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狱兔不越狱
不可以的一旦以身份投标成功,就得等该项目完工才能挂其他项目。有国家规定,否则不予注册的。出处如下:《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九条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我有个性
一个!现在很多地方都要求在施工前期手续受理的时候就提报建造师名称、IC卡、手机号等,目的就是为了工程的可追溯性。你如果在这工地挂了,并且这个工地报监系统里已经在政府相关部门备案了,那么你就只有等这个工地结束,网上查询工地结束信息后,才能在另外的工地使用。直观的说就是一个证一个工地相对应!不要弄到最后自己上黑名单哦!我现在就在帮里前期手续,建管署对这个东东要求很严格哦!有复印件、IC卡原件都不受理,必须全部原件让他们现场查验!建议你还是不要触及法律相关规定,以免后续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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