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豆豆豆逗
新加坡刑法具有“刚柔并济,以刚为主”的鲜明特色。本书翻译了新加坡刑法中较为重要的几部法律:《新加坡刑法典》、《刑法(临时规定)法》、《新加坡反贿赂法》和《恐怖主义(制止提供资助)法》,为读者提供了进一步了解新加坡刑法的窗口。
寻梦的蒲公英
新加坡的刑法制度源自英国和英属印度的刑法,其严刑峻法少有匹敌,连乱扔废弃物、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冲公共厕所也要被重罚好几千块钱,还要被起诉。在众多刑罚中,具有显著代表性的,是新加坡的肉体刑罚——鞭刑,这也是目前世界上很少有国家使用的一种酷刑。 对至少40种罪名,鞭刑是强制刑(必判鞭刑,不能减免),至今适用鞭刑的罪行的名单还在延长,其中既包括强奸、抢劫、贩毒等重罪也包括较轻的罪行如非法拥有武器(长刀、匕首等都算)、涂鸦(包括在墙上喷涂油漆或者重犯在墙上张贴广告、海报)等。1948年新加坡监狱调查委员会记录了如下狱规:“对于严重违反狱规的犯人,可由监狱当局判处藤鞭最高12鞭,或由来狱的法官判处藤鞭最高24 鞭;对于15岁以下未成年犯,只能由来狱法官判处最多细藤6鞭。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犯人的臀部。对成年犯使用的藤鞭直径不能超过半英寸,对未成年犯应使用细藤鞭。”鞭刑不仅是一种刑罚,更是一种耻辱记录,类似中国古代在囚犯的脸上刺字,为此,新加坡官方坚决支持鞭刑,他们相信鞭刑是震慑犯罪的最有效手段。行刑刑鞭长1.2米,粗1.3厘米(半英寸)。在新加坡鞭刑现场行刑前,刑鞭会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之充分吸水,增强柔韧性。监狱局表示这样做是因为干燥的刑鞭在行刑时可能断裂,一旦断裂藤条上的木刺就会扎到犯人肉里。狱方表示,之前关于“刑鞭浸在盐水或特制药水中”的传言是不正确的,但确实用消毒剂擦拭过。打鞭要求一鞭下去,皮肉皆开,疼痛难忍。打完一鞭后,医生便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受刑者不能承受下一次鞭打了,便停下来。鞭刑室非常宽敞,天花板很高,地板锃亮。在房间尽头有一列桌子,监狱的官员坐在桌子后监督行刑。在房间的另一头立着鞭刑架。鞭刑架高2.74米,用木料制成,相当牢固。如前所述,刑架下有供犯人站立的木头底座。犯人将被赤条条绑在刑架上,两个狱警分立两侧伺候。打鞭时,只有监狱官,狱卒和医疗人员能在场。 罪名1993年,新加坡有3244男性罪犯被判鞭刑。到了2007年时,已经翻了一倍,至6404罪犯。对至少30种罪名,鞭刑是强制刑(必判鞭刑,不能减免),至今适用鞭刑的罪行的名单还在延长,其中既包括强奸、抢劫、贩毒等重罪也包括较轻的罪行如非法拥有武器(长刀、匕首等都算)、涂鸦(包括在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上)、挟持人质、重犯吸毒者、非法金融交易(有几率被判)、逾期逗留超过90天(俗称跳飞机)。携带口香糖是不会被判鞭刑的,只会罚款。(一旦被判鞭刑,至少3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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