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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rleyxtt00
首页 > 公务员考试 > 公务员招录考试中违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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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就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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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通报了两起涉公务员考试违法的行为,一起违法行为是因为某培训机构违法收集考生的个人信息,另外一个事情是因为考生赵某通过利益交换谋取考试资格,他们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在公务员考试中违法可能会受到简单的行政处罚,也有可能会触及刑事犯罪面临被监禁的处罚,接下来跟大家具体说明。1、山东通报两起涉嫌公务员考试违法行为。山东的一个培训机构,为了能够帮助学生查询报名以及考试的情况,为了之后能够针对性的向其推送辅导资料,从而进行精准营销,所以诱导学生先填个人信息,之后才能去报名,涉嫌非法收集考生个人信息,对他的处罚是以给予行政警告,并且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另外一个事件是考生赵某通过利益交换谋取考试资格,涉嫌扰乱报名秩序,并且这个学生已经承认,根据规定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且5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2、在公务员考试中违法,从轻到重会有各种各样的处罚。就像这个考生赵某,他是通过利益交换某些考生资格,涉嫌扰乱报名秩序,所以给他的处罚是取消报考资格,并且5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这还算是比较轻的处罚,因为如果在公务员考试中涉嫌组织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是提供答案的,甚至代替考试的这些人,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甚至那些参加者还为党员的还会面临着党内的处罚,所以在公务员考试中一定不能违法,否则后果是十分严重的。总而言之,山东通报了两起公务员考试违法的行为,他们面临的处罚不是太严重,有的只是5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但是如果在考试中涉嫌组织作弊等行为,可能会触及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所以一定不要违法。

公务员招录考试中违规案例

215 评论(15)

水之云端

很有可能会不能够进行接下来的考试,而且会被拉到黑名单里,记录在你的档案里面。

104 评论(11)

huahuaxiaoer

山东省某部门在2022年7月25日查处了公务员考试违法违规的行为,涉及公务员考试,一切都需要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进行,而某些机构却顶风作案,通过违法的手段来收集考生的个人信息。经过警方的调查,某机构模仿山东省录用公务员的报名平台,通过违法手段收集考生的手机号以及姓名,考生需要在该网页填报个人信息之后,才能够进入公务员报名平台的链接。

机构的负责人也作出了回应,表示设置该网站确实存在着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目的是为了查询考生的考试情况以及培训情况,可以向考生提供针对性的辅导资料,而且也可以诱导考生报名,达到一种精准营销的目的,但该机构的行为无疑已经触犯了法律法规。山东省某部门查处的另一起违规行为是一名考生想要通过利益交换的方式来获取考试资格,这种行为无疑已经扰乱了报名秩序,相关部门对证明考生进行了惩罚,取消了本次的报名资格,并且在5年内不能够报考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与很多考生的利益都有着极大的关系,如果在公务员考试的过程中出现了违法、违规、违纪的行为,那么相关部门一定会给予严厉的打击。人们在考试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并不能够做出违法的行径,人们需要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要诚信考试。

如果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就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也会给予罚金的处罚,情况比较严重的还会处以三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为他人提供作弊的器材或者其他帮助,那么也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罚。如果向他人非法出售与考试有关的答案或者试题,也已经触犯了法律法规,因此人们需要辨别网上的信息,并不能够被虚假信息所影响。

347 评论(9)

青春冰帝

第一条 为规范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录用工作公平、公正,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报考者和录用工作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第四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和公务员录用考试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依据本办法,按照职责权限,对报考者和录用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第五条 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第六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当场发现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务员考试工作人员责令其离开考场,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事后发现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三)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四)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五)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六)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的;(七)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第七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抄袭、协助抄袭的;(二)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三)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四)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第八条 在考试或阅卷过程中认定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经查实认定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二)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第九条 报考者在考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第十条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第十一条 在试用期间查明报考者有本办法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录用并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理。任职定级后查明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分。第十二条 报考者在录用过程中的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三条 对报考者的违纪违规行为当场处理的,由两名以上考试工作人员予以记录、签字并存档。对报考者违纪违规行为事后认定与处理的,应当制作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告知书(式样附后),告知书应当寄送报考者,或者以公告形式送达。第十四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务员录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第十五条 录用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有《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三十三、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其中,公务员协助作弊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组织、领导有组织作弊或者在有组织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给予开除处分。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徇私舞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报考者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处理的机关(机构)进行陈述和申辩。取消录用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录用工作人员对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不服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申诉,其他工作人员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七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第十八条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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