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儿桃子1
消防员不是公务员,是具有特殊行政编制公职人员。
其职责是:
1、消灭火灾、抢救灾害、消防安全设施稽查与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2、参与救护工作、为民服务、自来水公司安全水源查察、内部勤务等工作。
技能要求
一是熟练掌握消防业务理论知识,了解消防的历史与现状,明确消防的发展趋势。熟悉物质燃烧知识,化学危险品性质;懂得消防给水和消防器材装备、灭火剂的性能与用途;了解火灾的发生、发展过程,灵活实施灭火战术,正确使用灭火剂,确保灭火成功。
二是依据消防员各自不同的职责,练就过硬的消防业务技术:消防战斗员应熟练掌握着装、铺设水带、各种灭火剂的喷射、登高、破拆、佩戴呼吸器、结绳、救人与自救等基础项目的操作使用,掌握动作要领;驾驶员应熟练掌握消防车的技术性能与保养,向火场供灭火剂,吸水与排水。
通信员应熟练掌握电话、火警调度台和无线电台(基地台、车载台、手持台)的操作使用,责任区域划分,受理火警及火灾了望的情况与工作方法,达到快速受理火警,通信及时、准确、不间断。
三是了解掌握灭火战术原则,灭火基本战术方法,各类火灾的规律、特点和扑救的基本对策,熟悉单兵、小组、班战术进攻的实施方法与协同配合,做到抓住战机,把握火场主动权。
圆满的满
消防员不一定都是公务员。消防员是指列入消防行业特有职业(工种)范围的从业人员。
具体可细分为消防官兵、建(构)筑物消防员、灭火救援员、灭火员、防火员、火灾瞭望观察员等。大多数消防员从业人员都不是公务员编制。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统一领导管理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列入国家行政编制,将消防救援总监授予应急管理部正职,授衔范围主要是公安消防、武警森林消防两支部队的转制人员。也就是说,只有这部分消防员拥有公务员编制。在衔级称谓上,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主要突出“指挥”的特点,称为总监、指挥长、指挥员;消防员主要体现“消防”的特点,称为消防长、消防士、预备消防士。
润风水尚
消防属于武警部队,属于公安部消防局部门管理。
1、虽然消防救援局是属于国家应急管理部管,但是地方的应急管理局对消防总队,支队,大队,站只有指导建设的权利,没有直接管理权利和指挥权。地方市(区)消防支队属于该省(直辖市)的总队管理。
2、消防属于行政编制,在应急管理部设消防局,到省,市县,分别是消防救援总队,消防救援支队,大队。内部机构有所调整。消防员不是公务员。消防是行政单位。
3、消防部队以公安现役为主体。列入武警序列。受公安部和武警总部的双重领导。武警八大警种之一。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并隶属于公安现役部队(边防 消防 警卫)。说白了就是既穿军装又是警察。
消防”即是消除隐患,预防灾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当然狭义的意思在人们认识初期是:(扑灭)火灾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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