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乐你不乖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涉及归档工作的性质和期限,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等方面。《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涉及归档工作的性质和期限,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等方面。《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涉及归档工作的性质和期限,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等方面。《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涉及归档工作的性质和期限,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等方面。《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涉及归档工作的性质和期限,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等方面。《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涉及归档工作的性质和期限,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等方面。《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涉及归档工作的性质和期限,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等方面。

南宫火却
在验资业务中,涉及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净资产出资的,经常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对资产评估报告的合理使用,关系到验资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注册会计师在从事实物资产出资审验过程中涉及资产评估时,应参照《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利用专家工作》进行,评价资产评估报告要素及价值量的充分性和适当性,以确定能否支持验资的有关认定,并对利用资产评估报告所形成的审验结论负责。 1、对实物资产真实性及产权归属的审验注册会计师应亲自到现场对实物资产进行监盘,确认实物资产的存在,并独立地获取证据证明拟出资的实物资产的产权是否属于出资人,不能认为有资产评估报告就足以证明其出资资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更不得单纯依赖资产评估报告得出审验结论。 2、利用评估报告时应了解的内容注册会计师利用资产评估报告对实物资产价值进行审验时,应了解评估目的、评估范围与对象、评估假设等限定条件是否满足验资的要求,应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审验实物资产的价值,并获取出资各方对资产价值的认可证明,对资产的真实到位情况、是否抵押,产权的转移接收情况、是否与合同章程约定事项相符等进行审验和取证。 资产评估报告对其选用的假设和方法的适当性、合理性及其运用负责,不能替代注册会计师的审验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对被审验单位的了解及实施其他审验程序所得出的结论,考虑评估报告选用的假设和方法是否适当、合理,尤其应关注资产评估目的是否为资产所有人投资作家提供价值参考一句,评估目的不明确或者不是为资产所有人投资作价目的,不能作为投资人出资的依据。 3 、要关注评估基准日及评估基准日后事项说明验资业务使用资产评估报告时,要审验评估基准日和验资截止日是否相同,如果不相同则要审验评估基准日至验资报告日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判断基准日的期后事项是否对验资结论产生影响;特别对评估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要认真研究,以确定是否可以直接使用评估报告。 4、不得利用评估结果的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未发生产权变动和国家没有明确要求清产核资、调整账目的情况下。企业不得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调整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有关账目的依据。凡涉及企业以自有资产评估增值增加注册资本的,注册会计师应拒绝接受委托,不得出具验资报告。
雨丰是小兔
资产评估报告编制与出具的具体要求:1)评估报告类型;2)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3)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基本情况;4)评估目的;5)价值类型;折叠编辑本段封面要求(一)评估说明封面应载明下列内容1.(评估项目名称)资产评估说明;2.评估报告书编号;3.评估机构名称;4.评估报告书提出时间;5.评估说明如分册装订,应在封面上注明共几册此册为第几册。(二)评估说明目录1.目录应在封面的下一页排印,包括每一部分的标题和相应的起止页号,评估说明每一页页码标注应与目录相符;2.评估说明中收录的备查文件或资料的复印件,须统一标注页码(原文件或资料的页码可以保留)。声明应写明评估说明仅供财产评估主管机关、企业主管部门审查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检查评估机构工作之用,非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三)《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由下列内容构成:1.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2.关于评估目的的说明;3.关于评估范围的说明;4.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5.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6.资产及负债清查情况的说明;7.资料清单;(四)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基本内容:1.企业名称及简称、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2.企业性质、企业历史沿革包括隶属关系的演变,股份企业设立重组情况或拟进行的重组情况;3.经营业务范围及主要经营业绩;4.近3年来企业的资产、财务、负债状况和经营业绩,已经审计或正在进行审计的,应说明注册会计师发表的意见;5.主要产品品种、生产能力,近年实际生产量、销售量,主要市场及其市场占有率,本企业产品在同类产品市场的地位,主要原材料、能源供应情况,环境污染及治理情况;6.形成企业主要生产能力的状况,正在或计划进行的投资项目简况;7.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生产经营是否存在国家政策、法规的限制或优惠,生产经营的优势分析、各种因素的风险。(五)关于评估目的说明1.说明评估目的及与评估目的对应经济行为的进展状况,评估目的实现后预计产生的影响;2.已经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应载明批件名称、批准日期及文号,并收录于评估说明附录的资料清单之中。(六)关于评估范围的说明1.说明需要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具体资产范围,明确载明需要评估的资产和负债的类型、账面金额及资产状况;2.对于租赁或特许使用的资产以及没有会计记录的无形资产应特别说明;3.如在评估目的实现前有不同的资产占有者,应列表载明各资产占用者待评估资产的类型、账面金额等。(七)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1.明确所选取的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表述为:#215;#215;#215;#215;年#215;#215;月#215;#215;日;2.适当说明选取评估基准日的理由及其合理性,如评估基准日受特定的经济行为文件所约束,应载明该文件的名称、批准日期及文号。(八)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1.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有责任写明所有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如委托评估的资产曾经进行过清产核资或资产评估,应说明曾经进行的评估情况和调账情况;3.如存在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事项,应逐一介绍;4.对存在的抵押、质押、担保及其它或有负债、或有资产应说明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的关系。(九)资产及负债清查情况的说明资产委托方和占有方须应对本企业因进行资产评估而组织开展的资产及负债清查的情况和结果作出说明,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1.列入清查范围的资产及负债的种类、账面金额,产权状况,实物资产分布地点及特点;2.清查工作的组织,时间计划、实施方案;3.清查核实所采取的措施,待处理、待报废,高、精、尖设备和特殊建筑物以及毁损、变质存货检测、鉴定的情况;4.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呆坏账、无需偿付的负债情况及其原因分析;5.根据有关规定对发现问题进行账务调整的情况,并列示调整前后比较表。(十)资料清单列示资产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评估资料名称,主要包括:1.资产评估、清查登记表(由评估机构出具样式);2.资产与负债清查结果;3.相关经济行为的批文;4.会计报表;5.产权证明文件;6.重大合同、协议等;7.生产经营统计资料;8.其他与评估资产相关的资料。
traveler0723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报告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十年。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成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业务中止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连续审计的情况,当期归整的永久性档案虽然包括以前年度获取的资料(有可能是10年以前),但由于其作为本期档案的一部分,并作为支持审计结论的基础。因此,注册会计师对于这些对当期有效的档案,应视为当期取得并保存10年。如果这些资料在某个审计期间被替换,被替换资料可以从被替换的年度起至少保存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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