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3

  • 浏览数

    170

苏州大高中
首页 > 公务员考试 > 北京公务员考试讲座

3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caroline2900

已采纳

为您推荐中公教育线上讲座19课堂。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5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应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北京公务员考试讲座

290 评论(11)

foxbaby168

那没办法,这就是规则

192 评论(8)

肥猫啃鱼头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不仅仅是北京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各省省考都有调剂的情况,在个人的角度可能是不公平,但是公务员招考也是一种招聘和企业的招人是一样的道理,招考单位都希望选择最优秀的人,站在他们的角度肯定是以选拔人才为目的,分数特别高反而没进面试的人如果没有调剂也会觉得不公平,所以没有绝对的事情,看从什么角度去考虑,要想自己不被比下去只能努力让自己更加优秀,笔试只是一部分不代表最终的胜利,好好准备面试吧,加油!

2015年京考面试辅导课程

2015年北京公务员面试备考指导讲座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173 评论(9)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