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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汐蘑菇
首页 > 自考专升本 > 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专升本2021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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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teGourm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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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但是,你升了和没升是一样的,并且还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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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举A酱

按照湖北省往年的情况,招生政策一般在考前1个月左右才会公布,所以大家不要等到政策发布之后才开始备考。专升本政策一般不会有太大的变动,在新的政策公布之前,大家可以先根据往年的政策和考试大纲来进行复习。等到新政策公布之后,对有调整的地方进行补充即可。大家可以参考一下2020年湖北的专升本政策。一、招生对象  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0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具体报考条件由举办高校根据本科教育教学要求制定。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安排适量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2020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或2019年退役的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已取得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申请免试就读一所我省承担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的举办高校。  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建档立卡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的一种考生类型报考。  二、举办高校及招生计划  我省专升本举办高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  举办高校:举办专升本的高校为51所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其中,长江大学等21所高校招收建档立卡考生,武汉纺织大学等17所高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招生计划:专升本招生计划分“普通考生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类。各高校可在保持本校总计划不变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对分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因专项报考总人数不足出现专项计划空余的,可将专项计划空余量调整至普通考生计划使用。补录仍完不成的计划,将由省教育厅统筹调剂使用。  三、报名  发布招生简章。各举办高校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校2020年专升本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及招生简章,认真组织专升本准备工作。招生简章应包含有关工作程序、招生专业计划、招生对象、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及要求、考试办法、考试科目、成绩发布、成绩复查和监督、录取原则、录取标准及程序等信息,经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报我厅审核备案后,及时在校园网或工作网站上发布。招生简章应于6月23日前发布。  统一报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6月28日至7月1日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进行网络报名。考生对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每名考生限报1所高校的1个相关本科专业。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其专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本科医学类专业保持相同。可参加医疗卫生、法律、教育等行业执业资格考试的本科专业,举办高校应按执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具体要求。  网络报名期间,报名平台实时公布各举办高校招生专业报考人数。填报志愿结束后,各举办高校将对考生的志愿信息进行审核,志愿信息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志愿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更正一次志愿信息。  资格审核。网络报名结束后,举办高校按照招生简章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审核确认。  四、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2020年7月28日,考场设在各举办高校。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科目为英语,英语命题、阅卷由各举办高校共同委托一个单位承担。专业课科目由各举办高校自主确定并命题、阅卷。  考试组织。考试由各举办高校负责组织,原则上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各举办高校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制定详细的考试组织方案和考务手册,加强对命题、制卷、试卷分发、试卷运送、试卷保管、组考、监考、阅卷、登分等考试环节的管理,规范考务操作,严格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试卷流转绝对安全和考试公平公正。  试卷保密室设置要符合国家要求,试卷进入保密室后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全程进行电子监控和录像。  考生入场时,要认真做好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工作,严防考生替考,严禁考生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考试时段全程开启视频监控及手机信号屏蔽系统,严防考生利用高科技舞弊。考点和考场布置要符合规范,显著位置应设置考场平面分布图和引导指示牌,张贴、悬挂警示标语,营造严肃的考风考纪氛围。  要加强有关考试法律法规的考前宣传教育,引导考生诚信考试,对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省教育厅将组织对专升本考试进行巡考。  五、录取  专升本录取工作由举办高校负责,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建档立卡考生录取。①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建档立卡专项计划。举办高校根据录取规则,按建档立卡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②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建档立卡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普通考生录取。①录取。各举办高校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在普通考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②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由我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到相应举办高校按照招生简章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相关高校按招生简章规定和英语科目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举办高校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单独录取。对申请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由接收高校负责资格审查和录取手续办理,办理时间与专升本录取工作同步。  公示。举办高校须对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本校工作网站或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复核备案  拟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名单由举办高校报我厅复核备案。各校要严格执行复核备案工作规程,规范报送复核备案材料。复核备案材料包括专升本工作报告、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名册、公示证明等。各举办高校对复核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收费  专升本报名考试费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有关标准执行。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举办高校2020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举办高校对专升本学生除收取报名考试费、学费、住宿费等规定费用外,不得另立其他收费项目或额外收取其他费用。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不得以专升本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八、入学  经专升本举办高校录取和省教育厅备案通过后,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高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专升本举办高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符等情况,学校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可安排插班教学。各举办高校应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重构专升本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  九、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举办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专升本工作。各举办高校主要领导是本校专升本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由校(院)长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周密的专升本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规章制度,夯实工作责任,加强保密安全管理,确保专升本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开展。  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各举办高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精准精细采取防控措施,认真开展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登记,做好考试招生等相关场所的卫生消毒,加强考务人员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备用考场,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加强政策宣传。各举办高校要认真做好专升本招生考试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咨询答疑,及时回应考生及家长的关切。各生源高校要对应届专科毕业生全面开展宣传动员,指导考生理性报考。  严明工作纪律。各举办高校要按照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原则,开展专升本工作。严禁高校以任何形式委托任何个人、社会机构参与普通专升本工作。对在专升本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从中谋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专升本工作不规范引发严重后果的举办高校,将实施政策联动,对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减少招生计划、取消专升本招生资格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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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猪爱吃草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执招”的要求,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学校代码为13250。第三条 学校为湖北民族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主管部门是湖北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科门类: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经济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第五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校校址:湖北省恩施市龙洞河路,邮编:445000。 第七条 学校与湖北民族大学校园主校区相连,教学资源共享,在校生11000余人。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  (三)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  (四)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贯彻落实招生政策,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在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下规范地组织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六)对录取的新生进行资格复查;(七)协助有关省招办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所有招生专业(除国家及各省有少数民族优录政策的专业之外)均不受男女比例和民族限制,即汉族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享有同等的报考录取权利,对少数民族考生按有关省招办规定的优录政策录取。 第十条 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语种。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进校三个月内学校组织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退学。 第十二条 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考生所报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身体受限或单科成绩受限者除外)。第十三条 坚持优录原则,严格按各省(市、自治区)优录政策执行。录取进入专业时,所有已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高考成绩总分相等或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和按教育部规定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第十四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所有艺术专业文理兼收。各省统考所涉及到的专业,必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其他各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我校认可相应省招办所指定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湖北省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序投档;舞蹈学、舞蹈表演: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投档,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分数高的优先投档(文化分数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根据投档情况择优录取。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外省考生,我校承认当地艺术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区)艺术类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执行。若各省艺术类录取规则不明确,则按照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以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序投档。美术与设计学类、广播编导类、音乐学: [(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2=综合分;舞蹈学、舞蹈表演: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投档,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分数高的优先投档(文化分数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根据投档情况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体育类录取原则:所有体育专业文理兼收。各省统考所涉及到的专业,必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区)体育类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执行。若各省体育类录取规则不明确,则按照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文化成绩×50%+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75%=综合分,根据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民族班招生录取根据2020年国家及湖北省下达的招生政策执行。第十七条 凡按志愿录取或征求意见后本人同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换录、不退档、不转学。第四章 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第十八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努力实践,促进学风、班风和校风建设,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可靠接班人和合格建设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资助政策。(一)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二)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徳、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发放,奖励标准毎人毎年5000元。(三)学校奖学金:分别为一、二、三等三个等级。1、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在校生总数的2%以内,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并发放相应放奖学金。2、二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在校生总数的8%以内,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并发放相应放奖学金。3、三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在校生总数的10%以内,授予 “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并发放相应放奖学金。(四)专项奖学金:鼓励在校生求学继续深造,设立专项奖学金,对应届考上“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应届考上普通专升本的优秀毕业生给予奖励。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有以“奖、贷、减、免、勤、资、补”为主要内容的多元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学费减免政策,采取积极争取社会援助和捐资助学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一)国家助学金: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核定的国家助学奖名额发放, 资助标准分为3个层次: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4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 每生每年2200元。(二)勤工助学岗位:为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有效资助途径,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三)学费减免政策:对一定比例的特困家庭学生给予一定的学费减免。第五章 对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帮扶第二十条 为积极响应各级政府号召,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体现学校对一线医务人员的致敬和关爱。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对受疫情影响的学生开展帮扶行动。第二十一条 帮扶对象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在校生和2020级新生)第二十二条 资格认定。学生父母所在单位出具一线医务人员证明盖章,然后由县级及以上卫健部门证明盖章,并按照国家或各省对于一线医务人员的认定办法进行认定,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第二十三条 帮扶措施(一)2020级新生对我校2020年录取的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从关爱补贴、专业选择、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面进行帮扶。具体政策如下: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殉职的全国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被我校录取的,大学期间,每年发放关爱补贴10000元/人;自2020年增加天津为录取省份,对天津援恩施医疗队的子女,在3年内被我校录取的,入学时发放关爱补贴10000元/人;对除天津之外援鄂医疗队及湖北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被我校录取的,入学时发放关爱补贴5000元/人;如果湖北省教育厅为我校安排专项招生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单列计划,给单列计划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发放关爱补贴5000元/人;对全国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被我校录取的本科、专科学生,可根据考生意愿在同批次优先调整专业;对全国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后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各类奖助学金。(二)在校学生对我校在校生中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从关爱补贴、政府政策性补贴、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就业服务等方面进行帮扶。具体政策如下: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殉职的全国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从2020年春季学期起,在校期间剩余学年每年发放关爱补贴10000元/人;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从2020-2021学年起,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各类奖助学金;为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积极争取政府政策性补贴政策;对2020年毕业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优先提供“一对一”就业指导与服务。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四条 学费收取说明:各专业学费是依据国家收费政策和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收费标准确定,专业类别不同,学费不同。代收费项目按湖北省关于高校代收费的统一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公寓住宿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学院“新生报到须知”)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部门: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18-8438998(兼传真);0718-8965960;18672056767;15272222225;第二十七条 招生信息咨询: ①本校网址:②网上答疑:③ E-mail:④咨询QQ:4008813250⑤官方微博:⑥官方微信公众号: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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