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切的海沫儿
公务员回避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以及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这也就是任职回避。
如果考生确实有上述关系的亲属在报考单位任职,那是不是一定就不能报考了呢?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需要任职回避,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的需要回避任职:
情况一: 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也就是说在同一个机关任职,而且两人是直接隶属于同一个领导的需要任职回避;
情况二: 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就是,如果想要报考的职位与亲属是同一机关,并且是直接上下级的关系,报考时是需要回避的;
情况三: 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这些工作岗位非常重要,为了防止权力滥用和寻租,需要进行任职回避。
所以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除了报名流程、报名条件之外,考生还应该了解的就是国考的亲属回避原则,这也是很多考生容易忽视的一个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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