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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Ren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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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肪君绝缘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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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已经2016年5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9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部长 2016年8月19日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录用工作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报考者和工作人员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认定与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第四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和考试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职责权限,对报考者和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第五条 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由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第六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四)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五)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七)其他应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第七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一)抄袭、协助抄袭的;(二)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三)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四)其他应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报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中央一级招录机关作出处理。报考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处理。第八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第九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方法和标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第十条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第十一条 报考者在考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由负责组织考察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第十二条 报考者的违纪违规行为被当场发现的,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制止或者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如实记录违纪违规事实和现场处理情况,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签字,报送负责组织考试录用的部门。第十三条 对报考者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报考者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报考者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对报考者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第十四条 对报考者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依法送达报考者。第十五条 试用期间查明报考者有本办法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录用并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理。任职定级后查明有本办法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辞退处理或者开除处分。第十六条 报考者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录用工作场所秩序的;(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者的;(四)其他扰乱考试录用管理秩序的行为。第十七条 录用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有《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其中,公务员组织、策划有组织作弊或者在有组织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 报考者对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录用工作人员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第十九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第二十条 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的管理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2009年11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号)同时废止。

公务员考试强制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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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大王

国考公务员十大坑岗位有文秘岗位人员、财务岗位人员、乡镇街道人员等,具体如下:

第一名:文秘岗位人员,经常熬夜写材料,也经常是三稿四稿等于白稿,简称材料狗,格子牛。不少学中文类的学生,最后都喜欢报考相关的岗位。

第二名:财务岗位人员,经常左右为难,特别是领导乱表态,乱安排。其实这个做过的同学应该知道,是很可怕的,很多领导其实是不懂财务的,想当然的建议,往往让人很头疼。

第三名:乡镇街道人员,报考乡镇的工作,相对比较繁琐。经常是五加二,白加黑,星期六保证不休息,星期天休息没保证。

第四名:后勤服务人员,吃力不讨好。每个单位都必不可少的岗位,但很多事情并不是很好的就能做到平衡,很考验同学们的协调能力。

第五名:征地拆迁人员,报考这类岗位的同学,要有强大的内心。责任重大,而且纠纷不少。笑脸还是哭脸就在一念之间,不好做。

第六名,城管执法人员,想要报考城管执法的同学,要有心理准备了。城管执法的边界很难把握,稍有不注意,就上热搜。

第七名:监狱管理人员,心理压力大,很多地方监狱远离市区。报考的时候门槛不高,薪资待遇也不错,但是真的很考验心性。

第八名,安全监管人员,听这个名字就知道责任重大了。想要报考的同学做好心理准备,既要严谨细腻,又要八面玲珑。

第九名:环境监督人员,环保是个持续了很多年的话题,很多时候查环保意味着很多工作要停工。但是又有人要业绩,夹在中间,两头为难。

第十名,信访维稳人员,想要报考的同学们想好了。每天面对的都是负面情绪,老弱病残什么样的人都有,讲理或者不讲理都不行,但又是职责所在,头都快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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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向八年

其实不难,重要的是你花了多少时间,多少精力去做这件事。一句名言大家应该都知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所以不要被传言说很难啊,竞争很大啊,根本没希望就不去试一试。我想问你都不努力拼搏试一把,你怎么就知道你不行,而且为什么别人都能考上。所以要战胜心理,别要被别人摇动你的心。但是你得认真去准备,认真学习,日积月累才得以成功,可别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就想有收货,那样就算你脑子在好用,也不一定考的上。

在此过程中,你肯定中途会想放弃,但是请你每当要放弃的时候想想你为什么要考公务员,考上公务员对你有什么好处,说放弃其实很容易,但应该你不能轻易的放弃,想想你的初心,先苦后甜。考上后,你就是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也不怕疫情停工停产没有上班而没有工资,也不会害怕因为公司倒闭而失去工作,也不要担心拖欠工资,老板跑路,也会成为老一辈人眼中的骄傲,在老一辈人看来,只要勤勤恳恳踏踏实实的工作这就是铁饭碗。最后请相信一句话,有志者,事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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