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火得很000
rainbaobao1116
证书由公司领取的。这个你去发证书的地方查一下就知道了。如要单位承认领取了。则可以通过一些办法让他承认的。但承认了。你还是拿不回的啊。拿回来了。也注册不了啊。如想怎么处理这样的问题,采纳后,请私信我吧。或打我电话,电话号在我的百度主页中。
大能苗*
回答 你好呀,很高兴为你进行解答~打字需要一些时间哦,请稍等 步骤: 首先在互联网上搜索:二级建造师查询。根据弹出的项目,找到:二级建造师查询-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 点击进入后,就会显示: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右侧第二项点击:二级建造师信息查询。 进入二级建造师信息查询界面后,点击第一项:注册信息查询。 进入查询界面后,如果你是本人或者知道被查询人的姓名,直接在姓名一栏,输入姓名,点击查询就可以了。 被查询人如果是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就会显示出他的相关信息。包括:所属企业名称、注册号、执业印章号、注册证书号、职业资格证编号、发证日期、注册专业和有效期,查询就轻松结束了。 更多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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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询方法: 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进入如下界面操作: 二、二级建造师注册的注意事项: 1、对申报者个人的要求 1)、对报考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要提供原报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 2)、对报考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但又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申报注册(注意从学历、工作年限或年龄等方面审核),从建设部公示的情况看,这些资格证书有问题的人员也不予通过。 3)、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的,都要注册在同一个执业单位。 2、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1)、初始注册申请表要在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凡是不通过系统打印的申请表,一律不能上报。 2)、资格证书要将带编号页和相片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新身份证要将反正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劳动合同要用劳动部门制式合同,内容填写要规范,其中自申报注册之日起,原则上聘期不少于一年,不能使用简单的聘用协议。 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一致的要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4)、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市级管理锁进入管理系统,看到本区域内上报人员及企业的各项信息。网上材料与书面材料要统一,二者缺一不可。 5)、申报专业的问题过去报考时分14个专业,现已合并为10个专业,详见《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 6)、同时申报两个专业以上的问题如同时申报建筑、公路工程专业,按上报材料分数多的专业要求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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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注册中心负责编制和发布全省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规划和计划;制订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方案;组织编写、审定、继续教育教材;可选择委托具备有必要条件的高等院校作为继续教育定点单位,并具体监督、指导、管理继续教育定点单位的继续教育实施工作,保证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二级建造师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如下: 1、自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三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注册资格者,需完成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注册; 2、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在注册周期内需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方可申请续期注册; 3、被注销注册或未能按时办理续期注册且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超过三年以上的二级建造师,申请重新注册时需完成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内所规定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重新注册; 4、二级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接受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必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选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取得两个及以上专业执业资格的,除完成原专业周期内的120学时继续教育之外,还需完成其他项专业的专业课(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所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新增项注册专业自增项之日起,三年周期内亦需完成增项专业的专业课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第九条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程学习以集中脱产学习方式为主,专家讲座或参观典型示范性工程项目为辅等多种形式进行;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采取集中辅导、个人自学或网上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十条 参加全国或省内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授课、执业资格考试阅卷等工作,由省注册中心出具证明,相当于完成12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第十一条 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实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其记录继续教育的登记证书是执业人员执业、办理续期注册以及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重要依据,由省注册中心统一配发。二级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期满经测试合格后,由省注册中心颁发统一样式并用印的结业证书,并在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登记栏目中填写培训内容及培训日期,加盖“河北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继续教育专用章”章。 第十二条 二级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的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是二级建造师的权利。二级建造师必须积极主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各执业单位有责任为本单位二级建造师提供必要的学习经费、时间以及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其它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二级建造师要遵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所在单位的安排,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检查和考核。二级建造师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和本单位所规定的工资、保险及一切福利待遇。还是要考的和重考差不多先到二级建造师报考处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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