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东方
可以先不要将系统进行保存。尝试下返回操作,看看结果行不行,一般系统都是不会保存的,这样你只要重新填就ok了。另外一种情况,加入你保存错误了,可以电话联系系统管理方,也可以申请撤销的。附: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小呆呆321
如果只是上报到上一级县或区建设主管部门,可以让新企业负责人打电话到建设部门网上系统给退下来,如果是新企业的建设主管部门已经上报到建设厅了,那么只有带着新企业开的情况说明书,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去省厅让工作人员给系统退下来了。变更注册条件: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所需资料:(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期证明文件;(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受理程序: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