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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y0603
首页 > 工程师考试 > 高级医疗器械工程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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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有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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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通过助理医疗器械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报考时间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职业等级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助理医疗器械工程师、医疗器械工程师、高级医疗器械工程师。

高级医疗器械工程师报名

220 评论(8)

侯总大大

医疗器械工程师考试这块,全国没有统一的开始,但是部分省有自主组织考试的权利。上你们广东省卫生厅网站,里面应该有你要找的。

327 评论(13)

花小卷2010

既可以学到技术又可以考核医疗器械维修工程师证书的平台,西安医疗器械维修培训欢迎您!

详情咨询:赵老师手机:

2015年9月21日西安医疗设备维修培训邀请涵(医械专业英语、医用电子、CT、X光机、心电监护、超声、)维修培训注:月21号西安彩虹第三期医疗器械维修培训现在开始报名!培训完学员均可考核全国职业资格认证中心颁发的医疗医械维修工程师中级职称认证证书 1. 西安彩虹医疗器械维修培训中心,一直针对社会医疗器械维修公司和全国各大医院设备科的人员进行医院常见医疗设备的维修培训,多年来我们的学员遍布全国各地都在从事不同医疗设备的维修工作。 2. 培训的内容是医院常见的医疗设备,CT、X光机、心电监护和超声,另设一个月的医械专业英语和医械电子基础。培训培训地点在西安,每门培训课程我们都有具体的实践机型。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工程师手把手教学员进行,拆装、测试、安装软件、保养和基本的故障诊断等方法。培训班次每年三期,全年滚动进行。3.具体培训内容如下:2015年09月21长期班(全部设备维修培训)开课 1. 针对无任何基础学员 学费 18000(14周) 2. 程针对有基础的学员 学费 15000(10周):不包含医械专业英语和 医械电子线路维修技术课 3.常年开设短期班(单个设备维修培训): 医械维修基础班 (医疗器械专业英语、医用电子基础) CT强化班、 X光机班、 B超班、 心电监护班 具体培训课程如下: 一:医械维修技术基础四周(9月21-10月23)了解2000个医械专业词汇和术语,可基本阅读医械维修保养手册; 二:掌握典型医械电子线路原理,元器件检测 板件维修6000 三:CR/DR X光机维修技术两周(10月26-11月6)基本掌握X光机、胃肠机、CR、DR结构、功能、原理及维修保养,高级维修工程师讲解维修思路及维修实例3000 四:彩超维修技术一周(11月9-13)基本掌握彩超结构、功能、原理及维修保养技术3000 五:螺旋CT维修技术(基础班)四周(11月16-12月11)基本掌握普通CT、螺旋CT结构、功能、原理及维修保养8000 六:心电监护维修一周(12月14-18)掌握心电 肌电 脑电 监护仪等原理及维修2500 七:多排螺旋CT维修技术(强化班)一周(12月21-25)高级维修工程师讲解维修思路及维修实例、3500 八:激光相机维修技术(强化班)一周(12月28-31激光相机维修技术强化,维修案例,实战经验总结2500 3.培训地点在西安,每门培训课程我们都有具体的实践机型。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工程师手把手教学员进行,拆装、测试、安装软件、保养和基本的故障诊断等方法。培训班次每年三期,全年滚动进行。4. 培训的学员均可颁发我中心的医疗器械维修工程师结业证书,同时也可以根据需要自愿报名参加全国职业资格认证中心颁发的医疗器械维修工程师中级职称考试。5. 考试时间: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6. 报名事项: 1、报名时缴纳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交2寸彩色标准照片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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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猫不在家叻

广东省人事厅文件 粤人职[2000]6号 广东省制药、医疗器械、制药设备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评定标准:制药、医疗器械、制药设备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墓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标准、规程、规范和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制药、医疗器械、制药设备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一年申报。(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事故直接责任者,延迟两年申报。(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三年申报。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两年以上。(二)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四)虽然不具备上述学历,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三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1.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者。2.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3.获有较大价值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本专业发明专利一项的发明人。4.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项目的研究,设计或生产的产品、施工技术、工艺达到当时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较显著的技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得到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第四条外语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1.获博士学位。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一年以上。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一)从事生产技术、质量、设备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承担或参加编写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程。2.完成不同类型的新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并取得较显著成绩。3.解决关键性专业技术难题或处理重大技术问题两项以上,并写出技术分析(论证)报告。(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两项以上的主要参加者。2.国家、省(部)级攻关项目的主要完成者。3.新产品开发或新技术引迸消化获得较显著成绩的主要参加者。(三)从事生产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编制行业或企业长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取得较显著成绩者。2.主持技术改造、新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取得较显著成绩。3.解决企业关键性专业技术难题,取得较显著成绩者。(四)从事工程设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承担大型一项以上或中型两项以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现场施工等技术工作,并取得较显著成绩者。2.承担大中型项目中技术较复杂部分的设计工作。3.主持本专业设计组工作。(五)从事医疗器械、制药设备的标准化、质量检测、安装维修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承担标准化研究,作为主要起草人承担过两项以上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内容的编写任务。2.承担过大、中型或复杂医疗器械全项目检测工作,负责新开展检验项目的筹建工作,并审定检验细则和检验报告。3.承担过复杂产品或大中型项目的检测、安装、维修工作,负责制定检验方案,解决其中的关键技术问题。4.承担过两项以上质量仲裁检验工作,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工作,编写质量分析报告。5.承担制定过行业标准化、质量工作规划,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内容的编写任务。6.承担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工作,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工作,编写主要的技术文件。(六)曾培养专门技术人才或指导工程师工作学习。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二)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两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三)获有较大价值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本专业的国家发明专利一项的发明人。(四)完成国家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取得预期效果,或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五)编写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程两项以上,或地方标准三项以上,并经审批、发布,付诸实施。(六)完成不同类型新技术成果的推广两项以上,取得较显著成绩。(七)完成大中型设计项目一项以上,获得通过,取得较显著成绩。(八)开发新技术或新产品两项以上,取得较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九)承担完成的质量仲裁检验,解决了两项以上影响质量判断的关键技术问题。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出版著作一部以及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专业论文两篇。(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以及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两篇。(四)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以及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宣读论文两篇。第九条附则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广东省制药、医疗器械、制药设备工程师资格条件评定标准:制药、医疗器械、制药设备专业工程师须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的标准、规程、规范和法规,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和本专业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剪,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技术问题,业绩较显著,取得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较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育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较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制药、医疗器械、制药设备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一年申报。(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事故直接责任者,延迟两年申报。(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三年申报。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二)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三年以上。(三)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四)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五)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六)虽然不具备上述学历,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三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1.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者。2.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3.获有一定价值或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本专业的发明专利一项的发明人。4.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较大项目的研究、设计或生产的产品、施工技术、工艺达到当时省内先进水平,并取得一定的技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得到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第四条外语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1.获得硕士学位。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一年以上。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从事生产技术、质量、设备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承担或参加编写企业标准、技术规范或其他技术管理文件。2.完成新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并取得较好成绩的主要参加者。3.解决专业技术难题两项以上,并写出技术分析(论证)报告。(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一项以上的主要参加者。2.参加一项以上获奖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3.参加新产品开发或新技术引进消化工作,获得较好成绩。(三)从事生产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参加编制企业长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取得较好成绩。2.参加技术改造、新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取得较好成绩。3.解决企业专业技术难题,取得较好成绩。(四)从事工程设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参加一项以上中小型项目的设计、现场施工等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2.完成中型以上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工程设计方案等技术文件的制定的主要参加者。3.完成两项以上调研和规划设计工作的主要参加者。(五)从事医疗器械、制药设备的标准化、质量检测、安装维修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参加标准化研究,作为主要起草人承担过一项以上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或两项以上地方或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内容的编写任务。2.参加大、中型或复杂医疗器械全项目检测工作,或新开展检验项目的筹建工作,并编写检验细则和检验报告。3.参加复杂产品或中小型项目的检测、安装、维修工作,能解决其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4.参加一项以上质量仲裁检验工作,编写相应的质量分析报告。5.参加制定行业标准化、质量工作规划,编写相应的技术文件。6.参加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工作,承担其中部分专项技术工作,编写相应的技术文件。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二)获有一定价值或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本专业发明专利一项的发明人。(三)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工作成绩较好,获得市(厅)级以上奖励。(四)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主要参加者,并取得较好成绩。(五)参加编写的行业或地方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已付诸实施。(六)负责一项以上新技术成果的推广,并取得较好成绩。(七)参加的设计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八)承担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两项以上,并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查通过。(九)参加完成质量仲裁检验,解决一项以上影响质量判断的技术问题。(十)参加制定行业的标准化、质量工作规划或技术法规一项(次)以上。(十一)参加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实施丁作,建立和完善了质量体系,保证了产品质量,取得成效,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认可。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一定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出版著作一部。(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三)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专业论文两篇。(四)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及解决专业技术问题而撰写有一定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一篇。(五)在市级专业期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以及在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宣读论文一篇。第九条附则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工程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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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123459876

这要看公司吧,我应届,恰好有这样一个公司来招注册工程师,只能说是有机会的。但是大部分公司都会要有经验的

248 评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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