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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个别未办理邮寄的证书(证明)进行现场核发,请考生于2015年1月26日至2月10日(工作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 考生领取合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领取时间:规定期间内工作日的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二、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或合格证明,须出示准考证。 三、请他人代领证书或证明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四、领取证书或证明后,准考证由人才考评中心收回。 五、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如知道报名序号的,领取时请出示身份证;如忘记报名序号的,可提前查询本人的报名序号 不要错过领取时间。 海德*教育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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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成绩合格证明电子化服务的通知一、全面推行《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成绩合格证明(含增项)》(以下简称《成绩合格证明》)电子化服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15个工作日后,考试合格人员即可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与《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纸质资格证书不再单独发放。二、《成绩合格证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以电子版的方式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