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熊77
1,拐卖妇女罪,既遂。该罪名只要求犯罪人以拐卖为目的,并且,成功地将妇女控制,就成立了。2、构成赠与。赠与是诺成合同,只要有这个意思表示就可以了,不要求履行什么手续。也不考虑赠与的目的。3、可以。交付车辆后,女就可以取得对车的所有权,但是,作为特殊的动产,非经登记,不可对抗第三人,即,因为没有过户,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4、不可。因为绑匪是把车子送给她的,她是车辆的合法继受人。车辆没有被抛弃,所以,谈不上先占。5、不构成犯罪。通俗点说,就是该女处于弱势,没能力要挟绑匪。专业点说,该女的做法,虽然有压力,但是,没有采取暴力什么的,让绑匪处于不可反抗的地步。他还是可以选择的,最起码,可以把该女的扔下车,然后,开车走人。从常识来说,这点事情还是可以做到的。呵呵,这公务员的题目怎么这么难呀,害我还要去翻法律书籍,才敢确定我的答案。。这是哪个地方的08公务员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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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时俱进,紧随创新潮流
随着现代网络的发达,知识变得多样化了,如果都是老形式的题目,体现不出来时代的进步和命题人的创新能力。公务员考试一直都在不断的改革摸索中前进。奇怪的题目的出现也是一种新的改革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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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市面上各种公务员考试真题、预测题,导致考生熟知考试题型,这使得命题人很苦恼,不少考生甚至已经摸透了出题人的出题思路,为了给考生设置障碍,出题人煞费苦心,奇怪的题目会扰乱考生的心神,不熟悉的题型必然会打乱考生的步骤。
公务员的题目为什么这么奇怪
小于吃饭了
命题人出题也是挺苦恼的,市面上充斥着各种公务员考试的真题、预测题,考生早已熟知考试题型,甚至有不少考生可能已经摸透了命题人的出题思路,为了给考生制造各种障碍,命题人也是煞费苦心。公考通网校猜想奇葩题的出现或许就是为了扰乱考生的心神,遇到不熟悉的奇怪题型,必然会打乱考生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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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绑匪不构成绑架罪,因为绑匪还未向被绑架者家属提出交换条件;绑匪属于犯罪中止。2、绑匪的行为不构成赠予,应属于遗弃。3、丑女不能合法取得车辆所有权,因为绑匪并未把车赠给她,车辆也并未办理过户。4、丑女不能通过先占的方式取得车辆所有权。5、丑女不构成犯罪。如果绑匪把车交给她,属于赠予。
始终不遇
给你解决举个例子吧
明明是道定义判断题,怎么长的跟学题一样呢?看看这定义中竟然出现了“平方根”,这是什么鬼?加减乘除都快要掰扯不清了,还来“平方根”?再看到每个选项的数字,宝宝内心是崩溃的……直接放弃!
定义要点:“参与某一专业领域的人数”“这个数字的平方根大致等于为这个领域做出一半贡献的排名在前的那部分人的人数”。A项说的是期刊数目,不是“参与人数”,不符合定义,排除。B、D两项犯了同样的错误,B项,农业人口≠种粮大户,D项,访问网站的人≠购买商品的顾客,这都不是一拨人,参与的领域也不一样,都不符合定义。因此C项正确。不需要计算,跟数学也没啥太大关系,它就是一个定义判断题,不要惧怕它。
这样一分析,就会觉得奇葩题一点都不奇葩,大家可能从来没见过这种考查形式,或者是有的出题角度比较奇怪,导致大家觉得题目很奇葩。奇葩题看起来高大上,其实只是换了马甲,其本质还是那个题,那个考点,甚至相对于普通题来说还要简单些。万变不离其宗,大家只要复习到位了,考场淡定从容,一定拿下这些奇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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