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6

  • 浏览数

    305

寒江之月
首页 > 工程师考试 > 苏州市知识产权工程师考试

6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洛林小叮当

已采纳

培训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授课结合的方式。课程设置按照省知识产权局培训大纲,使用统一的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系列教材,培训时间跨度25天。 个人自学时间15天,自习内容为知识产权概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等,在学员自修教材的基础上,辅以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远程教育形式开展。学员自学阶段需完成课后练习与思考题,并需按要求参加阶段性测试。

苏州市知识产权工程师考试

245 评论(15)

宾格砖家

嗯,一般含金量高的,是专利代理人证,每年由知识产权局组织全国统考,今年12月份考试,现在正在报名中…… 其次就是知识产权工程师(在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均有此类职称序列,要求理工科背景,满足相关规定后参加中级评定) 至于知识产权分析师么,不太清楚……

117 评论(14)

Christybeauty

为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快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建设与培养,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与水平,根据省知识产权局2011年度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知识产权局定于6月下旬举办2011年度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班。

210 评论(10)

瞪样的胖子

好像没有这个考试,只有证券分析师。知识产权领域是专利代理人考试。知识产权专业培养具有普通高校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具有较高的知识产权专门学科知识,能在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等从事商标代理、专利代理等专门知识产权事务,同时也能在公、检、法等部门从事专门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及其他法律事务,或者在版权局、商标局、专利局、科技局等部门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事务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相关专业:法学 监狱学 知识产权

355 评论(8)

猫爷爱大王

中级经济师考试难度中上等,知识产权专业难度在十个专业当中属于难度较大的一类,比较注重对于专业知识点的考察。而对于没有专业背景的考生来说,在短时间内很难整明白相关概念和知识点。

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业考试内容

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考试的主要内容有知识产权基础、专利申请、专利保护、专利运用、商标基础、商标使用、商标保护、著作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及遗传资源等。

更多中济师考试相关问题请访问:

知识产权专业适合人群

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业比较适合毕业于知识产权专业的人或者是从事知识版权行业的相关人群。比如企业IPR即知识产权工程师、专利代理人、知识产权律师、专利审查员、注册专利审查员等。

随着知识产权工作在经济与社会效益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显著,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将会有更多的专业人士投身于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中来。

来源:

161 评论(8)

为君俏颜

目前出现两类专利工程师:

一类是在企业工作的专利工程师,一般在专利方面只从事一些皮毛工作,主要工作是专利检索、申请、管理、维权工作的人,但一般很难达到这些水平,较多的情况就是企业与专利代理机构合作。

专利工程师协助专利代理机构做好企业与专利代理机构的技术交流,工作难度不高,不需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

另一类就是在专利代理机构工作的专利工程师,相对而言是比较专业专利工程师。

通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的就是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考试和司法考试一样,通过率不高,也有很多在代理机构工作的比较资深的专利工程师也没有通过专利代理人考试。

报考条件

凡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从事专利及专利相关工作或具有相关专业学历〔见报考条件三要求〕,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利专业人员资格考试:

(一)专利助理工程师

1、取得中专学历,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2年;

3、取得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二)专利工程师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

7、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其它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可免试《专利信息与利用》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条件中的有关专业学历的要求是指教育部门承认的理、工、农、医类专业学历;如果从事专利及专利相关工作,则只要达到相应的学历要求即可,不要求学历的专业;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工作时间的连续计算。

专利专业人员资格考试专业、级别、科目代码表。

专利代理人

专利代理人受专利代理机构指派从事以下业务:

(1)为申请专利提供咨询;

(2)代理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专利以及办理审批程序中的各种手续以及批准后的事务;

(3)代理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的撤销或者无效宣告中的各项事务,或为上述程序提供咨询;

(4)办理专利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或为其提供咨询;

(5)办理年费缴纳及专利维护、维权等事宜,或为其提供咨询;

(6)其他有关专利事务。

第三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包括以下考试科目:

(一)专利法律知识;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三)专利代理实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以闭卷笔答方式进行。

第四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

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成立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

考核委员会负责审定《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和确定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其成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的有关人员以及专利代理人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担任。

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五条

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应当在举行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六个月前以公告的形式公布考点城市、考试时间及证书发放等事项。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六条

各考点城市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承办受理报名、审查报名人员资格、设置考场、组织考试、发放考试成绩单等项工作。

第七条

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专利代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的;

(三)属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被处以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且未满三年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利代理人

185 评论(12)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