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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拿到证书是成绩有效但证书还未发放?还是资格后审没过?免两科需要报名时填写资格证书管理号,一般电子版证书比较早出来,就算当地人事局没有发放证书,管理号也可以查到,一般不影响你报名。但如果是资格后审没过就麻烦了,成绩作废,没有资格证书,这样就不能免两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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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您好,一级建造师因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应当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一)《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遗失补办、污损更换和注销注册有关规定,对注册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查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遗失补办流程,业务办理流程:1、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初审材料:(1)《一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报纸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初审标准:提交网上信息;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初审时限:5个工作日。2、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复审材料:(1)《一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3、制证制章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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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需要6个月到1年的时间,具体咨询当地考试中心。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流程,首先是登报遗失声明,然后再这样办:第一步:个人版填写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在页面右侧 “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即可。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请用初始注册时的信息填写,可到企业版“已注册人员”信息中 核对信息。原始密码为7个0。2、登录后,点击左侧目录树中“遗失补办”选项,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表格下方的 “保存”按钮。第二步:企业版操作1、登录企业版 (需要加密狗,应该在你单位某人手上,专门负责建造师注册申报的负责人),点击目录树中“遗失补办”,保存成功的人员便会显示,点击人员信息后面的“审查”,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上报”即可。2、打印:人员上报后,将申报状态的下拉框中选择已上报,上报成功的人员信息将会 显示出来,点击人员后面的查看,弹出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7-1),进行打印即可。再将申请表和遗失声明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建造师证 B证扫描件等送入省级住建厅(委)政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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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2月1日起,试点地区启用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制定。同时,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行政许可专用章”,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章,作为电子证书有效签章。 电子证书与纸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试点期间,试点地区纸质证书仍继续发放。《通知》要求开展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 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自2021年7月1日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其注册专业失效。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准予延续注册的注册专业,其注册专业有效期从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起计算。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距65周岁不满3年的,有效期截至65周岁当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决定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及延续注册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范围在北京、上海、浙江、海南等4个地区开展第一批试点工作。视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启动其他地区试点工作。二、试点内容(一)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自2021年2月1日起,试点地区启用电子证书(具体示例及说明见附件1),电子证书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制定(具体式样见附件2)。同时,启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行政许可专用章”,代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章,作为电子证书有效签章。 电子证书与纸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试点期间,试点地区纸质证书仍继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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