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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菇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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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凉凉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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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指出,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二级建造师证书分为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两种,其中,注册证书有效期为3年,三年有效期期满需继续执业要申请延续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一)聘用单位破产的;(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人员需要提交延续注册申请表、原注册证书、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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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紫愿吉

法律分析: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到期时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手续,二级建造师印章及注册证书的有效期延期一个有效期(3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规定: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应的印章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二)原注册证书;(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延续注册合格的,换发新的注册证书(或在注册证书上补录延续注册信息),换发新的执业印章。法律依据:《注册建筑师管理规定》第十条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执业印章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作。第十二条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二)原注册证书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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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墩er猫

回答 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后,有效期是三年。 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后证书三年一审核,每次审核都要参加继续教育,(不参加继续教育者年审不通过)  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各管理机构和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各地区、行业继续教育的教材编写及培训组织工作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二级建造师必须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方可申请延续注册。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二级建造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 官网上的通知。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您好,因为看到您对我上次的回答没有评分,对于您的体验我非常关注。如果您对我的服务满意,希望可以给一个『赞』呢!如果对我的服务有哪里不满意,也可以点击我的头像,私信告诉我,我一定会在下次服务中给您满意的体验! 更多1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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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小朋友

二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期是永久的,不注册是不会过期的。1、国家规定自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三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2、如果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注册资格者,需完成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注册。3、因此,考生三年未注册,想要继续注册,则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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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儿yuki

进行继续教育保持证书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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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BABY

申报程序  申请人向聘用企业提供有关申请材料,申请人应该保证该材料的真实性,通过聘用单位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可以在省建造师网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带有条形码的申请表。聘用企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核实后在注册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将申请人相关材料和汇总表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对申请人网上申请材料和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材料审核,最终报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复核。  申请延续注册,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原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相关材料;  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材料,一般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注册时间要求:  申请人及委托单位需要在证书有效期满45日前报送材料,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每月的25日前将本月申报延续注册人员的申请材料和汇总表上报到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经审查符合延续注册条件的,按批次进行公示。如果未办理延续注册的人员视为证书过期。  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年龄超过65周岁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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