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一笑吧
1、借:银行存款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2、借:银行存款 550000
贷:预收账款 550000
3、借:应收账款 46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00
借:其他应收款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4、借:销售费用 5600
贷:银行存款 5600
5、借:银行存款 470000
贷:应收账款 470000
6、借:预收账款 550000
应收账款 15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000
7、借:银行存款 152000
贷:应收账款 152000
8、借:主营业务成本—甲产品 240000
—乙产品 440000
贷:库存商品 680000
9、借:应收账款 117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10、借:银行存款 351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
11、借:其他业务成本 35000
贷:原材料 35000
12、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1200
13、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1200
贷:银行存款 1200
零售商品销售以门市销售为主,销货业务频繁,数量零星,一般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
(一)商品销售的核算
在采用售价金额核算的情况下,零售企业每日营业终了时,各营业柜组(实物负责小组)清点销货款,填制商品进销存日报表及内部缴货单,连同销货款送交企业财会部门据以入账。
(二)已销商品进销差价的调整
零售企业在月末,一般是采用差价率计算法来计算已销售商品的进销差价,即:首先计算企业商品的进销差价率,进而据以计算出本月已售商品的进销差价额,再将已售商品进销差价从“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转出,并对“商品销售成本”科目进行调整。
扩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预定应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可将本科目设为1122 应收保费科目,并按照投保人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金融)应收的手续费和佣金,可将本科目改为“1124 应收手续费及佣金”科目,并按照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不包括各种非经营活动发生的应收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吸引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应收账款,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保费收入”等,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代购货方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做相反分录。
四、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1、收到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款项小于该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组债权人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收到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款项大于该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以下债务重组涉及重组债权减值准备的,应当比照此规定进行处理。
2、接受债务人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应按该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已计提的坏账借“坏账准备”。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3、将债权转为投资的,应按相应股份的公允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应当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账款
jiaoyang0706
1.销售甲产品1000件,货款计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款已收存银行;借:银行存款117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70002.预收华光厂乙商品销售款550000元,存入银行;借:银行存款550000贷:预收账款—华光厂5500003.向东南厂销售甲产品4000件,货款计400000元,增值税68000元,产品已发出,货款尚未收到,另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2000元;借:应收账款—东南厂468000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68000借:其他应收款—东南厂2000贷:银行存款20004.以银行存款支付产品广告宣传费及销售运费5600元;借: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5600贷:银行存款56005.收到东南厂偿还前欠货款470000元,已存入银行;借:银行存款470000贷:应收账款—东南厂468000其他应收款—东南厂20006、向华光厂销售乙产品4000件,贷款600000元,增值税102000元,抵偿预收款后尚有差额152000元未结算;借:应收账款—华光厂152000预收账款—华光厂55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6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020007、华光厂交来货款差额152000元,存入银行;借:银行存款152000贷:应收账款—华光厂1520008、结转本月销售成本,其中甲产品240000元,乙产品440000元;借:主营业务成本680000贷:库存商品---甲产品240000--- 乙产品4400009、销售不需用的乙材料一批,货款10000元,增值税1700元,款项尚未收到;借:应收账款—**11700贷:其他业务收入1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70010、销售不需用的材料,货款30000元,增值税5100元,款项已收到;借:银行存款35100贷:其他业务收入3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510011、31日结转本月销售材料的成本35000元,应编制的会计分录为?借:其他业务支出35000贷:原材料3500012、计算本期应交城建税1200元;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200贷:其他应交款--应交城建税120013、按照规定用银行存款上交本月城市维护建设税1200元;借:其他应交款--应交城建税1200贷:银行存款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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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材料成本会计分录:企业销售原材料成本结转应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其他业务成本为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成本。包括:销售材料成本,出租固定资产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摊销额,出租包装物成本或摊销额。根据领用材料部门分别计入不同的会计科目:借:生产成本(生产车间领用),借:制造费用(车间管理部门领用),借:管理费用(行政管理部门领用),借:销售费用(销售部门领用),贷:原材料,材料对外出售结转:(1)确认收入,借:银行存款等,贷:其他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结转成本,借:其他业务成本,贷:原材料。拓展:如何理解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收入是损益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确认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如销售材料,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商品以及用材料进行非货币交换的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借方登记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数,贷方登记本期各项其他业务收入的发生数,结转后应无余额。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就是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xiaoyoubaobei
生产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分录处理:销售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应按规定按从价或从价法计算应纳税额,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纳税额-应交消费税款”。 “ 帐户。与产品一起销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按规定应缴纳消费税的,应缴纳的消费税作为“其他经营性支出”处理。提取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企业实际缴纳消费税时,应根据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借记“应纳税额-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拓展资料:1、销售应税消费品时,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款: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付税款 - 销项税,借:营业税及附加,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实际缴纳消费税时,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贷款:银行存款。2、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时,具体会计处理如下:销售应税消费品,会计分录如下:借:营业税及附加,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借: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应付工资/非营业费用,信用:库存货物,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包装消费税:取得定金时:借:银行存款等,贷:其他应付款,押金逾期时:借:其他应付款信用: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借:税费和附加费,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3、出具委托加工材料时,会计分录如下:借:委托加工材料,贷款: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用于应税消费品的连续生产,会计分录如下:借:委托加工材料(指应付加工费金额)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款:银行存款,收回委托加工的材料,会计处理如下:借:原材料贷:委托加工材料(指1、2委托加工材料的总和)应税消费品是指消费税范围内的商品,如香烟、酒类、贵重首饰、珠宝玉石、化妆品、游艇、摩托车、汽车、成品油等,其他商品均属于非应税消费品。4、消费税制度特点:消费税制度的特点体现在支付范围上,是有限的;纳税环节单一;收敛税是增值税的延伸。应税消费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在生产、销售、转让和进口时需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主要包括五类产品: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体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烟花、一次性木质筷子、实木地板等;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珠宝玉石、高档手表、化妆品、高尔夫球、高尔夫球具等;III类:高耗能、高端消费品,如游艇、汽车、摩托车(气瓶容量250ml以上)等;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石油消费品,如成品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