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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雨大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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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小婉爱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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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2年12月9日人事部、建设部人发[2002]111号发布)第一章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 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第四条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第五条 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第二章第六条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第七条 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第八条 人事部负责审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第九条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个部分。其中,专业知识与能力部分的考试,按照建设工程的专业要求进行,具体专业划分由建设部另行规定。第十条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第十一条 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第十二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第十三条 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按照国家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在本地区组织实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第十四条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第十五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第三章第十六条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第十七条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第十八条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二)无犯罪记录;(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第十九条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第二十条 人事部和各级地方人事部门对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和使用情况有检查、监督的责任。第二十一条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第二十二条 经注册的建造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注册管理机构注销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刑事处罚的。(三)因过错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四)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岗位连续2年(含2年)以上的。(五)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筑业企业执业的。(六)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第二十三条 建设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和注销情况。第四章第二十四条 建造师经注册后,有权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第二十五条 建造师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恪守职业道德。第二十六条 建造师的执业范围:(一)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第二十七条 一级建造师的执业技术能力:(一)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理论和相关经济理论水平,并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二)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施工管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三)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较强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四)有一定的外语水平。第二十八条 二级建造师的执业技术能力:(一)了解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二)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三)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一定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第二十九条 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第三十条 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第五章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实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之前,对长期在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岗位上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与丰富实践经验,并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通过考核认定办法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考核认定办法由人事部、建设部另行制定。第三十二条 建造师的专业划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确定和具体执业要求由建设部另行规定。第三十三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办法,组织实施,并分别报人事部、建设部备案。第三十四条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以及申请注册。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和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第六章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30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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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然铭石

(一)考试流程:(1)2-3月份在“本省人事考试网”报名。(2)网上打印报名表、单位盖章。(3)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审核并网上缴费。(4)考前一周网上打印准考证。(5)6月份在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二)考试资格: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2年工龄。(三)考试地点:(1)考试地点没有什么影响。(2)考试地点在省内部分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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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无畏惧

回答 网上报名:准备一张1寸电子彩色登记照(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20Kb),登陆自己所在省份的人事考试网,根据表格如实填写。 注意1:选择省直和市州的区别,省直一般在省会城市考试(比如湖北的武汉市),市州一般在各地级市考试(比如湖北的荆州),根据自己所在地点选择。 注意2:二级建造师考三个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可以报考3科,也可以报考2科,2年之内考过三门课就行。 资格审核:在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报名表盖上公司章,带上工作年限证明盖上公司章,带上二代身份证,带上毕业证书,根据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现场审核通过后,网上会提示你已经审核通过了,就可以缴费了,缴费完成报名就完成了。 复习阶段,购买教材:二级建造师考三个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公共课,《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6个专业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工程、矿业工程,根据你自己的工作,选择一个专业报考就行。 下载准考证:准考证一般在考试前20天即可登录所在省份的人事考试网下载,看清楚准考证的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 5 出发考试: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及时间到达考场,带上2B铅笔、黑色中性笔,橡皮、尺、计算器、手表、身份证、准考证。 更多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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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荔枝蜜

根据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规定》(鲁建执字[2008] 5号)以及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定点单位管理办法》(鲁建注办发[2008] 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省建管局培训中心组织开展注册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2010年度第178期培训班(参加人员名单附后)。请各市负责二级建造师管理工作的部门及时通知到参加人员所在单位,以便能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理论与实务;2、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3、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总论;4、建设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概论;5、建设工程资源管理。二、培训时间、地点培训时间:2010年5月24日至5月29日,5月23日下午报到。培训地点:济南习习居宾馆(济南市经二路纬三路24号) 宾馆联系电话:0531-86057886转2003(总台)省建管局培训中心电话:0531-86032090;传真:0531-86905264;三、日程安排时间 培训内容 地点 5月23日下午 报 到 总 台 5月24日~ 5月28日 工程项目管理理论与实务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总论建设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概论建设工程资源管理 七楼会议室 5月29日上午 测 试四、注意事项1、参训人员须按通知要求参加培训,并严格遵守学员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及培训测试不合格者,将不予颁发结业证书。对无故不参加者,今后将不再另行安排。2、报到时交纳教材费(含选修课教材)、资料费及继续教育结业证书费共48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150元/人、天)。3、参训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及近期免冠照片(一、二寸均可)一张。五、参训人员 2010年度山东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省建管局培训中心第178期培训班学员共220人,名单见附件1。习习居宾馆乘车路线长途汽车总站:乘84路公交车到经二纬三路站下车即到。火车站:从火车站向南三百米路东即到。附件:2010年省建管局培训中心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第178期培训班人员名单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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