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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你考的是什么咯,有些是职位考,有些是资格考试,一般的职位都不是英语专业的工作吧,国家公务员考试内容是行测和申论,地方的就有不一样的,职位要等10月份发布才能知道,但是可以参考去年的职位来备考的,航博公考网上的信息挺全的,可以去看看!公务员、研究生就看你自己的选择咯,但我现在就是研究生不是一样还得考公务员,而且优势也不会有多大!可能是考上后升的机会大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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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务员考试考的是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公安类要考公安基础知识,部分职位要考专业课。公务员考试覆盖的知识点比较广,不同科目涉及的知识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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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本站热点问题,本站做了如下解读。 问:ABC类职位有什么区别? 答: A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 B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C类职位是江苏省2004年录用考试中划分的专门针对乡镇一级的职位。 问:关于户口限制问题 答: 按往年政策,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所在地(省辖市)的职位。 面试前资格时,夫妻分居两地的考生提供在户籍证明和结婚证 问:5年内的公务员能继续报考公务员吗? 答: 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5年,并非指5年内的公务员不能重新报考公务员。公务员报考,应根据当地招考公告规定及本人与单位的协议而定。 问:哪些职位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答: 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仅限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的职位、法警职位、法医职位、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加试法律专业知识,具体学科范围为:法理学、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考试与公共科目笔试同一天进行。而法院聘任制书记员则需要加试专业技能测试。 问:考试需要考哪几门,复习用什么书比较好? 答: 按照近年政策,江苏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两科; C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两科。 复习用书:可选用《2009江苏公务员考试一本通》 问:基层工作经验? 答: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工作协议或劳务合同可作为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的依据。 问:学历问题,在校研究生。 答: 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能报考 省公务员职位。 问:学历问题,党校函授本科毕业? 答: 取得国家承认的函授学历,符合报考条件的,可以报考 省相应的公务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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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题型主要考查应试者对常见的现象或事物产生的原因以及某一现象发生、引起的后果进行分析、归纳、推理的能力。在这种题型中,每道题呈现一个常识性的现象,题后的备选项是对这一现象产生原因的四种可能的解释,要求应试者从四个选项中,选出最合适、最合理的一个。题中所涉及的现象都是大家所熟悉的,至少是有所耳闻的一些现象。但是对这些现象你可能很少做过系统的研究,也不一定具有这方面的系统知识。即使偶尔遇上一两道题是与你的专业或你平时十分感兴趣的领域而积累了的丰富知识有关,但这种情况不会很多,除非你的知识涉及面相当广泛,所以说这类试题虽然与专业有关,但对应试者来说,都是公平的,因为这种试题取材范围十分广泛,从宇宙到地球,从无生命物质到高级动物的人类,从远古历史到未来世界,从自然到社会等都有可能涉及,尤其是与人们现代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领域和现象,经常是这类试题考查的内容。解答这类试题虽然与个人的知识的广度、深度有一定的联系,但它不是简单的复述常识性知识,而需要对常见现象原因的分析。因此,要在短时期内显著提高本人的常识水平是不现实的,重要的在于平时的观察、思考和积累。基础知识原为常识判断所涉及知识与能力的覆盖面宽广,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多方面的知识及其运用。基础知识主要采用单项选择题。主要测查应试者的知识面、知识结构以及动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作答时,要仔细阅读问题的主干部分和四个备选答案,根据常识对事物间的关系作出判断,并从似乎合理的若干选项中选出最合适、最合理的一个答案。基础知识题主要依赖于平时的知识积累,平时的观察和思考,它不依赖于任何一门具体的专业知识,涉及面广,因此在短时间内复习是难以奏效的,这就要求广大考生在平时的学习、生活、工作中多多观察,勤于思考。解题技巧1、淘汰法最适合单选题。当确定一个选择项不符合题意时,便将自己的注意力迅速转移到下一个选择项,依次加以否定。假如第一个选择项就是正确答案,那么后面的几个选项就可以忽略不看,这样可以节省时间。当然,在这个判别过程中,具体操作的方式是灵活多样的。2、去同存异法应试者在阅读完试题内容和所有选择项后,根据题意确定一个选择项为参照项,该选择项同其他选择项存在着比较明显的特征差异。然后将其他选择项与之进行对比,把内容或特征大致相同的项目去掉,而保留差别较大的选择项。再将剩余的选项进行比较,最后确定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3、印象认定法印象认定法是指根据印象的深刻来选择答案。应试者在读完一道试题的题干和各项选择项后,各选择项对于考生大脑的刺激强度是不同的。有的较强,有的较弱,那些似曾熟悉的内容必然会在头脑中最先形成正确选项的印象,因此,据此作出的判断的命中率还是比较高的。4、比较法此方法应用范围较广。在解答单项选择题时,应试者可以将各选择项同题意要求进行纵向比较,根据各自同题意要求差异的大小来确定最符合题意要求的答案。5、大胆猜测如果运用其他方法都无法确定正确答案,可以通过猜测来选择答案,这可以避免考生在这种试题上过分深究,影响自己的注意力和情绪,同时也有一定的命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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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务员考试常识
常识是整个公务员考试中行测部分第一部分。常识做题情况直接影响考生做题的心情和做题的状态,也会影响考生的总体成绩。
由于其他部分都有规律可循,经过长期训练大家水平可以拉到相差无几,但是常识不同,常识相当一部分考大家平时积累。所以常识正确率高,可以直接拉开与其他考生的考试成绩。因此常识的复习也是十分重要的。
二、公务员考试常识题目及答案
1.下面哪种炊具对人体健康最有益?->铁锅
2.在劳动合同中写有“发生工伤事故责任自负”的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没有
3.郭沫若的诗集是:->《女神》
4.按有关法律规定,经营者可以从事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奖金额的限度是:->五千元人民币
5.水族姑娘出嫁后要完成的第一件事是:->挑水
6.英语“文化”一词原意是指:->耕作
7.我们日常的主食基本上属于什么食物?->酸性食物
8.我国古代称生什么为“弄瓦”?->女孩
9.下列哪种人最适宜坚持慢跑?->心脏病
10.可以用厚纸做容器来把水烧开吗?->可以
11.太阳光经三棱镜折射后,形成色带,将温度计的水银泡涂黑,放到光带上,从紫端向红端移动,温度计指示的温度将不断:->升高
12.蕴藏石油最丰富的半岛是:->阿拉伯半岛
13.受委托代理销售房屋的房地产中介机构除有工商执照外还应有:->资质证书
14.下列战役中,被陈毅元帅称作“人民群众用小车推出来的”是:->淮海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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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主要测查考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内容一般涉及国情、社情、政治、经济、法律、历史、军事、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公务员考试分为国家公务员考试、地方公务员考试。
[笔试]
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者都参加这两科的考试。部分岗位需参考外语水平考试或专业考试。
各地方公务员考试和国家接近,基本沿用国家的模式,大部分省考试大纲也是参照国家的。例如:四川公务员考试一般情况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江苏公务员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测》和《申论》三部分。
[面试]
公务员考试分为国家公务员考试、地方公务员考试。面试具体内容略有差异。
公务员考试面试形式分为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
面试测评八大要素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 。
具体考试内容请参见对应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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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公务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即国家和主考机关规定的成为某职位上的公务员不可缺少的起码条件。对此,国外公务员法中都有明确规定。主要包括本国国籍,是否享有公民权,良好的道德品质,相应的文化水平,年龄要求,身体素质等等。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报考公务员的有关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这一项要求公务员的报考者必须具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必须具有本国国籍。这里所说的“政治权利”,是个法律术语,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国家管理,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的公民不能报考公务员。因此,因违法犯罪而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人、因患精神病等疾病而无法行使公民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非我国的公民,例如外国人、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华人,无国籍人,不能报考我国公务员。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这一项规定的是报考者必须具备的政治立场。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区别于西方文官制度的一个显著特征。我国的政治制度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在政治上与党保持一致,必须拥护社会主义。报考公务员的人也必须符合这一要求。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各项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是我国社会制度。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都在我国宪法中作了明确规定。因此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公民报考公务员最基本的政治要求。应当注意,要把反对党的领导的人与批评、抨击党的某些组织及其领导人的错误言行的人严格区分开来;把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人与批评、抨击现行体制中的某些弊端的人严格区分开来。在这方面,我们已有过深刻的历史教训。应当防止有人因报考人对党组织和党的干部提过意见,对我国政治、经济体制的弊端进行过批评,就给报考人扣上政治上反对党、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帽子、剥夺其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资格和权利。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这一项列举的是报考者必须具备的法纪观念和道德品质。国家公务员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利,依法执行公务。他们的言行不仅关系到政府的形象,也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和基本权利。因此,报考公务员的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法纪观念和道德修养。考察报考人的品行方面的情况比较复杂,必要时还应由报考人原来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出具证明,提供必要的考察材料。 四、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市(地)级以下政府工作部门的文化程度由省级录用主管机关规定。这一项规定照顾到两方面因素:一是根据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现状,报考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是考虑到我国地域间的文化差异,授权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保市(地)级以下政府部门录用公务员所需文化程度。 五、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须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考虑到中央和省级政府工作部门担负着宏观管理职能,不仅要求其工作人员具有基层工作经验。这里所说的基层,一般是指各种类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市(地)以下政府工作部门。但按国家有关规定,某些专业毕业生,如外语、计算机、财会和考古专业的毕业生,可以直接进入中央和省级政府机关工作。 六、身体健康,年龄为三十五岁以下。这一项要求的是报考者的身体善和年龄限制。其中,年龄限制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人的健康状况,需要由医院开具体检验证明。报考人的实际年龄,出示户口登记薄加以证明。这都是正式考试前必须履行的手续。 七、具有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其它条件。这一项所规定的情况是指,在上述所列六项基本条件外,还根据拟任职位的要求,规定一些特殊资格条件。如某些经济监督部门要求其录用对象应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某公安部门要求其录用对象的身高要达到一定高度等等。这些特殊资格条件,必须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才能有效。 《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规定了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在具体工作中,还有一些否定性条件。凡具有这些否定性条件的人不能报考公务员。它们主要包括: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曾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或受过处分未解除的 4、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存在严重问题的。 我国公务员制度,对报考公务员的条件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规定内容主要侧重于报考者的基本政治素质,这当然与公务员作为国家权力执行者的具体身份和工作特征相联系。在其它方面,有关机关在遵守基本规定的条件下,必要时也采取较灵活的方式,以便选出更加适合所需填补职位要求的合格的公务员。 ·公务员报考程序--申请报名 ·公务员报考程序--资格审查 ·公务员报考程序--领取准考证 ·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什么是公务员? 在西方国家,“公务员”一般是指通过非选举程序而被任命担任政府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员一词最早译自英文“civil servant”,其原意是“文职人员”。英国的公务员一般是指政府中常务次官以下的所有的文职人员。他(她)们经公开考试择优录用,不与内阁共进退。经选举或政治任命的工作人员不是公务员。法国从中央到地方的所有公职人员统称为公务员。包括三大类:一类是国家公务员;另一类是地方公务员;还有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务员。德国的公务员包括一般职公务员和特别职公务员。前者适用于联邦公务员法;后者不适用联邦公务员法,如总理、国务秘书、部长等。日本的公务员分为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这两类公务员又有“一般职”和“特殊职”之分。一般职公务员经公开考试优录用产生;特殊职公务员经选举或政治任命产生。前者适用公务员法,后者不适用公务员法。美国公务员的念概念界定复杂,与公务员含义较相近的是“政府雇员”。大致包括职类公务员、非职类公务员和军事人员三部分。 我国1993年制定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建立了公务员制度。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在我国,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队伍界定:我国的干部身份很复杂。公务员队伍的确和一些网友所说,其实公务员队伍是一个相对并不是十分庞大的队伍。很多人都把事业单位和具有一定行政职能企业的工作人员收入作为公务员收入比较高的论据,因此,我就把他们全列进来了。 在我国真正具备公务员身份也并不是所有党政机关。党政机关里的工作人员也有干部身份、工人身份,干部身份里分行政编制、事业编制,而公务员就是党政机关里具有干部身份的那部分人中,具有行政编制的一部分人,具有行政编制的也未必全是公务员。 也就是说我们看到的,比如说史志办(政府)、党史研究室(党委)、考试办、编办、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分配办(人事局)、电教中心(组织部)等这些部门都是党政机关的下属事业单位,这里的工作人员肯定不是公务员。再就是政府办、组织部、财政局、人事局这些具有明显党政机关特征里的工作人员也未必全部是公务员,里面相当一部分人只是具有干部身份,是事业编制,事业编、行政岗。就是领导干部里面也未必全部是公务员,大家一注意就能明白,看组织部或政府的红头文件任命书里,凡是任命的,一般是公务员,而聘任,则肯定不是公务员。就这么说吧,类似财政局、人事局、经贸局、环抱局这样具有典型性特征的行政机关,真正具有公务员身份也就是所有工作人员的40%—50%。 再说其他事业单位,比如说学校,虽然说学校是事业单位,但是学校也具备一定的行政职能,所以学校里面也有人具有公务员身份,而学校里的教师(除了临时工),统统都是干部身份、事业编制(吃财政拨款);卫生局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政机关,受它管理的比如说防疫站和少数没有改制的医院,都是事业单位,而部分医院改制后,虽然成了企业单位,但是里面的工作人员都保留了原有的身份,或者是干部身份或者是工人身份,或者是行政编制或者是事业编制。再就是粮食局,这也是个比较特殊的机关,因为这个部门的行政职能日益减少,很多地方把粮食系统进行了改制,所以说粮食系统的工作人员也大部分不是公务员。 再说具有行政职能的企业单位,比如说电业公司、电信公司、药材公司、房地产交易中心(也有的地方是事业单位),这些单位虽然说经过改制全部变成了企业,但是因为这类企业在2002年以前都是事业单位或者行政机关,因此这里面的工作人员大都是事业编制或者行政编制。很多人认为事业单位改制,里面的工作人员也由原来的公务员变为工人了,事实上,这是错误的,单位改制了,但人没有改制。况且,这类单位的领导干部,大都还是经过组织部门?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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