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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香盈路
首页 > 建造师 > 个人申请了二级建造师注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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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yingxiong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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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个人不可以自己注销证书,需要单位点确认,如果原单位不配合可以咨询当地建委,或者登报说证书丢失,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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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色上上签

回答 正在解析,请稍等 一级建造师注销注册过流程: 1、登录各省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2、如果你是个人提出申请,则需要个人先登录系统个人版用户入口页面,在里面填写《注销注册申请表》,然后保存。如果是企业提出注销注册,则需要企业先登录企业版用户入口页面,填写《注销注册申请表》,然后保存。 3、个人申请注销注册的,填写完成后,通知企业登录,查询和确认个人提出的注销注册申请并点击上报。如果是企业提出注销注册的,则需个人登录,进行确认后,由企业再次登录上报。 4、企业上报成功后,由企业打印一式两份带有条形码的注销注册申请表,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个人要在办理窗口现场签字,不能提前自己签字。 5、由企业出具一份《解骋证明》,以证明自己与企业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解除。需要注意的是拿着到期的用工合同是不可以的。此证明一式两份,也需加盖企业合同专用章。 6、申请个人需写一份《申请书》,要简洁明了,不需要太长,写清楚自己要注销注册就可以了,把工作的过程大略写几句即可,一式两份,最好也加盖企业合同专用章。 7、如果你的建造师证书注册在工地上使用过,那你还需要写一份《建造师证书使用情况说明》,且你所注册的工程项目已经完工,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 8、准备好你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9、首先要到注册企业所在的区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共服务大厅施工企业资质窗口办理,由办事人员签字盖章留存一份《注销注册申请表》、《解骋证明》、《申请书》,如果有《建造师证书使用情况说明》也需留存一份。 10、然后个人带着剩下的一份《注销注册申请表》、《解骋证明》、《申请书》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到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共服务办事大厅办理。 11、一般受理后15日内就可以在网上查询注销情况了。 提问 如果企业不注销,只是自己单方面注销怎么办 回答 2、如果你是个人提出申请,则需要个人先登录系统个人版用户入口页面,在里面填写《注销注册申请表》,然后保存。如果是企业提出注销注册,则需要企业先登录企业版用户入口页面,填写《注销注册申请表》,然后保存。 3、个人申请注销注册的,填写完成后,通知企业登录,查询和确认个人提出的注销注册申请并点击上报。如果是企业提出注销注册的,则需个人登录,进行确认后,由企业再次登录上报。 提问 如果本人注销,企业不给注销怎么办 回答 你好,根据您所述情况,如果是自己的话,自己可以直接去注销啊,你跟企业如果没有其他纠纷的话,自己直接去注销就可以了,住校了,单位就不可以再使用的 提问 本人强制注销 回答 单位不允许住校的话,跟单位没有关系啊,这个证本来就属于您自己个人所有,自己可以注销的呀 提问 那请问,注销以后,自己的二建是不是作废了 回答 那是当然了 提问 好的,谢谢 回答 不客气的哦 提问 是不是,我的证书在以后依然不能用了 回答 如果住校的话,证书以后肯定是不能用的哦 更多2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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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鸟鱼虫菲菲

疑问1:挂项目盖了你的章,出来问题你就要承担法律责任!疑问2:去当地建委投诉疑问3:  申请人或其聘用的企业,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企业应当及时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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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来,任性

注销流程如下: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初审材料:1.《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表》;2.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初审标准:1.提交网上信息;2.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初审时限:5个工作日。二、复审、备案注销: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备案注销主体是注册中心。复审材料:1、《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表》;2、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复审标准: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4.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备案注销:材料移交注册中心在网上备案注销。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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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棉家纺

二级建造师只要在有效期满且未进行延续注册的情况下,注册机关就会注销注册的,但实际操作中,如果建造师和所在单位不去主动去办理注销的话,一般不会被自动注销。    注册机关注销二级建造师的原因主要依据是《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的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详细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第十七条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建造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二级建造师如被注销后如要继续使用二级建造师,必须进行重新注册,申请重新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更多二级建造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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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smonkey

回答 您好,这里是百度合作律师 您好 您好,这里是百度合作律师 提问 个人如何注销二级建造师 回答 稍等一下,这边正在处理您的消息 注销流程如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初审时限:5个工作日。二、复审、备案注销: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备案注销主体是注册中心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备案注销:材料移交注册中心在网上备案注销。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感谢您的咨询,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更多2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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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子的新生命

回答 老板好,注销证书方法如下所示: 1,注销注册就是暂停执业的意思,办离职后,证书相当于未注册的状态,以后你想用就再注册就成了,继续教育这些规定也按初始的情况办理。 2,注销证书就是彻底的注销,办理后,相当于就没有这个证书了。二建证书注销之后重新注册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前一家的二建执业资格已经注销,就可以重新办理注册手续,其前提就是上一家的注销手续必须办理结束。 小诚老师补充: 二建网上都会有录入的信息的,登录您当地的官网,输身份证及姓名就能看到您所在单位,目前的情况,上面会写着,解聘或注销的,直接点了就行了。 希望可以帮到您,愿您生活愉快,家庭幸福,每天好运,事事顺利。 提问 好的,谢谢 回答 不客气的老板 更多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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丶沫小若

可以,二级建造师只要在有效期满且未进行延续注册的情况下,注册机关就会注销注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一)聘用单位破产的;(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第十七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一)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四)受到刑事处罚的;(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注册建造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扩展资料:《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第二十一条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可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第二十三条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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