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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晶灵儿
首页 > 建造师 > 哪个省二级建造师挂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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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清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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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建造师证书挂靠行为一直是国家严厉禁止的,建造师挂靠市场最活跃的时候是在08年-15年,目前随着打击力度加大,社保体系完善,建造师的挂靠市场正在急速萎缩,从以前三年一挂到一年一挂,到现在的按月或季度挂,可以说用不了几年建造师挂靠市场将成为历史,这是大势所趋。但这并不意味着建造师证书没用了,不用考了。而是建造师的含金量会越来越高,现在国家鼓励的是人证合一,建造师真正在项目现场履行项目经理的职责,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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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丽芙小熊

按照原则是违法的。但如果只是挂证,不挂章。也问题不大。属于凑人数。

231 评论(10)

创兴门窗

法律分析:会坐牢。比如二级建造师挂证,《建筑法》明确禁止挂靠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三)因在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四)受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的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五)有国务院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四条: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不予注册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第十五条: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名单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二级注册建筑师名单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有关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的注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通知有关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建筑师证书。第十六条: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分别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者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第十七条:注册建筑师注册的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注册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注册手续。

124 评论(8)

异次元2015

挂靠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111 评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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