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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仁茶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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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guihua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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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CPA综合阶段考试前须要拿到专业阶段合格证,而专业阶段合格证的获得就必须要考过经济法和税法,外加申请其它四科的豁免。 先说其它四科的豁免申请,因为原则上并不需考过了经济法和税法才申请豁免,不过一般CPA出成绩和下一年度报名开始之间都会留出至少两三个月的时间,所以浦江财经建议大家等考完了经济法和税法后直接申请豁免和办理专业阶段合格证。 豁免申请既可以向香港会计师公会提出,也可以向中注协提出,但注会专业阶段合格证则应该是要向中注协提出的,加上由于中注协在香港设立了办事处,原来通过香港会计师公会报名参加香港地区的CPA考试也改成了直接向中注协报名,浦江财经建议大家直接向中注协申请豁免和办理专业阶段合格证。 具体办法是:填妥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豁免申请表(表格可以上网搜索,但如非中注协官方提供的最新版本,请向中注协询问是否有最新版本),并附上申请表上列明的所需文件寄给中注协即可。 如需同时办理专业阶段合格证的,可以跟中注协提出,并提供身份证明(如适用)。 如何办理身份证明: 这个东西真是非常麻烦,不过也没办法。由于没有什么可以直接证明大陆身份证和香港身份证属于同一人的方法,目前中注协接受的是:(1)大陆公安机关出具的以大陆身份证办理的港澳通行证证明,注意该通行证须是取得香港身份证时所登记的通行证;(2)香港入境处出具的登记取得香港身份证时所使用的港澳通行证证明。香港入境处网址下载表格ROP122填妥并提交至入境处,记得跟入境处工作人员说明需要证明当时登记的通行证号码,大概费用为三四百块港币,然后应该要等20个工作日才能拿到。 所以,如果预计登记香港身份证时所使用的通行证在将来参加注会综合阶段考试时仍未到期且未被注销的话,请果断使用通行证报名参加CPA考试,这会帮你省下上述(1)中规定。

香港注册会计师不用考试

231 评论(9)

羊咩咩要攒钱

这个应该是要的吧,可能会有点不太一样的,建议可以上网搜索一下(仅供参考)

348 评论(8)

子非鱼1102

根据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协议MEPE规定,已参加HKICPA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或2008年7月29日及之前非完全通过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但通过考核并经申请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的人员,报名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豁免四科。

豁免科目

● “会计”

● “审计”

● “财务成本管理”

●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怎么申请免考?

申请人员应当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或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驻香港联络处)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考试科目豁免申请。

申请时申请人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并邮寄/送交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或其驻香港联络处:

● 豁免申请表。

● 近期免冠证件照片1张,规格为长40mm×宽30mm(贴在豁免申请表上)。

● 当年的考试报名表或4年内的考试成绩单/准考证复印件1份。

● 香港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1份。

● 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证书复印件1份(只适用于2008年7月29日及之前成为公会会员的人员)或HKICPA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及期终考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

如需同时办理专业阶段合格证的,可以跟中注协提出,并提供身份证明。

豁免Q/A

Q:我已经HKICPA考试全科合格,要如何申请CICPA部分考试科目豁免?

A:你需要填写免试申请表,然后连同你的身份证明复印件、HKICPA全科合格证复印件及近期标准护照照片一并寄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如果认证合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邮寄免试通知单给你。免试申请表可登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下载打印,也可到考试代理报名点领取。

具体事宜详见《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2006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及其附件。

Q:HKICPA考试考什么?如何报名?

A:目前的HKICPA考试,包含四个单元考试和一个期终考试。考试采用英文开卷考。四个单元考试分别为MA -「财务汇报」、MB -「企业财务」和MC -「业务鉴证」三科,只需考MD -「税法」。期终考试是运用四个单元的知识综合考评。

每个单元考试包括笔试和小组讨论(Workshop工作坊)两部分,笔试以主观题为主。

HKICPA考试报名要求报考者有香港会计师公会认可的大学本科会计学位;其他商科专业要补课程或去香港上conversion program等。

86 评论(10)

Mr。。伍

根据《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协议》规定,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应考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时,可以豁免“财务汇报”“企业财务”和“业务鉴证”三个单元科目;参加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应考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豁免“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两个考试科目。为了具体落实实施事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香港会计师公会经友好协商,于签署了《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实施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是:一、明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香港会计师公会是考试科目相互豁免的具体组织实施机构,并分别受理已取得对方考试全科合格人员的免试申请,为对方认证取得本方全科合格人员的基本信息。二、申请免试的基本程序是:通过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的人员报考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在除香港会计师公会以外的报名代理机构报考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提出免试申请的,香港会计师公会在收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供的免试申请人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件复印件和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等认证信息后,完成信息认证并将电子文档认证结果反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且在此后发送正式函件。考生在香港会计师公会报考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提出免试申请的,香港会计师公会作为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代理机构,应对考生的免试申请做出认证。香港会计师公会亦应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供认证信息以作记录及确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香港会计师公会分别向通过各自豁免申请认证的考生发放豁免考试科目通知单,并分别知会对方以作记录。在香港会计师公会提交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免试申请的,香港会计师公会可直接办理免试认证,并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有关考生的免试申请批准后,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放豁免考试科目通知单。三、明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香港会计师公会对两地考试互免认证不收取费用,同时也不向免试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豁免考试科目有效期没有限制。

176 评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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