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2

  • 浏览数

    102

陈英杰哥哥
首页 > 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撤销和吊销

2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潘潘大小J

已采纳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一)聘用单位破产的;(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更多二级建造师详情

254 评论(11)

柠檬心的颜色

法律分析:二级建造师注销流程:1、由企业单位登陆企业资质管理页面,申请待注销的人员证书注销,分别在个人界面和企业界面申请注销,并打印出“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申请人签名,企业意见中签字盖章;2、由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审查,审查人签字并盖章;3、将审查后的表格及申请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印章送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注册科室,备案注销,时间一般在40天左右。法律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一)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四)受到刑事处罚的;(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注册建造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323 评论(8)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