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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斯蒂芬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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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是没有权利限制的,但是如果您的主管部门不允许您报考,您也没办法哦。一般考起之后,主要是您的主管部门同意就可以了哦!

不得阻止公务员考试

223 评论(14)

芊芊百合Y0Y

不能。

用人单位不能以违背员工承诺不考公务员,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因为《劳动合同法》关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中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当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用人单位还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80 评论(9)

威达天下

当然不能阻止。

204 评论(11)

一梦三只鸭

不能。用人单位能否阻止员工考公务员用人单位不能以违背员工承诺不考公务员,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因为《劳动合同法》关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中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当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用人单位还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领取公务员考试资料

333 评论(10)

喝了咖啡会飞

你好!学校无权干涉员工考公务员.1.学校作为用人单位,当然希望员工工作的相对稳定.若考公务员,相当于提前告诉单位自己要辞职.学校不同意是可以理解的.2.既然是劳动合同关系,员工只对自己在工作时间内的工作成果对单位负责,8小时之外单位无权干涉.员工对工作岗位不满,可以提前30天通知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论单位是否同意. 3.如果与单位在合同里依法约定有服务期条款,并约定违约金的,员工服务不达合同约定期限,辞职的,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54 评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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