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negossard
法律分析:具体需要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没有明确规定。履行的职责有: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检查监理人员工作,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天生萌妹
没有规定要一直旁站。
只要选择必要的工序环节,来进行旁站监理。当明确了工程的施工安排后,就可以确定一些应该实行旁站监理的部位或环节。
一方面能及时掌握施工中最真实的资料,另一方面可以根据取得的数据,决定下一步的对策。这样就使得旁站监理能发挥先行和控制的作用,带动和调节后续的监理工作。
旁站监理是应新的建筑体制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新的管理模式,有它适应现实施工的一面,也有需要完善的另一面。
监理单位需要制定旁站方案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条 监理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四条 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旁站监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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