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4

  • 浏览数

    354

DP天圆地方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专项资金会计科目设置

4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于丽波55

已采纳

1、收到专项资金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拨款项目完成,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按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或其它相关科目) 贷:有关科目 同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3、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批准 借:专项应付款 贷:有关科目4、拨款结余上交: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专项资金会计科目设置

209 评论(14)

文姐吉祥

企业收到相关的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专项研究项目需要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

专项资金支出即专项支出,它是指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且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为了核算各种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事业单位应该设置“专款支出”账户。该账户属于支出类账户,借方登记单位指定。

核算

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

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90 评论(14)

0.0哆啦A梦0.0

目前,企业执行的会计制度有三种,一是2007年1月1日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又称新准则,二是2001年1月1是施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再就是2005年1月1日实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这三种会计制度并存。根据你所设定的科目判断应该是采用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第七十六条规定企业收到的专项拨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待拨款项目完成后,属于应核销的部分,冲减专项应付款;其余部分转入资本公积。拨款转入,是指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制度规定“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资金,以及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款项。实际收到专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项目完成后,形成资产的部分,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相关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拨款转入”科目。由此看出,形成固定资产,就是资本公积中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部分的“规定”,是前提。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项目完成后,如有结余需上交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按专项应付款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内容也对上述内容进行了再明确。第六十七条规定还提到,属于应核销的部分,冲减专项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科目的核算内容中规定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企业的研究开发费通过“管理费用”二级科目归集核算,这部分费用不形成资产,不符合会计制度中资产的要求,这部分支出就应该属于需核销的部分,期末应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研发费”。采用这种方法进行会计处理的企业往往是在项目开展的时候,将所有项目经费支出全部在“管理费用—研发费”子目归集, 等到一个专项研究项目完成了, 再直接减少当期的管理费用, 同时冲销专项拨款。这种作法的最大弊病就是对当期利润会造成很大影响。正确的会计处理应该是, 在支出对应专项项目的人工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原材料时: 借: 专项应付款——— ×××项目 贷: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银行存款(包含办公费、差旅费、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因为项目审计、核销时要求专款专用, 所以耗用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最好单独采购并且直接冲销专项财政拨款) 对财政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及会计科目规范如下:1、实际收到专项拨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拨款项目完成,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按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或其它相关科目) 贷:有关科目 同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3、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相关费用),经批准 借:专项应付款 贷:有关科目 4、拨款结余上交: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114 评论(9)

sherilyxia

如果没有文件规定,政府财政部门拨补的“专项资金补贴款”列入补贴收入科目,增加了企业利润额,是要交纳所得税的。企业收到财政拨款,是作为资本公积的增加还是作为收益的增加,这要视该项拨款是否有明确的拨款项目分别处理。原则上讲,有明确的拨款项目的,要形成资本公积;没有明确的拨款项目的,记为补贴收入。如果有明确拨款项目,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的资料部分,从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批准冲减专项应付款。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产品研究开发专项资金或拨款,应先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待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拨款转入)科目。 如果上述专项经费拨款,是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是不征企业所得税的;如果是没有指定用途的,要并入企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参考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1号)财税[2007]80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税[2009]87号《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303 评论(9)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