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烧饼的小怪兽
人员组成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法》,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发审委委员由中国证监会的专业人员和中国证监会外的有关专家组成,共设发审委委员为25名,其中中国证监会的人员5名,中国证监会以外的人员20名,由中国证监会统一聘任。发审委委员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任,但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3届。发审委设会议召集人5名。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发审委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熟悉证券、会计业务及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精通所从事行业的专业知识,在所从事的领域内有较高声誉;没有违法、违纪记录;中国证监会认为需要符合的其它条件。发审委委员候选人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高等院校、国家有关部委等共推荐候选人。在经过网上公示、征求相关监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由中国证监会主席办公会决定聘任。中国证监会聘任了第十五届主板发审委委员。除了一名委员因已连任三届予以更换外,其余第十四届主板发审委委员全部续聘为第十五届委员。第十五届主板发审委委员从2013年5月28日起履行委员职责从事审核工作。据证监会网站公布的信息显示,第十五届发审委委员共25人。其中,专职委员16人,分别为李旭冬、刘艳、刘勇、陆宏达、汪阳、陈翔、张永卫、吴钧、项剑、郑卫军、荣健、姜业清、涂益、栗皓、梁锋、颜克兵。兼职委员9人,分别为李曙光、朱毅、杜兵、张玮、余辉、郑秀荣、徐晓波、谢军、储钢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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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军早年是一位职业乐手,后期转向幕后制作及演艺经纪,先后帮助过北京很多摇滚乐队,并与北京很多唱片公司合作成功策划了很多艺人专辑;而在传媒界也同样策划制作了很多成功的电视节目,开拓互联网业务。职位:亚洲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总裁出品大型日播音乐节目《亚洲音乐中心》、《亚洲中心榜》传媒资历(电视、互联网):★ 吉林卫视——新闻中心记者★ 北京河工作室——艺术总监,拍摄系列纪录片《北京艺术家》,《摇滚北京》。★ 北京联动影视——副总经理,制作经济类节目《汽车世界》。★ 北京光线电视——总策划,光线主要节目:《娱乐现场》、《音乐风云榜》、《娱乐人物周刊》、《明星三日谈》、《音乐早餐》、《娱乐中心》等,★ 同时兼任《音乐风云榜》制片人、《健康早餐》制片人。★ 北京天广影视 —— 副总经理,兼任总策划,策划节目《法制播报》★ 北京时代新娱文化传播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节目产品《亚洲音乐中心》、《亚洲中心榜》、《音乐大话王》等,★《音乐大话王》——中国首例全方位包装文化商人成功案例:谢军电视包装华纳老总宋柯★ 打造亚洲视角娱乐网站:新娱网★ 亚洲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总裁节目产品《亚洲音乐中心》、《亚洲中心榜》在内蒙卫视及30多家省市级城市播出演艺经纪:1996年——中国音乐家出版社摇滚合辑《摇滚特快》1996年——中国音乐家出版社流行合辑《鸟人》1997年——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出版社摇滚专辑《 想象你 想象我 》1998年——北京地下乐队巡演1999年——北京摇滚音乐PARTY冬日之春2000年——著名歌后李玟北京歌友会2001年——深圳第一届《音乐风云榜》颁奖盛典(囊括港台在内的亚洲所有大牌华语艺人)2002年——深圳喜之郎第二届《音乐风云榜》颁奖盛典(被誉为“中国的格莱美”)2003年—2004 系列Club演出《高温派对》:韩国巨星Rain专场、蔡依琳专场、迪克牛仔专场、戴佩妮专场、庞龙专场、水木年华专场等等……2006年,谢军出任今典环球常务副总裁,负责全球具有革命性的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的EVD事业,在2007年受邀参加“2006年第五届IT风云榜颁奖典礼”,并在“构建和谐IT社会”高峰论坛上作出精彩发言,以下为部分发言实录。主持人曲晓东:做标准我们过去有一段时间有这么一个说法,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品牌,三流企业做技术,四流企业做指导。所以中国有很多企业做标准。但是做来做去都面临非常大的压力和挑战。比如现在TD是最接近成功的,但是WAPI基本上算是夭折了,还有像闪联,闪联刚刚有个说法估计闪联还有十年才可能成功。那么我们的EVD也是一个标准。所以做标准的企业,其实事实上有一点理想主义的色彩,就是要看得长远,要非常下大力气,甚至有些能够冒天下之大不为。我觉得你们对EVD能坚持多久?谢总:其实坚持多久这个问题太具像。我很难回答这个问题。不过有一点,我觉得您说的很对。做标准的确是一个理想化的事情,有理想主义的色彩,在很大程度上,今典公司就是理想主义很多的这么一个企业。但是我个人认为,不仅仅是简单的理想主义,我们能够看到中国现代企业的发展一段时间来,从改革开放到现在,我们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在自主经营问题上,很多问题上,我们看到我们先天的不足和略势,包括互联网企业、IT企业,我们在这方面的认识是能够论证的,总会有一天,有一个人,或者有一个企业、一批企业站出来。包括今天在场的很多公司其实也在这方面有很多的准备。正如刚才我们举了很多的例子一样。其实这一步并不是今典环球在某一个行业,或者在自己所处的领域里面所做的事情。我想此刻,全世界、全中国很多人都在做。所以我不认为它仅仅是理想主义的问题,它应该是一个企业集体考虑的终极利益的问题。曲晓东:我觉得对凡是有理想主义的人,是抱有敬佩的心情,我们应该鼓励而不是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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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辉,刘笑霞, 2010, 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的动因与经济后果:一个文献综述, 审计研究 (5) 李明辉、郭梦岚, 2010, 注册会计师真的关注风险了吗——基于审计定价视角的经验证据, 当代经济科学 (4) 李明辉, 2010, 衍生工具风险的识别、评估与应对, 商业经济与管理 (6) 李明辉、张艳, 2010, 我国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发展研究, 河南社会科学 (2) 李明辉、刘笑霞, 2010, 受托责任涵义考辨, 学海 (2) 李明辉、张艳, 2010,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若干问题之探讨, 审计与经济研究 (2) 郭梦岚、李明辉, 2009, 公司治理、控制权性质与审计定价, 管理科学 (6) 李明辉, 2009, 会计规范与公允表达:再论会计准则的法律地位,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6) 李明辉, 2009, 公司治理制度变迁与国际趋同:一个分析框架,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6) 刘笑霞、李明辉, 2009, 现代企业风险管理的系统化过程,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4) 刘笑霞,李明辉, 2009, 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因素——基于我国制造企业调查数据的研究,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3) 李明辉, 2009, 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基于内审机构报告关系的探讨, 审计研究 (1) 李明辉, 2009, 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对股权代理成本的影响, 金融研究 (2) 李明辉, 2008, 两大公司治理模式之比较及其启示, 江苏社会科学 (5) 李明辉, 2008, 论财务会计信息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审计研究 (4) 李明辉,刘笑霞, 2008, 董事会特征与审计师选择——基于中国上市公司2002-2003年数据的研究,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6) 李明辉, 2008, 论企业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的设计,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1) 李明辉, 2008, 论我国衍生工具内部控制机制的构建, 会计研究 (1) 李明辉, 2008, 海峡两岸独立董事制度之比较, 经济管理(新管理) (6) 李明辉, 2007, 对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移植效应的分析——从制度互补性的角度,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5) 李明辉, 2007, 公司治理模式的趋同化与持久性研究——基于英、美、德、日等国的分析, 经济评论 (4) 李明辉, 2007, 公司治理的路径依赖性及其对公司治理趋同的影响, 国际经贸探索 (11) 李明辉, 2007, 制度互补性与公司治理趋同, 经济评论 (1) 李明辉, 2007, 公司治理趋同理论中的经济达尔文主义批判, 江海学刊 (3) 李明辉, 2006, 公司治理全球趋同:问题与纷争, 经济评论 (1) 李明辉, 2006, 试论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兼谈我国相关法律的修订与完善, 审计研究 (6) 李明辉, 2006, 台湾的独立董事制度, 台湾研究 (1) 李明辉, 2006, 代理成本对审计师选择的影响——基于中国IPO公司的研究, 经济科学 (3) 李明辉, 2005, 虚假财务报告法律责任之产生,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 李明辉, 2005,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民事诉讼风险之分析, 当代经济科学 (1) 李明辉, 2005, 论虚假陈述民事诉讼的方式,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1) 李明辉, 2005, 注册会计师聘任机制:困境与改革, 管理科学 (1) 李明辉, 2005, 结果理性抑或程序理性, 当代财经 (6) 李明辉, 2005, 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现状、原因及其治理, 改革 (10) 李明辉, 2005, 日本的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启示, 世界经济研究 (3) 李明辉, 2005, 独立董事对财务报告的作用及其制度保障,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 (1) 李明辉, 2005, 董事会制度与会计信息质量关联性研究述评, 经济管理(新管理) (6) 李明辉,曲晓辉, 2005,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法律责任的问卷调查及分析, 会计研究 (5) 李明辉, 2004,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认定,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4) 李明辉, 2004, 论虚假财务报告民事责任的主体——基于诚信义务的分析, 财经问题研究 (7) 李明辉, 2004, 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 经济评论 (6) 李明辉, 2004, 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改革 (2) 李明辉, 2004, 对完善上市公司监事财务监督制度的思考, 审计研究 (4) 李明辉, 2004, 亟待发展的法务会计, 法学 (4) 曲晓辉,李明辉, 2004, 论会计准则的法律地位, 会计研究 (5) 李明辉,王学军, 2004, 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 金融研究 (5) 李明辉,谢军, 2003, 论虚假陈述民事诉讼中因果关系的认定, 国际贸易问题 (9) 李明辉,何海,马夕奎, 2003,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的分析, 审计研究 (1) 李明辉, 2002, 内部控制与会计信息质量, 当代财经 (3) 李明辉, 2002, 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几个基本问题, 审计研究 (4) 李明辉, 2002, 论关联交易的《公司法》规范, 中国工业经济 (4) 李明辉, 2002, 股份公司监事会制度比较, 经济管理(新管理) (18) 李明辉, 2001, 会计信息的信号传递功能探析, 当代财经 (2) 李明辉, 2001, 公允价值会计若干理论问题探讨, 当代财经 (11) 李明辉, 2001, 浅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报告, 审计研究 (3) 李明辉,吴长勇, 1999, 国外分部信息报告的发展及其启示, 外国经济与管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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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发布“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的公告,当日下午,五粮液董事长唐桥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此番调查是因为其关联交易的问题。 翌日,当业内外还对此公告揣测不断之时,证监会稽查部门人员已入驻宜宾着手开始对五粮液进行立案调查。 以成都智溢的名义,动用五粮液巨额资金,频繁炒作五粮液股票,与此同时,五粮液涉嫌企业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炒股、涉嫌操纵股价、涉嫌内幕交易、涉嫌虚假信息披露等问题,也随着证监会的深入调查而逐步曝光。 四川某法律界权威人士告诉记者,根据《证券法》有关条款规定,五粮液可能会承担行政责任。 内幕交易旧账 “五粮液此番被立案调查源于一桩陈年旧事。”上述接近证监会人士告诉记者,“五粮液‘涉陷’亚洲证券旧案中,五粮液通过成都智溢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下称“成都智溢”)与关键人物尹启胜自我买卖股票;再加上知情人士的举报证据;以及证监会对五粮液多年来的关联交易的不满。” 根据工商资料显示,成都智溢成立于1999年6月,注册资本仅200万元,其中大股东谢军出资140万元,经营范围为“销售塑胶制品及各种管材”,其时经营尚不足两年。五粮春销售公司是专门负责销售五粮春酒的经销公司,而五粮春的全国总经销,则是由谢军实际控制的智溢酒业负责。 原五粮液投资董事长冯光兴坦言,2001年初,谢军与五粮液投资的有关负责人商量一起炒股,方法是,谢军出户头,五粮液投资出大部分资金,具体比例是,谢军出资1000 万元,五粮液投资出8000万元。因谢军本人对证券投资业务并不熟悉,就委托给时任五粮液集团办公室主任后担任五粮液投资总经理的尹启胜操盘。 2000年7月5日,五粮液集团绝对控股的五粮液投资在中科证券宜宾营业部开设证券账户,主要开展证券股票投资交易业务。 2002 年,尹启胜任五粮液集团办公室主任兼公关部部长,从2000年底开始,出任成都智溢在二级市场的操盘手。在2000年起直到2004年期间,成都智溢用五粮液的资金全部买入五粮液股票。几年间五粮液投资公司在发出利好等公告前自买股票。这期间,五粮液集团通过进出口公司借给成都智溢8000万元。 根据记者调查了解到,成都智溢是在成都证券开设的股票账户,该账户于2001年4月6日转入1000万元保证金;同年4月16日,又转入8000万元保证金。在这9000万元资金中,8000万元与五粮液有着直接的关系,且由上市公司买单。 在这笔资金划拨的过程中,先后涉及了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五粮液集团)、五粮液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五粮液集团子公司,全权负责五粮液产品的销售,下称五粮液进出口)、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五粮液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五粮液控股95%,下称五粮液投资)、成都智溢以及宜宾市五粮春销售有限公司(下称五粮春销售公司)。 由此,截至2003年12月31日,五粮液投资的账户里有8826余万元资金以及价值636余万元的股票。 2009年3月17日,五粮液针对有关媒体就上述事件的披露,发布公告称,“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从来没有任何资金存放于亚洲证券公司”,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五粮液投资公司也未在亚洲证券公司存放任何款项。五粮液此举被指虚假信息披露。 不仅如此,2001年4月6日、4月11日、4月23日、4月24日、4月26日到2001年6月29日收盘前,成都智溢共买入231万股五粮液。 2001年7月18日,五粮液公布了中期业绩报告。此前两天,7月16日,成都智溢账户上仍是大幅买进五粮液,7月18日公司公告中期每股收益0.936元,10送4转增3派1元。 五粮液股本扩张后,成都智溢账户持有的五粮液股票增至392万股。随后,成都智溢账户开始大量减持。 据成都智溢账户操作记录显示,到了2002年3月7日,该账户就停止了操作,当时市场整体走弱,该账户出现了亏损。 2002年7月,由汪东接替尹启胜负责成都智溢的操盘任务。 汪东接手之后,在2004年1月16日之前,一直都在抛售,只有2002年8月28日,买过1万股。 2004 年的2月24日,五粮液涨幅达8.36%,其中成都智溢的账户上已经买入了9.4万股,买入股票共支付金额106.6万余元。而那天上午,五粮液的董事会正在商讨分红送股的方案。2月26日,五粮液公司公告2003年全年每股收益0.519元,10送8转增2派2元。当日公司股票涨停。 另有五粮液买卖自家股票的详细记录显示,2004年2月24日,买入价值超过100万元股票,成交价在11.2元和11.5元,当日收盘价格12.18元,第二天最高涨至13.20元,第三天最高涨至13.84元。 违反《证券法》 “目前已经掌握大部分五粮液违规操作的证据,主要涉及到其内幕交易,炒作自家股票和虚假信息披露等问题。预计1-2月内就会有个结果。”前述知情人告诉记者。 四川某权威法律专家告诉记者,虚假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均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条款。 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而在五粮液一系列的内幕交易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就违反了这一条款,所以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该专家指出。 对于企业而言,根据《证券法》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因此如果发现以企业的名义参与到内幕交易当中,该企业就必须承担‘行政责任’。”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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