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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挂靠风险是许多建造师们关系的话题,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承接建设工程必须是具有相关施工资质的公司。鉴于我国目前的现状,许多实际施工人或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公司通过个人关系承揽到工程后,再寻找一家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公司挂靠而使该建筑行为形式合法。但是挂靠行为可能会由于以下原因而导致工程质量低劣、存在众多安全隐患、形成半拉子工程、对外拖欠大量材料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此时很多具有资质的被挂靠的建筑企业就可能卷入其中,蒙受许多无谓的损失。本文就是围绕挂靠中可能产生的风险、问题以及避免或减轻法律风险作一探讨。 一、挂靠的理解和产生的原因 挂靠:是指不具备建筑资质的企业(即挂靠企业)或个人以具备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即被挂靠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二级建造师挂靠风险主要有以下表现: (一)挂靠的实际施工人所组织的班子是临时班组,也没有固定的机械设备,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落后导致施工成本上升甚至施工质量不过关; (二)挂靠的实际施工人为了承接到工程而压低承包价格,致使工程利润低,甚至无利润,进场后通过要求增加工程款的方法达到盈利的目的,从而导致与发包人产生纠纷; (三)挂靠的实际施工人为获得高额利润而使用劣质材料导致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四)挂靠的实际施工人在承包工程前与发包人约定垫资,而承接后由于资金周转出现困难致使工程停工; (五)挂靠的实际施工人领取工程款后不用于该工程的材料款支付,而大量拖欠材料款,从而导致材料供应商以表见代理为理由向被挂靠人主张权利; (六)挂靠出现工伤事故。由于工伤事故处理周期较长,往往工程结束后工伤刚刚认定完,此时实际施工人已不见踪影,而权利受到侵害的往往只能找被挂靠的公司。 二、挂靠的特征 (一)挂靠中存有一个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实际施工人,这个实际施工人并不出现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中,只是实际上的存在; (二)挂靠中出现一个符合承接工程所应当具有的资质的建筑公司,而且该公司出现在合同和政府机关的备案登记文件中; (三)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收取管理费,但不参与工程的实际施工与管理; (四)挂靠行为从表面上看是合法的。上面我们提到了实际施工人的概念:实际施工人并不是指具体进行施工作业组织内的工作人员或受雇于施工人的雇工,而是指挂靠人、转承包人、违法分包的承包人。 三、我国法律关于禁止挂靠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民法通则》134条、《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87号令)第十六条规定均有相关规定。 四、收缴违法所得的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收缴非法所得对象的三种情况: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施工。当事人主要包括:承包方、发包方、被挂靠单位和分包方。 此处的违法所得应怎样去理解和计算呢?通常来说合同双方所获得的利润就是违法所得。对于收取管理费或者赚取差价的一方,这个非法所得就相当好认定。但是部分实际施工人,没有帐目没有发票,那么利润或者所得该怎么算呢?此时一般根据定额来计算利润,套用定额计算出的利润即为该工程的利润。如果该工地出现工伤事故,其中有一方已经赔付了工伤费用,这部分费用是不是要从利润中扣除,我们认为要扣除,因为法律规定的是没收违法所得,既然是所得就一定要现实得到或确定即将得到。工伤赔付出去的费用任何一方都没有得到,所以该部分不能被认为是非法所得。 五、实际操作和应用 在实践中,对于已成现实的挂靠,我们就要最大程度的规避和控制企业的风险,以下几点意见供参考: 1、控制工程款资金流向 实际施工人费尽心思承揽工程,目的就是为了盈利,为了盈利可能不择手段。由于实际施工人不是被挂靠企业内部员工,在管理上也存在诸多不便。只有在实际施工人按实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存在违反约定的行为后再将工程款支付给实际施工人。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实际施工人在拿到工程款后,因实际施工人的违约行为而导致公司承担赔偿的风险,而且实际施工人为能顺利拿到工程款一般会尽心尽力履约。但是建筑企业千万不可将领取工程款的权利授予给实际施工人,否则会给企业代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2、招投标阶段的控制 工程招投标很多时候是必须的,实际施工人在招投标环节就已经介入其中。实际施工人在此阶段承揽工程主要有两种情况,一个是在招投标之前就跟发包人谈妥,交由实际施工人承揽工程,再由实际施工人找一家挂靠的建筑公司,再通过暗箱操作中标。另外一种就是实际施工人借用几家建筑公司的名义投标,然后在开标时通过做工作得以中标。施工企业在参与招投标和签订合同时要仔细审查合同相关条款,特别是有关工期、工程款和质量要求的条款,如果以实际施工人自身的条件,不可能在约定工期完成该工程,或者说造价低于成本价时,企业一定要注意,因为此时的实际施工人会在进场后要求增加造价或延长工期,要求得不到满足后就会强行停工,对公司的声誉和经营都会带来巨大的损失。 3、施工过程中的控制 施工阶段如出现质量方面的问题,损失才是巨大的。这个阶段要注意和业主协调关系,要控制实际施工人的项目印章不能随便敲,项目印章和公章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企业最好能现场派驻专门人员负责这方面事宜。总之工程按期、按质完成才是重中之重,否则损失是不可估量的。 4、关于挂靠人分包的控制 目前的建筑市场中,出现了有人伪造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并以伪造的公司名义承接工程的现象。发包人不注意审查,则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近日,某公司出借其资质给个人承建工程,该个人又将其中专业工程分包给某伪造他人资质的个人。最后在施工中出现事故,导致一死一重伤,相关挂靠公司负责人都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面对承担刑事责任的处境,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以上是建易网为大家整理的二级建造师挂靠风险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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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的内容:(1)对风险本身的界定。包括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风险强度;风险持续时间;风险发生的区域及关键风险点。(2)对风险作用方式的界定。包括风险对企业的影响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是否会引发其他的相关风险;风险对企业的作用范围等。(3)对风险后果的界定。在损失方面:如果风险发生,对企业会造成多大的损失?如果避免或减少风险,企业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在冒风险的利益方面:如果企业冒了风险,可能获得多大的利益?如果避免或减少风险,企业得到的利益又是多少?风险评估常用方法:一、风险因素分析法风险因素分析法是指对可能导致风险发生的因素进行评价分析,从而确定风险发生概率大小的风险评估方法。其一般思路是:调查风险源→识别风险转化条件→确定转化条件是否具备→估计风险发生的后果→风险评价。二、模糊综合评价法三、内部控制评价法内部控制评价法是指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结构的评价而确定审计风险的一种方法。由于内部控制结构与控制风险直接相关,因而这种方法主要在控制风险的评估中使用。注册会计师对于企业内部控制所做出的研究和评价可分为三个步骤:四、分析性复核法分析性复核法是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主要比率或趋势进行分析,包括调查异常变动以及这些重要比率或趋势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以推测会计报表是否存在重要错报或漏报可能性。常用的方法有比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趋势分析法三种。五、定性风险评价法定性风险评价法是指那些通过观察、调查与分析,并借助注册会计师的经验、专业标准和判断等能对审计风险进行定性评估的方法。它具有便捷、有效的优点,适合评估各种审计风险。主要方法有:观察法、调查了解法、逻辑分析法、类似估计法。六、风险率风险评价法风险率风险评价法是定量风险评价法中的一种。它的基本思路是:先计算出风险率,然后把风险率与风险安全指标相比较,若风险率大于风险安全指标,则系统处于风险状态,两数据相差越大,风险越大。风险率等于风险发生的频率乘以风险发生的平均损失,风险损失包括无形损失,无形损失可以按一定标准折换或按金额进行计算。风险安全指标则是在大量经验积累及统计运算的基础上,考虑到当时的科学技术水平、社会经济情况、法律因素以及人们的心理因素等确定的普遍能够接受的最低风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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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如题,您好:打印好准考证。有些考友就喜欢拖到后面去打印,提前几天打印好,记住自己存放准考证的位置,以免自己错过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出现一些意外状况,有时间缓冲处理。(要是怕忘记自己准考证放在哪了,可以放的时候给手机定个周四的闹钟,标签就写准考证放置的位置就好)提前订好考点附件的酒店。因为同一天考试的不止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还有教师资格执业考试,所以大家一定要提前预定好考场附件的酒店,以免到时候没地方住就尴尬,或者住的环境不好影响考试发挥。安排好自己本周手头上的工作,能往后放的工作尽量往后放,尽可能多的挤出空闲时间去复习巩固知识,不到考完考试都不能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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