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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受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组长的管理,负责排水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2)负责编制排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3)指导、检查和监督排水专业监理员的工作。(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会同监理组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并检查执行情况。(5)熟悉合同条款、技术报告和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对排水工程的进度、质量和造价进行全面监理。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须按合同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不定期或定期(一月一次)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排水工程监理工作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6)检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系统及其运转情况。(7)严格进行现场监理,检查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监督承包人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排水工程分项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8)根据排水专业监理工作情况,做好监理日记。(9)负责排水工程的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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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蒙城县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建设、规范招投标行为及国有资产管理,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经县委、县政府批准,蒙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投标服务中心、漆园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等三家单位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招聘程序,采取笔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蒙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共8人)。工民建专业4人、路桥专业2人、给排水专业1人、机电专业1人,均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2、蒙城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共6人)。土木工程类2人、会计专业1人、计算机专业2人、文秘(法律、中文、新闻)专业1人,均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3、漆园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简称漆园城投,共4人)。办公室人员1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法律、中文、新闻)专业,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语言沟通能力;融资部1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工程部2人,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符合所聘专业要求也可报考)。 4、基本条件: 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能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⑵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 ⑶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计生、综治问题。 县内在职在编人员不能参加报名、考试。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的招聘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7日至9月16日 2、报名地点:蒙城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咨询电话:0558-76645160558-7623118 3、报名程序 (1)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有效身份证、资格证、单位出具的两年工作经历证明。 (2)填写《蒙城县2009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 (3)交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6张。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多报。 (5)费用: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笔试每人80元。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招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决定相应减少或取消该报考职位。 ⑹领取准考证的时间:2009年9月18日8:30至18时到报名处领取。 (二)资格审查 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后,发给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三)笔试 1、时间:2009年9月20日8:30至11:30。 2、地点:见准考证 3、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由公共知识、专业知识组成,所占比例分别为40%、6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成绩的,以专业成绩为准。 笔试结束后3天内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事人才网公布入围人员名单。 (四)考核和体检 考核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是对入围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所有聘用人员属非事业身份,通过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每两年聘用一次。所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岗同酬,核定工资标准,由聘用单位发放。并参照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定,给予缴纳医疗、养老、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四、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1、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欧阳永红(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车照启(县委副书记) 戴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刘建(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员:刘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强(县政府办副主任、行政中心主任) 王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编办主任) 李智(县公安局局长) 黄欣(县财政局局长) 焦云轩(县财政局副局长、漆园城投公司总经理) 张梦宁(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 郑元凤(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解凤岭(县人事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芳兼任办公室主任,郑元凤、解凤岭兼任副主任。办公地点:蒙城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2、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⑴参加招聘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⑵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舞弊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⑶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监督电话:(县长热线) (县人事局) (县监察局举报中心) 五、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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