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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增项与注册的详细 流程: 一、受理、初审 (一)初审资料 1、《二级建造师增项请求 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增项门槛 到达 继续教育证明资料 复印件。 (二)初审规范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能否 一致; 3、复印件能否 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三)初审时限 10个职业 日。 二、复审、公示 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立 委综合服务大厅专属窗口。公示主体是注册中心。 (一)复审资料 : 1、《二级建造师增项请求 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增项门槛 到达 继续教育证明资料 复印件。 (二)复审规范 1、检查 复审资料 能否 完全 ; 2、检查 请求 资料 需加盖企业公章处能否 加盖完全 ; 3、检查 区(县)住建委数据能否 提交; 4、检查 请求 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能否 签字盖章; 5、请求 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材料 转注册中心。 (三)公示 复审合格的资料 移交注册中心汇总,并公示。完成时限是10个职业 日。 三、公告、制证制章 公示无异议后,注册中心发出合格公告,并将增项注册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同时向印章公司传达制章数据。转到制证区的资料 为《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证书制造 审批表》、原注册证书、公告名单。这是关于 四川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需要留意 哪些事项的解答。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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