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便是海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不同招考部门的政策咨询电话是不同的。如省农业农村厅的咨询电话是。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政策咨询电话号码是。
依据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官方网站发布的《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附件可知,其公布的政策咨询电话包含了省直(含垂直管理)单位、省法院系统、省检察系统以及市(地)直、县(市、区)、乡镇机关等多个部门电话。
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注意事项:
1、请报考者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附件中招考计划、报考指南(报考指南的具体阐释与本公告文本内容有同等效力)等资料,详细了解本次招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2、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3、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以上内容参考 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拽拽小蘑菇
黑龙江省考2022职位表查询地址
黑龙江省考2022职位表查询地址,报考者须认真核对所报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黑龙江省考2022职位表查询地址。
报考者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下同)查阅各招录机关的招录职位、招录人数、报考资格条件等。
黑龙江全省2022年度省、市县、乡(镇)机关计划考试录用8590人、6257个职位,与去年相比小幅度减少。与其他省份相比,黑龙江省考招录规模较为可观,稳定在八千左右,招录规模在全国各省份中位居前列,机遇较多。中广大考生要珍惜难得的机遇,在考试来临前认真备考,收获成功。
一、半数职位为县乡综合管理类
今年黑龙江省考职位分类模式较往年做了调整 ,分类模式与国考保持一致,分为省市综合管理类、县乡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而往年是省级、市县级和乡镇级分三类,分类模式的调整说明黑龙江省考招录更趋于专业化和科学化。本次三类职位中招录规模最大的是县乡综合管类职位,占总职位数的一半。
二、九成以上职位应届生可报
2022黑龙江省考招录规模与去年相比略降,2022黑龙江省考招录中有6965人没有设定身份要求,占总人数的81.08%,招录人数与去年相比略降。这些职位都不需要考生有特殊身份,只要符合职位表中设定的基本职位要求即可报名有888人仅限应届生毕业生报考,占总人数的10.34%有628个职位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占总职位数的10.04%,综合来看,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的职位超越九成, 说明2022黑龙江省考还是面向应急毕业生敞开大门。
三、学历门槛提升
2022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招录计划中,对于学历这一要求做了非常具体,而是针对岗位性质和具体业务对学历做了针对性要求,有部分职位的学历要求设定到某一层次学历上,由“仅限”二字划定了具体范围,比如仅限大专、仅限本科、仅限硕士研究生。此外,覆盖面也很广,高中以上学历都有机会参与本次省考。6054人、4503个职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报,占总人数的70.48%、总职位数的71.97%,均比去年提升了近5个百分点,然而,面向大专学历的招录名额和职位数却在下降,2211人、1497个职位大专生可报,比去年降低了5个百分点。本科学历占比的增加,大专学历占比的降低,说明大专学历考生报考的空间再度缩紧,因此,整体来看今年的学历门槛提升。
四、法学类人才需求量过千
从2022黑龙江省考对专业要求的设置来看,法学类人才是最受欢迎的,共有1330人、856个职位招录有法学专业背景的考生,以绝对性优势遥遥领先,说明黑龙江省建设需要众多法律专业人才。此外,财会类、计算机类以及语言类专业人才需求也比较大,建议考生在报考时专业选择上要选“专”不选“泛”,尽量选择与自己专业最相符的职位报考。
此外,还有3785人、2547个职位不限制专业,占总人数四成以上,这就给更多专业较为冷门的考生提供了机遇,但这类职位通常竞争比较激烈,考生们要在备考阶段下好功夫。
五、62.01%职位要求必须最低服务5年
本次招录中有5011人、3880个职位要求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占总人数的58.34%、总职位数的62.01%,这些职位大多集中在县级及以下机关,也有可能处于艰苦边远地区,如果你一旦选择该职位就要踏踏实实在当地工作和服务一定年限,不能半途而废,如果考生在选择职位时可提前了解一下当地的风土人情及发展环境等情况,确认自己能够适应并且做好岗位工作再出手报名,将诚信和奉献的优秀品质贯穿于考试与工作当中,为黑龙江省建设奉献青春!
报名入口: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网络报名流程
1. 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者可在2022年3月2日9:00至3月6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注册,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填报信息、选择笔试考区后,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者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对最终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报考者可通过网络提交复核申请。
报考者须认真核对所报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机关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录各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 缴费确认。 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应于2022年3月2日9:00至3月7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缴费确认。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上传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中《报考指南》。逾期不办理网络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原则上缩减、合并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黑龙江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2年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本次公考招录招8590人,3月2日开始报名。
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8.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招录项目生的职位仅限我省2022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项目生”),以及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或生源地为我省在外省征集入伍、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
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职位仅限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或生源地为我省在外省征集入伍的高校学生(通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考试或研究生招生考试、被普通高等院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中服现役期满且于2022年8月底前取得原就读院校毕业证书的退役人员报考。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项目生基层服务经历,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
报考者可在2022年3月2日9:00至3月6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注册,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填报信息、选择笔试考区后,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落落晓婷
2023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29日9:00至2月2日17:00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黑龙江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3年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八)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录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其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
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项目生基层服务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
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黑龙江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设置最低服务年限的,录用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内其他市(地)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计划》(以下简称《招录计划》)。
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报考者对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以下简称《咨询电话》)。
《招录计划》《报考指南》《咨询电话》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下同)公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29日9:00至2月2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注册,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填报信息、选择笔试考区后,提交报考申请,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29日9:00至2月2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1月29日9:00至2月2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2月2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应于2023年1月29日9:00至2月3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缴费确认。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上传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中《报考指南》。
逾期不办理网络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原则上缩减、合并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缴费确认后,请于2023年2月21日9:00至2月24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级分类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参考。
申论科目试卷分为三类,按照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三个类别分别命制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设置专业科目加试的职位,报考者须参加相应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相关考试大纲可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
2、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打印成绩单。
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一般职位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有加试专业科目职位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
(二)面试
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
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录职位,原则上可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它与职位条件相关的佐证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审查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发布的《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哈尔滨市直机关部分职位试行结构化小组面试),按照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分别命制面试试题,面试成绩按100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
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招录职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
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2023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凡体检、考察、体能测评(如需进行)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和录用
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进行录用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六、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将面向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原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但未被录用的考生统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等将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
特别提醒:
1.请报考者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附件中招录计划、报考指南(报考指南的具体阐释与本公告文本内容有同等效力)等资料,详细了解本次招录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上述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3.报考者需随时关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相应招录机关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4.报考者应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按照有关要求采取切实必要的防疫措施,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5.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本文章来源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2023年1月17日
樽品爱榴莲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政策咨询电话电话:0451-12333转0。时间:9:00-11:30;13:30-16:00。
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0年7月16日9:00至7月20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后,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对最终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报考者可在网上提交复核申请。
3、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资审查后,应于2020年7月16日9:00至7月21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扩展资料: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至2002年7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参考资料: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黑龙江省2020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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