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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再增加1年。(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三)报考条件中对大专以上学历层次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的审核,可参照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附件3)执行。(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报考本年度12月31日。报考注意事项(一)毕业前和毕业后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在“满×年”的计算上,可以从从事消防技术工作时间计算到考试当年的年底。(二)取得与消防工程专业无关的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注册消防工程师,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三)公安消防部队在职人员取得消防工程专业、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或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并符合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要求均可报名。公安消防部队在职警官从事防火、灭火工作年限可以视为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其他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士兵岗位的工作经历不能视为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四)从事消防技术工作主要是指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工作,包括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监测、灭火器维修、消防咨询、消防安全培训等消防技术服务,以及从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检查、维护、管理工作;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单位中从事消防设计、消防施工工作;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消防研究、消防教学工作等。(五)鼓励建筑设计院和消防设施施工企业人员参加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其所从事的消防设计、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工作年限可以视为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六)合同制消防员和辅助执法的消防文员工作年限对照公安消防部队在职人员要求处理。(七)在异地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可以报考本省的一、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但二级注册工程师资格只在本省有效。(八)外籍考生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午夜的咖啡香
如果你在铁路行业工作,又属于各级铁路局管辖,因为铁路局属于政府企业合一单位,你申报铁路信号工程师在本单位报名,要写两篇有分量的论文,填写有关表格,本单位(县团处级)盖章,其程序参看下条:目前,获得职称的方式有两种:考试和评审(不参加考试)。 一、正常申报条件 1.助理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申报材料清单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 (1)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 (2)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 (3)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1)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2)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3)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4)字数不少于 1500 字。 4.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7.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 三、相关专业类别 建筑工程类:工民建 土木工程 土建工程 园林工程 建筑管理 建筑施工 建筑装饰 建筑设计 市政测量 安全工程 建筑预算 给排水 建筑艺术设计 腐蚀与保护 水暖与保护 水暖热能 水电安装 铁路桥梁 造价工程等专业 经济类:会计 经济 统计等专业 机械机电类:机械机电 锅炉 设备安装 水利电力 电气 电子等专业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 ,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 第三条 工程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 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 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 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 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 担任工程师职务, 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办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的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 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2.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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