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hkhunnie
公务员考试的范围为下内容:首先,公务员考试包括国考和省考(这里先不谈事业单位考试),国考就是国家公务员考试,每年一次,笔试在11-12月份左右。面试在次年春节后陆续进行(一般中央直属部门面试时间最早,过完年就马上面试了,需抓紧准备,国税部门相对是最晚的,会到3月份)。拿国考为例,省考各省情况大同小异。
关于考试时间:近五年的考试时间大家可以发现,都是在11月底12月初的一个周日,如果岗位加考专业课或者外语科目,方便在前一天周六下午进行。行测和申论的考试时间也比较固定,上午9:00-11:30行测,下午2:00-5:00申论,大家的备考长周期要注意考试时间,2020、2021年国考时间大家自行推算也可以八九不离十,同时每日学习时尽量上午行测,下午申论也比较符合考试时的作答习惯。
关于考试科目:考试科目每个岗位必考的是行测和申论,所以叫公共科目。外交部、商务部、对外联络部、贸促会、对外友协这几个部门需要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韩)语、葡萄牙语等8种语言的岗位会多考一门外语。另外,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公安警察三大部门要多考一门专业课。所以大家一定要看看自己报考的岗位是不是这几个特殊的,如果不是,只用在笔试时准备行测和申论即可。试卷分为副省级和地市级两套,题型一样,只是题目内容略有不同,一般来说副省级的试卷略难一点。行测副省级多5到题目,申论题目数量一样。
安德鲁鱼
您好,公务员简单的理解是在国家政府机关工作、办公的人员;公务员考试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还需参加《公安基础知识测试》考试。报考从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街道公务员职位的人员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详细考试要求建议参考当年公务员考试大纲;希望可以帮到您!
qianting13
您好!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主要内容有:1.考试录用的适用范围。为了保证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素质,要把好“进口关”。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2.考试录用的组织机构。实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必须明确主管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专门机构,这是推行这一制度的组织保证。我国公务员法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3.考试录用的条件。报考公务员,有一定条件限制,这是世界各国的通例。我国公务员法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11条规定的条件: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同时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是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是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是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此外还规定机关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4.考试录用的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在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实施,其基本程序是:(1)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2)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3)进行公开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4)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5)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6)规定试用期。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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