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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2008-11-12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会考[2008]46号 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09年5月16、17日举行。现就2009年度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报名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在2009年度考试报名工作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进一步推广网上报名工作,条件具备的地区,可取消手工报名,实行全省范围的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三、考试大纲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四、考试考务日程安排1.2008年11月2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09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同时注明2009年度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2.2008年12月2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09年度考试报名工作。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08年12月5日至12月25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09年1月4日至11日。3.2009年2月2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见附件1)。4.2009年3月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见附件2)。5.2009年4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并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6.2009年5月8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7.2009年5月14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8.2009年5月16、17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考 试 日 期 初 级 资 格 中 级 资 格 5月16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17日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9.2009年5月23日前,召开全国评卷工作会议,部署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10.2009年6月2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考试评卷工作,将成绩数据光盘、评卷工作书面报告和当地人事行政部门检查验收意见一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分送财政部会计司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11.2009年7月9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完成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检查验收工作。12.2009年7月15日前,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向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下发成绩数据光盘,各地收到后即可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为考生提供查阅试卷服务,查卷范围仅限主观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13.2009年7月17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发布考试合格标准。14.2009年9月10日前,各地完成合格证书的发放工作。不能按时发证的,应向考生说明情况。颁发证书时,应严格执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不得强加外语、计算机考试等条件。15.2009年9月30日前,对存在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有误需要更正考试成绩的,应由省财政厅、人事厅共同提出申请报告,填写《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更正情况表》(见附件3),并附上试卷原件,报全国会计考办。16.2009年11月30日前,对中级资格考生因2008年度考试身份证号、档案号错误造成两年成绩不能合成的,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报告,填写《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成情况表》(见附件4),报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17.2009年12月1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试卷等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09年度考试工作总结。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精心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静心观海一
考试时间:2022年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本次考试分为两个阶段,每天有两个时间段用来考试。初级会计职称
考生需注意:《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的考试时长并不一样,《初级会计实务》稍微长一些,考试时间有105分钟,《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间为75分钟,两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不可以混用。
参加初级会计考试要注意什么?
不少考生是首次参加初级会计考试,对于考试注意事项还不是很清楚,高顿小编整理了一些注意事项,希望这些关于考试问题及考试注意事项可以帮助到大家!
1、准考证、身份证一个都不能少
按照全国初级会计无纸化考试考务规则有关要求,参加初级会计无纸化考试的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入场。建议考试前一天准备一个透明文件袋,将证件放入袋中,避免考试时因为找不到证件等而手忙脚乱错失考试。
2、考试别迟到,30分钟后禁止入场
开考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切记提前一天查好地址和路线,把交通堵车的时间预计在里面评估到考场的时间,提前到达考场。
3、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
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将随身携带的背包、文字资料、手机(调至关闭状态)等通讯设备、手表、计算器及其他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物品存放处。
初级会计考试备考后期,该怎么备考?
在初级会计考试备考后期,除了必要的知识点复习以外,还应注意习题的练习。
到了备考后期,做题也是帮助大家巩固已学很好的方法,一边学一边做题去巩固,把错题及时的整理好,以便后面回顾知识点的时候,能够更好的查漏补缺。
当然,盲目的刷题肯定是不可取的,做题也要讲究章程,从网上胡乱搜索一些习题来做,不仅不会帮助自己,甚至有可能让自己已经学完的内容更加的混乱,所以刷题也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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