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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椒牛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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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自在的GUC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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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公务员需满足一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5日至1997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0月。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一、组织单位不同首先要明确“国考”、“省考”的基本概念。国、省考的概念差别,是由考试组织单位和考录机关的层级、地域范围决定的。国考,全称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考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为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面向全国举行;省考,以各省为单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省公务员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为省、市、县、乡四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在本省范围内举行。二、考录机关不同考录机关即通过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单位,是公务员考试的需求方和新录用公务员的接收方,各机关单位根据职能、编制、岗位、在岗人员数量变化,每年或每半年一次向同级公务员考试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及由其管理的公务员局)提出招录计划,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由主管部门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考试。按考录机关层级和隶属关系,公务员考录职位分为中央和地方两大序列,中央序列职位的考试即通称的“国考”,地方序列职位的考试即通称的“省考”。按机构性质和职能,中央和地方两大公务员考录序列又分为多个类别和系统:国考即中央公务员考录序列,分为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四个系统。其中,中央党群机关的“中央”是指机构级别,是党和国家最高级别、最核心层次的领导机关,“党群”是指执政党(中共中央各工作部门)、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参政机关(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部门)、司法机关(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通称“两高”);中央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指政府系统具有行政职能的部门,“国家行政机关”表明了行政部门的法定地位和行政级别,专指中央政府即国务院内设机构(如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部门(如外交部、发改委)、直属机构(如海关总署、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如国土资源部管理的国家海洋局、人社部管理的国家公务员局)。中央部委、各大部委,视使用的具体场合,有时泛指党中央、国务院两大系统的各个部委,有时专指党中央或国务院某一个系统所属的部委。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主要指国务院系统各部门直属或派出的工作机构,如审计署派驻各地的审计特派员办事处、工信部各省通信管理局、民航各区域管理局、各地区海关。由国务院部委、国家局直接管理的各类机构,在管理关系上又称为国务院系统垂直管理部门,其人事、经费、业务不受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干预。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务院或国务院系统部委管理、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公务员编制,如统计局各地调查队、各地气象局、地震局、海监总(支)队。同以上三类机构相比,此类单位仅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界定以示区别,其地位、职权和人员待遇并无不同,且机构性质与工作人员身份可能随形势变化、机构改革而转换,行政性强、执法职能需要强化的单位有成为国务院系统直属和派出机构的可能。省考即各省公务员考录序列,机构和职位分类实际与中央四大系统有对应关系,也分为党群机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四个系统;在层级上,按照我国行政区域划分,各机构及其考录职位分为省、市、县、乡四个层级。其中,部分省级行政机关直属和派出机构,即省政府各部门(厅局)直接管理、派驻各市以下地区履行职能的机构,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地税局,在管理关系上又称为省政府系统垂直管理部门,其人事、经费、业务活动接受省直主管部门和市地级以下党委、政府的双重管理。建议考生在选择职位时,对符合自身学历条件和专业、经验、兴趣的“参公”单位可放心选择、大胆报考,不放过人岗相契的最佳机会。三、招考对象范围不同公务员招录考试的招考对象为符合基本法定条件和各职位特定条件的我国公民,但国考和省考的具体招考对象并不相同。其中,国考招考具有地域的全国性、范围的广泛性和条件的开放性,全国各省区居民均可报考,无户籍限制;省考的招考范围则没有那么五湖四海,部分省区、部分职位有户籍限制,中公专家建议考生在报考时要仔细核对每个省考职位的户籍条件。报考者经过履行考录程序、各项审查考察合格后,进入招录单位工作,即具有公务员身份,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间同样享有公务员的各项权利。公务员是由《公务员法》界定的概念,其三个界定要素为: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中央机关和地方各级机关符合上述三个要素的工作人员统称公务员,口头上沿用《公务员法》颁布之前的习惯,有称为“国家公务员”的,是指为党和国家工作的人员,并非特指中央级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四、考试科目相同但细节有所不同1、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测为统一一套试题,而申论分为省级以上和副省及以下两类试卷,部分职位加试专业科目。(例如: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以及外交部等需要加试)。省考和国考类似,但有些省份会根据自己的本省的情况略有改变。如江苏省考会将公共基础从行测中分离出来,单独列为一门公共基础考试,即江苏省考考行测、申论和公共基础三门,上海等地的部分职位考试还需加试农村基础知识和社区基础知识等;再如山东省考行测也是考同一套试卷,但申论根据考察对象不同分为ABC三类。2、面试:国考和省考基本采用结构化面试,部分省份和国考职位采用无领导形式。3、公共科目命题区别1)题型基本相同。一般都会有这样的说法,叫做国考是省考的风向标。大部分省市命题及考试大纲均采用国考的形式。2)命题模式不同。国考一般有自己的命题组,由命题专家统一命题;省考试题分为独立命题和统一命题,独立命题的省份有自己的命题程序,统一时间考试的省份则有国家命题组和各省命题组的共同参与。3)题量不同。国考行测近两年都是135道题,答题时间为120分钟,省考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考试为90分钟100题,有些地方与国考一致。申论考试一般材料数量各不相同,多数省份维持在一个稳定的变化区间,如江苏、陕西、多省省考历年均比较稳定,江苏在7-10则,陕西在6-11则,多省省考亦在6-11则的变化区间,而个别省份如北京、深圳等材料则数变化幅度较大,如北京在5-16则,深圳在2-16则。申论测查方向基本参照国考,作文分值有些省份不同于国考,国考作文分值一般是35到40分,例如安徽省考作文是50分。具体情况考生还是要关注报考地的考试大纲。五、考试时间不同国考报名时间固定在每年10月中下旬,考试时间则固定在每年11月的第四个星期日或12月的第一个星期日。省考考试时间差异较大,部分省份省考集中在每年的3至5月份、9月份(4月份、9月份会各有一次多省份同天考试),部分省份如河南省考会在下半年举行,但时间比较分散,少数省份例如:四川、重庆一年内还有春、秋季两次考试。也有一些省(市、区)不是每年举行公务员考试,比如内蒙古2013年就没有举行公务员考试。除了省考,一些地市还会单独举行公务员考试,例如深圳、广州就同广东省考分开。六、考题难度有差别命题的难易程度不一样,国考相对省考难度更大一些,首先表现在题量方面,大多省考行测试卷120道题目,而国考会有135道题目。申论方面国考试卷分副省级和地市级两种,对于考生的答题要求也是不一样的,相对字数要求也会更高。七、录用待遇有差距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按照同一法律、同一制度管理,录用后受到同一薪酬体系的规范,但具体工资标准并未完全统一,晋升空间和成长锻炼的机会也存在差异。从工资待遇上看,各行业系统之间、各层级之间视掌握财力资源多少、财经纪律约束力强弱的不同,呈现出显著的地域差距、行业差距和层级差距。东部沿海和一线城市的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高于中西部地区,财税、金融、证券监管部门的工资福利水平高于其他部门,基层财经纪律执行宽松的地区机关奖金数额高于市地级以上机关。从晋升空间和岗位交流的机会上看,垂直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职位专业性强、内部管理较封闭,晋升渠道和交流平台较单一,呈系统内循环的趋势。如国家税务局系统、海关、边检系统的人员大多只能在本系统内晋升、异地调动,从江苏国税局调到大连国税局,不能从大连国税局调到大连市政府,跨部门、跨系统横向调动、交流与升迁的机会少之又少;而各级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工作人员,其职位和工作内容具有公共性质,管理的开放性较强,人员流动性管理较宽松,在中央鼓励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后备人才跨地区、跨行业交流任职的政策导向下,普通行业系统的公务员有更多的横向流动、调出原部门的机会。由于部门多、平台广,其纵向的晋升空间也远大于单一系统的垂直管理部门公务员。

独立公务员考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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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若1127

报考公务员要符合哪些条件?一、户籍、国籍限制报考人员应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一般没有户籍限制,但部分地区和岗位可能会要求本地户籍,具体内容以2020年黑龙江省考最新岗位要求为准。二、年龄限制报考人员应该满足的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间出生),2019年应届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三、学历限制报考黑龙江省考的人员应该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部分岗位可能要求本科或者研究生以上学历,具体内容以2020年黑龙江省考最新岗位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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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泽瑞言

从招考对象来说 中央的公务员考试是面向全国进行招考的,而地方的公务员考试主要面向当地的居民和在当地就读的大学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学生。 各省市对参加考试的应届生的生源要求各不相同,例如北京公务员考试的招考公告中对外地生源的规定是"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取得留京资格的大学本科以上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上海市规定报考者应为"上海高等院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高校(含已划转地方的高校),或列入'211工程'建设的地方高校的本科以上的优秀毕业生";广东的要求比较宽"普通高、中等院校2003年应届毕业生(非广东生源(户籍)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 今年人事部在成都开会,要求各级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从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力度,以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从这些消息可以看出,政府在招录公务员时对应届毕业生是给予了照顾的。换句话说,只要还顶着应届毕业生的"光环",考公务员机会还是比较多的,很多的职位都只招应届毕业生,等你成了"社会人员",机会就少了很多,正所谓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从考试科目来说 中央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 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考的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上海和广东考《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浙江省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地进行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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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锈菜刀

条件基本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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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龇everything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1、关注公告,国家公务员考试一般是10月出公告,11月考试;2、网上报名,国家公务员上有专题页面的;3、提前复习,学习行测和申论,增加考试成功的机会。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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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耳在聽歌

你好中公教育为你服务报考公务员需满足一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5日至1997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0月。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一、组织单位不同首先要明确“国考”、“省考”的基本概念。国、省考的概念差别,是由考试组织单位和考录机关的层级、地域范围决定的。国考,全称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考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为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面向全国举行;省考,以各省为单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省公务员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为省、市、县、乡四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在本省范围内举行。二、考录机关不同考录机关即通过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单位,是公务员考试的需求方和新录用公务员的接收方,各机关单位根据职能、编制、岗位、在岗人员数量变化,每年或每半年一次向同级公务员考试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及由其管理的公务员局)提出招录计划,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由主管部门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考试。按考录机关层级和隶属关系,公务员考录职位分为中央和地方两大序列,中央序列职位的考试即通称的“国考”,地方序列职位的考试即通称的“省考”。按机构性质和职能,中央和地方两大公务员考录序列又分为多个类别和系统:国考即中央公务员考录序列,分为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四个系统。其中,中央党群机关的“中央”是指机构级别,是党和国家最高级别、最核心层次的领导机关,“党群”是指执政党(中共中央各工作部门)、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参政机关(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部门)、司法机关(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通称“两高”);中央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指政府系统具有行政职能的部门,“国家行政机关”表明了行政部门的法定地位和行政级别,专指中央政府即国务院内设机构(如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部门(如外交部、发改委)、直属机构(如海关总署、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如国土资源部管理的国家海洋局、人社部管理的国家公务员局)。中央部委、各大部委,视使用的具体场合,有时泛指党中央、国务院两大系统的各个部委,有时专指党中央或国务院某一个系统所属的部委。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主要指国务院系统各部门直属或派出的工作机构,如审计署派驻各地的审计特派员办事处、工信部各省通信管理局、民航各区域管理局、各地区海关。由国务院部委、国家局直接管理的各类机构,在管理关系上又称为国务院系统垂直管理部门,其人事、经费、业务不受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干预。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务院或国务院系统部委管理、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公务员编制,如统计局各地调查队、各地气象局、地震局、海监总(支)队。同以上三类机构相比,此类单位仅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界定以示区别,其地位、职权和人员待遇并无不同,且机构性质与工作人员身份可能随形势变化、机构改革而转换,行政性强、执法职能需要强化的单位有成为国务院系统直属和派出机构的可能。省考即各省公务员考录序列,机构和职位分类实际与中央四大系统有对应关系,也分为党群机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四个系统;在层级上,按照我国行政区域划分,各机构及其考录职位分为省、市、县、乡四个层级。其中,部分省级行政机关直属和派出机构,即省政府各部门(厅局)直接管理、派驻各市以下地区履行职能的机构,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地税局,在管理关系上又称为省政府系统垂直管理部门,其人事、经费、业务活动接受省直主管部门和市地级以下党委、政府的双重管理。建议考生在选择职位时,对符合自身学历条件和专业、经验、兴趣的“参公”单位可放心选择、大胆报考,不放过人岗相契的最佳机会。三、招考对象范围不同公务员招录考试的招考对象为符合基本法定条件和各职位特定条件的我国公民,但国考和省考的具体招考对象并不相同。其中,国考招考具有地域的全国性、范围的广泛性和条件的开放性,全国各省区居民均可报考,无户籍限制;省考的招考范围则没有那么五湖四海,部分省区、部分职位有户籍限制,中公专家建议考生在报考时要仔细核对每个省考职位的户籍条件。报考者经过履行考录程序、各项审查考察合格后,进入招录单位工作,即具有公务员身份,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间同样享有公务员的各项权利。公务员是由《公务员法》界定的概念,其三个界定要素为: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中央机关和地方各级机关符合上述三个要素的工作人员统称公务员,口头上沿用《公务员法》颁布之前的习惯,有称为“国家公务员”的,是指为党和国家工作的人员,并非特指中央级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四、考试科目相同但细节有所不同1、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测为统一一套试题,而申论分为省级以上和副省及以下两类试卷,部分职位加试专业科目。(例如: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以及外交部等需要加试)。省考和国考类似,但有些省份会根据自己的本省的情况略有改变。如江苏省考会将公共基础从行测中分离出来,单独列为一门公共基础考试,即江苏省考考行测、申论和公共基础三门,上海等地的部分职位考试还需加试农村基础知识和社区基础知识等;再如山东省考行测也是考同一套试卷,但申论根据考察对象不同分为ABC三类。2、面试:国考和省考基本采用结构化面试,部分省份和国考职位采用无领导形式。3、公共科目命题区别1)题型基本相同。一般都会有这样的说法,叫做国考是省考的风向标。大部分省市命题及考试大纲均采用国考的形式。2)命题模式不同。国考一般有自己的命题组,由命题专家统一命题;省考试题分为独立命题和统一命题,独立命题的省份有自己的命题程序,统一时间考试的省份则有国家命题组和各省命题组的共同参与。3)题量不同。国考行测近两年都是135道题,答题时间为120分钟,省考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考试为90分钟100题,有些地方与国考一致。申论考试一般材料数量各不相同,多数省份维持在一个稳定的变化区间,如江苏、陕西、多省省考历年均比较稳定,江苏在7-10则,陕西在6-11则,多省省考亦在6-11则的变化区间,而个别省份如北京、深圳等材料则数变化幅度较大,如北京在5-16则,深圳在2-16则。申论测查方向基本参照国考,作文分值有些省份不同于国考,国考作文分值一般是35到40分,例如安徽省考作文是50分。具体情况考生还是要关注报考地的考试大纲。五、考试时间不同国考报名时间固定在每年10月中下旬,考试时间则固定在每年11月的第四个星期日或12月的第一个星期日。省考考试时间差异较大,部分省份省考集中在每年的3至5月份、9月份(4月份、9月份会各有一次多省份同天考试),部分省份如河南省考会在下半年举行,但时间比较分散,少数省份例如:四川、重庆一年内还有春、秋季两次考试。也有一些省(市、区)不是每年举行公务员考试,比如内蒙古2013年就没有举行公务员考试。除了省考,一些地市还会单独举行公务员考试,例如深圳、广州就同广东省考分开。六、考题难度有差别命题的难易程度不一样,国考相对省考难度更大一些,首先表现在题量方面,大多省考行测试卷120道题目,而国考会有135道题目。申论方面国考试卷分副省级和地市级两种,对于考生的答题要求也是不一样的,相对字数要求也会更高。七、录用待遇有差距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按照同一法律、同一制度管理,录用后受到同一薪酬体系的规范,但具体工资标准并未完全统一,晋升空间和成长锻炼的机会也存在差异。从工资待遇上看,各行业系统之间、各层级之间视掌握财力资源多少、财经纪律约束力强弱的不同,呈现出显著的地域差距、行业差距和层级差距。东部沿海和一线城市的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高于中西部地区,财税、金融、证券监管部门的工资福利水平高于其他部门,基层财经纪律执行宽松的地区机关奖金数额高于市地级以上机关。从晋升空间和岗位交流的机会上看,垂直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职位专业性强、内部管理较封闭,晋升渠道和交流平台较单一,呈系统内循环的趋势。如国家税务局系统、海关、边检系统的人员大多只能在本系统内晋升、异地调动,从江苏国税局调到大连国税局,不能从大连国税局调到大连市政府,跨部门、跨系统横向调动、交流与升迁的机会少之又少;而各级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工作人员,其职位和工作内容具有公共性质,管理的开放性较强,人员流动性管理较宽松,在中央鼓励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后备人才跨地区、跨行业交流任职的政策导向下,普通行业系统的公务员有更多的横向流动、调出原部门的机会。由于部门多、平台广,其纵向的晋升空间也远大于单一系统的垂直管理部门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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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Yang1231

国家公务员应具备的素质 一、素质要求 (一)政治素质 1.必须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3.坚持求实务实的工作作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勇于开拓前 进。 4.模范遵纪守法,树立清正谦洁的公仆形象。 5.刻苦学习,勤奋敬业,不断加强知识积累和经验积累。 (二)专业知识和智力素质 1.专业知识 公务员的知识两部分: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的基本概念、基础 理论、基本框架和基本常识以及本专业的来龙去脉和前后动态。相关知识即指相近或 交叉专业的有关知识,这些知识的了解有助于本职专业知识的深化和提高。 2.智力素质 智力是公务员的基本素质之一,智力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公务员对于问题的观察、 理解和思考。智力包括观察力、记忆力、思考力和想象力。普通人智商大体相当,只 是不同的人对于智力的各个方面稍有侧重,有人长于抽象逻辑思维,有人长于形象思 维,有人长于观察,有人敏于反应。 (三)心理和身体素质 公务员的心理素质指公务员在内部和外部环境作用下所形成的、意志、心理感受等方 面。主要包括情绪和稳定性、团结协作的相容性、工作的独创性、面对服务对象的谦 和态度、心理的自我调适等。身体素质主要指公务员的体力和适应力,公务员必须具 备连续作战的精力,能够适应外部环境的各种变化。 二、基本能力要求 (一)表达能力 公务员首先必须具备表达能力,能够将自己的思想、意图、或通过口头、或通过书面 、或通过电脑准确地传递给对方,这既是信息沟通的手段,以是情感联络的媒介。如 果文笔不通,则公文写作难以胜任,如语言表达不清,则日常工作难以维持。 (二)人际协调能力 人们由于知识、素质、受好、志趣、经历背景等不同,行为习惯、对问题的看法、处 世原则等差别很大。现实工作中公务员必须能够协调各种人际关系,减少内耗形成合 力。新录用的公务员切忌待人冷漠、自高自大、斤斤计较一已之私。 (三)时间安排能力 政府公务工作繁琐而杂乱,要求公务员必须合理掌握时间。合理安排时间的能力,首 先表现为要珍惜时间,不浪费一分一秒。其次,要在最佳时间段完成最重要的工作任 务,第三要有计划分配自己可用的时间,把时间的分配和工作计划结合起来。 (四)学习能力 当今时代是一个变革的时代,社会生活日新月异,政府管理随之不断变化,公务员要 紧跟形势发展,不断学习新知识、培养新观念、开拓新野;不仅学习书本知识和他人 经验,还要具备独立思考、推断事物的能力。 (五)办公现代化和外语能力 此外,公务员还必须具备所从事岗位的专业能力以及必要的组织指挥、决断能力等。 国家公务员的招考特点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所谓公开,指各级政府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都必须面向社会 ,公开进行。国家定期发布考试公告,将录用政策、原则,招考部门、岗位、人数, 报考资格,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办法、程序等向社会公开;并将考试结果、名次 排列、录用情况等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报考人如对评分、名次排列有疑问,可要 求有关方面复核。 所谓平等,指一切符合报考条件的公民都可以参加考试,享有进入公务员队伍、担任 政府公职的平等权利和机会。中央国家机关如铁道部、海洋局、交通部、水利部、电 力部以及海南省率先打破地域限制,面向全国招考。吉林、陕西、河北等省的一些市 ,县还打破身份限制,不少工人、农民、待业人员被招为国家公务员。 所谓竞争,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录取人数只占应试人数的一定比例,而非只要符 合某些标准就可通过的达标考试。应试者层层筛选,逐步淘汰,以自己的真才实学参 加竞争。特别是当前报考人数众多,录取名额有限,竞争尤为激烈,一般比例为10: 1到20:1,中央国家机关一般为12:1左右,陕西省曾经达65:1。 所谓择优,是考试录用制度的核心,是竞争考试的另一方面。录用公务员通过竞争性 考试,按照成绩排列名次,同时对个人的政治表现、思想道德品质、身体和心理素质 等方面进行全面衡量考核,经过比较和筛选,最后选拔最符合要求的优秀人才进入公 务员队伍。 二、德才并重,考试考核相结合 公务员的录用标准是德才兼备,品能兼顾,即决定报考者是否被录用,必须从品德和 才能两个方面全面衡量。德指政治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质,才指本领,包括文化水平、 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只有德才并重才能保证公务员的政治素质和行政才能,才能保 证公务员队伍的本质特色。 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指公务员招考录用过程中,不仅要以考试的形式了解报考者当前所 具有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等素质情况;还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标准的方法对考试合 格者的一贯表现、过去经历进行考察、核实和评价。通过查看档案、群众调查等形式 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考试和考 核相结合保证了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贯彻实施,有效地防止了“高分低能”和“有 才缺德”的不合格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成为我国考试录用制度的一大特色。 三、公务员考试录用范围特定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我国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仅指主任科员以下领导 职务的公务员。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因为高级职位特别是领 导职位上的公务员需要丰富的工作经验、领导才能和娴熟的业务知识。这些都必须经 过较长时间的实践锻炼才能逐步积累,而非通过一次考试所能证明。 四、党政群机关联合招考,全方位进行 公务员考录工作由人事部门一家负责逐步过渡到由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实施。除 了政府机关实行招考外,参照试行《条例》和参照管理的党群机关、社会团体补充工 作人员也都纳入了公开招考范围。不仅如此,人民法院、检察院系统、全额拔款的全 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和国家金融机构都衽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地方法院、检察院增员 考试中,坚持高级人民 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审核、人事部门审批的制度。实行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 事业单位也将按照和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增补工作人员。 五、对少数民族和转业军官报考者给予照顾 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精神,在民族自治区政府和民族事务的工 作部门录用公务员时,对他们予以照顾。或规定一定的录取比例;或同等条件下优先 录用;或适当降低分数线;此外,计划录用的少数民族公务员只在少数民族中招考。 招考中对转业军官也实行照顾。转业军人一般实行转业干部内部有限竞争考试,考试 科目和程序由人事部门与军转部门共同确定;参加社会公开招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录用;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条件的,录用时给予特别照顾。 六、严格的调控、监督和巡视 人事部对考试录用进行了有效的宏观调控,每年审定下达录用计划,并对录用结果进 行审核备案。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地方考录计划的审批和录用的备案与审批。陕西 省在录用考试中还对报名、考题、公证,以确保监督和公平。 人事部聘请了一批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监督巡视员,负责巡视公务员招考各环节的工 作,调查了解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省市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纪、违 规行为及时向录用主管机关反映情况。巡视员不受地限制,凭聘书和巡视证可在全国 范围内实施监督。 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制定和发布招考公告,是报名前的首要工作。用人部门关于考试录用的主要信息,都 是通过公告告知社会的。 一、招考公告的内容 公务员录用招考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招考范围、招考对象和条件; (2)录用单位、职位与计划(名额) (3)考试录用的方法和程序; (4)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应审查的证件; (5)笔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 (6)面试办法; (7)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办法; (8)录用的程序和方法; (9)其他须向考生说明的事宜。 二、招考公告的发布 公务员招考公告一般选择知名度高、读者面广、权威性严肃性强的报纸发布,同时要 考虑到地域性,例如,国务院各部门如面向全国招考公务员,则应在《人民日报》上 发布招考公告:如只限在北京地区招考,则可在《北京日报》或《北京晚报》上发布 招考公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如面向全省(全自治区)招考公务员,则应在 省级报纸发布招考公告;如只限在省、自治区驻地市内招考,则可在驻地市报纸上发 布招考公告。 招考公告具有法规性质,一经发布,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违背其内容行事,如有 特殊情况需改变或调整其内容时,须由发布公告的部门于报名前在原公布公告报纸上 声名更正。 招考公告在文字上简单、明了。有些问题如考试的一些具体要求,可制定《报名须知 》在报名处张贴或印发,作为招考公告的辅助说明。 主考部门应将刊登公告的报纸及底稿一并存档、备查。 三、招考公告的宣传 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尽可能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公民参加考试,是报名 阶段的一项重要管理活动。宣传越得广泛,报考的人数越多,越能为政府机关选拔出 适合职位工作需要的优秀人才。 公务员考试报考程序 一、申请报名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是整个公务员录用考试实施 流程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开、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公务员录用 考试的报考于考试主管机关发布招考公告后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正式报名前,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报名所需的各种 表格和报考须知资料,认真填写好报名表并了解报考须知。 1.报名表的内容一般包括: (1)个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通讯地址、照片; (2)考试法规定的要求事项,如:有无不良的嗜好,是否受过奖惩或刑事处分等; (3)资历、资格事项:文化程序、工作经历、个人品德习惯、专长爱好、体格与健康 状况等; (4)其他事项:婚姻状况、家庭状况、社会关系、个人负担等。 2.报考须知,是指导老先生如何报名的告示,也是对招考公告的详细说明。现把中央 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报考须知的有关内容介绍如下: (1)报考对象 一般除部分京内紧缺专业及其职位允许京外具有城镇户口的全民所有制职工报考外, 大多数专业及其职位均由京内城镇户口的全民所有制职工报考。 A.京内报考人员 其一,允许京内及地方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 位的在职职工报考。 其二,允许档案存放京内有关交流中心,并保留全民所有制职工身份的职工报考。 其三,允许当年度春季毕业的外语、财会、计算机、考古专业研究生和有两年以上工 作经历有关专业的北京高校研究生报考,有关京外生源研究生录用后的留京问题,由人 事部解决。 其四,允许国务院军转办及双(退)办批准,1994年在京安置但尚未找到安置单位的营以 下转业军官及复员军人报考。 其五,允许集体、民办、合资等单位中全民所有制职工报考。 其六,单位地处远郊区县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或招考过程中,按有关管理权限,出具 人事或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或信函,未能出具的,视其情况决定是否允许报考。 对允许报考者,贮存到人事部"备选人员库"中,待开来介绍信后,作为"备选人员"予以 推荐。 其七,中小学及公安、劳改系统的报考人员,也须在报名时或招考过程中,按照管理权 限出具市、部级等所属教育、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或信函。不能出具的,按前 述"6"中的类似办法处理。 B.京外报考人员 其一,面向京外招考的部门,其招考对象应符合有关规定中关于京内紧缺专业或特殊工 作经历的要求。 其二,京外报考人员均应为全民所有制在职职工。 其三,边远地区及中小学教师或某些特殊行业的京外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省政府人事 部门的介绍信。 (2)资格条件(上文已述) (3)有关资格证书的认定: A.对于报考人员学历(证书)的资格认定。依照以下规定: 其一,在由国家教委承认的院校接受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以及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自 学考试并合格的,报考时予以承认; 其二,在由军委批准的院校接受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并合格的,报考时予以承认; 其三,在中央党校接受教育并合格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时予以承认。 B.对于报考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的认定,依照以下规定: 其一,专业技术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评定的,报考时予以承认。其中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一般的须由省、部级主管单位评定。 其二,职务。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如其能出具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并颁发的相 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报考时予以承认;企事业单位人员属聘用干部或担任一定 行政职务的,只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报考时予以承认。 (4)报考志愿 A.京内报考人员 其一,允许报考者填报专业相同、相近的三个志愿,即第一志愿部门(三个选择职位)、 第二志愿部门、是否服从分配。 其二,对于填第二志愿部门的考生,在其第一志愿不能实现,而第二志愿部门由于其报 考者的考试成绩达不到要求,报考职位可能出现空缺时,可以允许其参加第二志愿部门 的面试,继续竞争。 其三,所有填报服从分配的报考者,由于考试成绩或职位所限未能被录用,并符合"备选 人员库"的人库及推荐条件的,人事部将予以推荐。 其四,有时规定,考生只能报考一个部门的二至三个不同职位。 B.京外报考人员 京外报考人员只允许填报一个志愿部门和是否服从分配。 (5)京外报考人员的考试与录用 A.京外招考部门可根据职位的要求和待业特点组织面向社会的公开招考或面向本行 业的公开招考。 B.京外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后,根据招考部门的要求,按照人事部统一规定的时间和 考试内容,赴京参加考试或在京外考场参加考试。 C.京外报考人员经考核考核合格并报国家人事部备案后,由人事部解决有关的进京指 标问题。 (6)招考部门、录用人数及专业见招考公告。 (二)报考者于规定报名期间,携带工作证或身份证、学历证明、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 单位推荐表)和本人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划定报考点报名,并按规定交纳规 定的报名费、考务费和试卷费。 (三)报名结束后,各报考点要对报名情况进行统计将报名信息输入计算机,然后于规定 时间将报考资料上报考试主管部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以审查报名登记表和有关证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一种方法。其由 政府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审查的程序为: 1.对报考职位的审查。应注意审查报名者报考的职位的类别,本人所具备的资格条件 是否符合其拟报职位的要求。 2.对证件的审查,应注意对报名者所持证件的审查,着重审查废品薄(查居住地、 年龄)、工作证。对于种类人员的不同学历要求,相应地审查其学历证明及有关证件。 3.报考者的体格外貌。一般来讲,对报考国家公务员考生的体格外貌并无特殊要求。 但到政府机关工作的人起码应无明显生理缺陷,身高不能过矮。考试组织者除身体检 查要有明确标准外,资格审查也应有一定的标准。 4.审查报考者的照片。主要是防止替考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5.招考公告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领取准考证 国家公务员考试主考机关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认定的报考情况发放的《准考证》。 准考证由主考机关统一印制,贴上报考者交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经主考机关盖章塑封 后一效。填写准考证明,必须认真仔细,考生姓名项目必须与报名表完全一致。 《准考证》存根应按考场装订成册,供监人员在核对考试人员时使用。若报考人员遗 失准考证,须由其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携带有关证件,经报名点审核后由原发证单位补 发。补发的准考证用原准考证,但注明"补发"字样。 主考机关在编排准考证号时,应尽量将同一单位的报考人员安排在不同的考场并且考 号不相邻。准考证号一般采用8位数字。 公务员考试主管机关 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主管机关是国务院、人事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国家 人事部负责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的各厅、委 、部、办、局等机关的录用考试 工作,省级政府人事厅(局)负责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录用考试工作。 一、人事部 人事部负责招考的机构为考试录用司和人事考试中心。 (一)考试录用司 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订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其他 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工作 , 制订录用人员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3)统一组织和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各部 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的考 试 录用工作和指导、监督录用的审批工作。 (二)人事考试中心 人事考试中心在原人事部考试录用中心和 全国职称考试指导中心合并而成。承担中 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一考试业务、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资格等有关考务的具体 组织工作, 如发布招考公告,命题制卷、考务人员培训、 考务组织以及阅卷等一系 列事务。 (三)考试的部分具体组织工作,人事部也可委托录用人员的国务院工作部门或省级 政府人事部门负责。 二、省级政府人事厅(局) 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国家的公务员录用法规,制定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 关规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市(地)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公 务员录用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省级政府各工作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和审批工 作;规定市(地)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录用考试的组织办法;承办人事部委托的有关 考试工作。 为了保证招收公务员考试的公正客观,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市区都成立了录用考试中 心和其它临时性机构,如主考机关,考试监督机关等,这些机构作了大量的实际考务 工作和一些科研工作,大大缓解了政府人事部门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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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0大鹏0o

一般的每年两次!一次是省考,一次是国考,程序是报名-审查资格-笔试-面试-体检-政审-上班具体的:一、招考对象和条件(一)招考对象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05年、2006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2、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特殊岗位经批准学历可适当放宽);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9、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以及根据有关行业特殊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二、招考办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予以录用。(一)笔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原则上以公共科目为主。公共科目考试分为综合类(A类)职位和专业类(B类)职位两种,A类职位的公共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和《申论》(A)两科;B类职位的公共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和《申论》(B)两科。每科独立成卷,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满分分别为100分和120分,《申论》(A)和《申论》(B)满分分别为100分和80分。综合类(A类)和专业类(B类)总成绩为200分。其中,报考公安机关和司法系统部分职位的考生加试《公安专业基础知识》和《监狱劳教专业知识》,报考检察系统部分专业职位的考生加试《检察专业知识》。报考法院系统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两个职位的考生加试《审判专业知识》,每科独立成卷,满分100分,并统一纳入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累加到笔试总成绩中。报考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考生,加试微机打字速度技能测试(听打每分钟正确录入60个汉字)。报考法院系统法警职位的考生,加试体能测试。公共科目笔试以《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依据。专业科目考试由市(地)和省直各招考部门商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另行确定。(二)面试。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经批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面试。(三)筛选原则。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考职位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合格人选。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合格人选数量。法、检系统部分职位采取分类报名,按类笔试,面试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进行二次职位报名。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四)体检与考察。由市(地)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五)公示及录用审批。各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由县(市、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统一进行录用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三、报名及其他事宜本次招考采取全省统一时间、分设地点、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其它有效证明原件,二寸同版免冠照片两张(2007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所在学校出具的报考证明)。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到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考试费用。另外看你报什么职务!每个职务的要求也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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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虾仁@三侠

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3,具有良好的品行(别有犯罪记录);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体某个职位的报考要求要根据公告和职位表来。公务员省考和国考的区别1、组织考试的部门不同,国考是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局组织的,而省考是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组织的。2、职位从属不同,国考是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省考是省直属及各地市所属单位招考3、国考和省考在科目设置上或有少许区别,国考申论与行测两门都考,省考个别省有区分A、B类,或者加考公共基础知识。4、科目的题型或有少许差异5、国考难度比省考要高通俗地讲,地方公务员就是地方政府或机关工作的,纳入国家编制的人.而国家公务员就是在国家机关工作并纳入编制的人.在待遇上,不同的级别各不相同,但如果是同一单位性质的同一工资级别,待遇则是一样的。报考时国家公务员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要求。地方公务员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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