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5

  • 浏览数

    145

傻大明白
首页 > 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网上续期注册

5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疯*草莓

已采纳
申报流程:申请人应当向用人企业提供有关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当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并通过用人单位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可在省建造师网上填写申请。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带有条码的申请表格。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应当在《登记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将申请人的有关材料和汇总表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网上申请材料和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材料审核,最后报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复核。申请延续注册材料:(1)《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2)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3)申请人与用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相关材料。(4)申请人在注册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材料,一般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32 评论(8)

阳澄湖边

可能是系统的问题,建议刷新一下,或者是重新登录,如果还是没有显示出来,那就是当时没有保存成功。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二级建造师只要初始注册了就可以被称为注册二级建造师了,就可以全国通用。

165 评论(14)

最爱尛草莓

第三章 注册申报程序 第五条 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建委提出注册申请。第六条 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在中国建造师网(网址: )或北京建设网(网址: )“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申请表。 第七条 初始注册 凡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统一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附表1-1);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书复印件; (六)凡在全国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中没有个人信息的外省注册人员,应当提交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 申请人将上述材料合订后交所属企业。 聘用企业将审核后的《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附表1-2)和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区、县建委。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各区、县建委将《北京市区、县建设主管部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意见表》(附表1-3)、《北京市区、县建设主管部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企业申请人)》(附表1-4)、《北京市区、县建设主管部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专业)》(附表1-5)、北京市区、县建设主管部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推荐意见函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报市建委。其中,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材料报送按《北京市区、县建设主管部门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报送目录》(附表1-6)要求办理。 涉及公路、水利水电专业申请注册的,市建委将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送市交通、水务等有关部门。 市交通、水务等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北京市有关部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表》(附表1-7),连同按企业申请人汇总后生成的《北京市有关部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审核汇总表》(附表1-8)送市建委。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及附件由区县建委存档备查。

114 评论(14)

qiaochu168

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需要的资料以浙江省为例:资料:(1)二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打印在线表单:上方基本表单提取、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提交后再打开打印)(2)二级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4)申请人在注册有效期三年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252 评论(10)

爱照相的猫酱

第十二条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174 评论(9)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