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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egirl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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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等级是按照职位属性进行区分的,省直的职位为甲级,乡镇街道的职位为丙级,其他职位都为乙级。不同省份说法不一样,在山东没有甲乙级的类别,但是山东公务员考试针对专业领域划分为ABC类,吉林公务员考试标注的就是省属属于甲级,地市属于乙级。

考省直、市州直机关的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综合知识》(甲)和《申论》(甲)。

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的考试等级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和《申论》(乙)。

扩展资料: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曾经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分别是:(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

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公务员考试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种形式: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中央公务员考试和地方考试性质一样,都属于招录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公务员政策可参看国家公务员网的相关政策。

地方公务员考试有资格考试和招录考试两种,资格考试即成绩合格者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考生可凭此资格证在市、区、县等国家机关求职,如北京市。

有的需要再参加具体部门的一些考试,有的直接面试考核。绝大多数地方公务员考试采用的是招录考试的方式,考生选择职位报名参加考试,考上后就直接录取为该部门的公务员,和中央公务员考试程序一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的岗位和级别

284 评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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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规定了公务员职务、职级和职位的设置。 职位分类是科学精准管理公务员的基础,也是现代人事管理的一个重要标志。通过对公务员职位类别进行合理划分,建立公务员领导职务和符合不同职位类别特点的职级序列,科学设置机关的职位、明确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为分类分级考录、分类分级考核、分类分级培训和确定工资待遇等各项公务员管理提供依据,为建立机关工作责任制、提高办事效率创造条件,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促进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提升公务员队伍的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 综合管理类职位,是指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这类职位数量最大,是公务员职位的主体。综合管理类职位具体从事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及机关内部管理工作。 专业技术类职位,是指承担专业技术工作职责,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职位,其职责具有强技术性、低替代性。比如,公安部门的法医鉴定、痕迹检验、理化检验、影像技术、声纹检验等职位。需要注意的是,专业技术类职位与需要专业技术知识的职位不是一个概念,机关工作大多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许多职位还需要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但需要专业技术知识的职位不都是专业技术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根据工作性质、专业特点和管理需要,一般在市地级以上机关以专业技术工作为主要职责的内设机构设置,主要集中在公安、检察、审计、海关等部门。设置这类职位,有利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公务员的职业发展,吸引和稳定不可或缺的专业技术人オ,激励他们立足本职岗位,成为本职工作的专家。 行政执法类职位,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责的职位,其职责具有执行性、强制性。执行性主要体现在履行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权,不具有研究制定法律、法规、政策的职责。强制性主要体现在依照法律法规,现场直接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检查等。行政执法类职位根据工作性质、执法职能和管理需要,一般在市地级以下以行政执法工作为主要职责的机关或者机构设置,主要集中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部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主要面向基层、面对人民群众的执法队伍,是服务型政府的窗口,直接体现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设置这类职位,有利于拓展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激励他们立足基层和岗位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 除上述三类职位外,目前还有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职位,有着各自的特殊性,在义务、权利、资格条件、任免程序、回避、等级等方面与其他职位类别的公务员有所区别。监察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对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的管理已有原则规定,公务员法第三条规定,法律对“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再单独列出。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这是为进一步完善职位分类制度预留空间。今后根据实践的需要,可能有新的职位类别。这里的国家另行规定,是指中央层面的规定,包括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

82 评论(12)

MidnightAngel

省考一般有什么职位:

1、综合管理类:是指除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以及其他职位类别以外的公务员职位类别。综合管理类职位是机关中数量最多的主体类别。

2、专业技术类:是指在机关中承担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职位类别。

3、行政执法类:是指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履行市场监管与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的行政执法职位中设置的公务员职位类别。

4、法官与检察官职位。

公务员考试职位根据报考单位属性一般可分为省级(含副省级)或市(地)以下,省级(含副省级)是指国家、中央、部以及省级政府和行政部门的职位,市(地)以下是指市政府以及市政府以下部门里面的行政管理部门职位。

按级别分:

1、一级:国务院总理。

2、二至三级: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3、三至四级:部级正职,省级正职。

4、四至五级:部级副职,省级副职。

5、五至七级: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

6、六至八级: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

7、七至十级: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

8、八至十一级: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

9、九至十二级: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

10、九至十三级: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

11、九至十四级:科员。

12、十至十五级:办事员。

238 评论(11)

爱生活的哒哒

是指公务员级别的。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扩展资料: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将县区级机关内设机构名称统一为“股”或办公室,规范设置县区“股所级”这一没有级别的管理层级 。“股所级”低于“乡科级副职(副科级)”,一般由资历较老的科员担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家公务员

231 评论(13)

古董的杂货铺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公务员考试等级是按照职位属性进行区分的,省直的职位为甲级,乡镇街道的职位为丙级,其他职位都为乙级。不同省份说法不一样,在山东没有甲乙级的类别,但是山东公务员考试针对专业领域划分为ABC类,吉林公务员考试标注的就是省属属于甲级,地市属于乙级。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25 评论(8)

微微王chichi

考省直、市州直机关的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综合知识》(甲)和《申论》(甲)。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的考试等级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和《申论》(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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