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无羽
造价工程师执业应当具备的能力
造价工程师岗位涉及建设、设计、施工、咨询、金融单位及管理部门,以建设项目为对象,从立项决策到竣工投产的全过程中,围绕工程造价所进行的确定、优化、控制、管理等工作,以求资源的最有效的利用,确保建设项目效益和参与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
因此,从事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岗位的人员必须是既懂工程技术又懂经济、管理和法律并具有实践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造价工程师报考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级造价工程师(级别为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通过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已发布。)
A田欣团队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期内应当达到注册机关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组织。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第六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的形式有:
(一)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和集中面授培训;
(二)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培训班、研讨会;
(三)中价协认可的其他形式。
以上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粉红猪大大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造价师继续教育学时根据建设部第150号部令《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要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重新修订了《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
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的继续教育。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应按照每两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的要求,组织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学习。
继续教育必修课以中价协确定的学习内容和编制的培训教材为主,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可适当补充学习内容;选修课学习内容及培训教材由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自行确定,并提前报送中价协备案。
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分4个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分2个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其中,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由交通运输部负责;水利工程专业由水利部负责。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tiaotiao1985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期内应当达到注册机关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组织。
扩展资料: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第六条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的形式有:
(一)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和集中面授培训;
(二)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培训班、研讨会;
(三)中价协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八条申请初始注册获得批准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当年应参加所在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初始注册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执业道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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