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4

  • 浏览数

    209

白白桃花
首页 > 公务员考试 > 考试录用的公务员职级

4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汀臭崽儿

已采纳

我国公务员的级别共划分为27级,从一级到二十七级。公务员的职称和等级划分,也就是指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和相应的级别。

公务员的级别主要根据其担任的职务、工作年限、学历、工作实绩等具体情况划定,不同的级别对应着不同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因此,在备考公务员前,公务员的职务和职级会是考生们关注的重点。

根据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章(职务、职级与级别)第十七条的内容: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公务员的职务和职级

当我们打开2022年国家公务员招考简章或地市级公务员招考岗位一览表时,我们会发现招考职位一栏通常写着“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这里主要是以综合管理类的职级序列来划分。

2022国考招考简章(部分)

由于公务员考试会专门给出招录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因此应届的考生如果想了解相关职级的评定,可以参考2008年印发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没有工作经历的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二级科员、二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七级;

(2)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六级;

(3)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五级;

(4)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四级;

(5)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二级。

考试录用的公务员职级

348 评论(15)

你的小恶魔

公务员等级划分有:国家级正职(一级);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等。

一、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国家级正职:一级。

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对应的级别是:

一级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

二级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一级调研员:十七级至十一级。

二级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三级调研员:十九级至十三级。

四级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一级主任科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二级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三级主任科员: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四级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一级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二级科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实行职位分类制度的意义:

一、实行职位分类制度,使对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可以根据不同职位的特点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从而达到因事择人、人事结合的目标。

二、职位分类为考核工作提供了客观的标准。

三、职位分类有利于贯彻专业化原则,可以避免学非所用、用非所长的现象,有利于合理地使用人才。

四、实行职位分类,可以根据工作特点和公务员的具体情况,有利于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使培训收到良好的效果。

五、职位分类通过对职位工作的分析,有助于明确机构所担负的功能与实际职位数目设置之间的关系,从而为机构改革提供合理的方案。

229 评论(15)

匪号叶小二

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

2、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

3、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4、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提升主任科员,一般要求任副科级职务三年以上),定为二十四级;

5、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是正科级,属于非领导职务),定为二十二级。

6、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2)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3)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新录用公务员考核标准: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应当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应当在试用期满后三十日内进行,遇有不可抗力无法按期考核的,应当在相应情形消除之后的三十日内进行。新录用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按照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进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定期考核

在中国,公务员都要定期参加考核,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另外,考核的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除此之外,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将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公务员法》第三十六条 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公务员法》第三十七条 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313 评论(8)

小企9999

新录用公务员的级别按以下要求定: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230 评论(11)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