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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迪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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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考拉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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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合同法规定的定金条款与违约金条款不能并用,违约金条款与损害赔偿,定金与损害赔偿均能并用。但有一定限制,定金或违约金与损害赔偿使用后,获得的利益不能超过受到的损失。5+20*20%=9个人认为应该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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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雨莜

二级建造师教材里的在184页,我觉得漏了个字,正确的表述应该是“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不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

304 评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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