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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有关安排,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11月12日、13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纸笔考试。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试大纲 2021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公布。 三、考试时间 11月12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11月13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四、报名条件 凡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具体报考条件可从中国人事()“报考条件”栏目查询。 五、报名事宜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考试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及其他负责报考资格审核的单位,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 “网上报名”平台,按有关要求选择考试地点报名。报名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式、报名程序、具体要求等事项,请见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 为保障资格核查、考务组织、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送达、证书制发等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人事考试机构将收集报考人员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电子照片、学历、工作单位等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填报信息准确、完整,并保持注册时所使用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提醒信息。人事考试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 六、考试规则 (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1.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 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所有科目考试考场封闭2小时。 4.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 (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 2.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3.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 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 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应试人员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考试防疫工作,服从有关防疫要求,及时关注当地考试机构官网,获取最新信息,并做好个人防护。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1月底前在中国人事公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8月23日
洋洋和洒洒
近日,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了《湖南省2023年度经济(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参考提示》,公告指出,考生须在2023年10月25日9:00—10月29日17:00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详情如下。根据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湖南省2023年度经济(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参考提示》,考生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详情如下。湖南省2023年度经济(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参考提示2023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30日-31日举行,其中经济(初、中级)为电子化考试,须在计算机上作答,人员参加考试可携带的用品仅限于铅笔,一级造价工程师为纸笔考试。为了保障考试安全和广大考生健康,更好地服务考生、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一、人员须在2023年10月25日9:00—10月29日17:00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人员打印准考证后,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并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要认真查看自己参加考试所在考点及详细地址,避免走错考点学校。人员要按准考证上标明的考场号,准确找到自己的考场和座位,防止进错考场坐错座位。二、本次考试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举行,请人员认真阅读我院网站发布的《湖南省2023年度经济(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的具体要求,知悉防疫相关规定,按规定要求在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防控规定,有10种情形中任何之一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请所有人员务必对照查验自身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疫情信息,不符合参考条件的人员不得前往考点参加考试。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防疫管控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经申请认定属实,所交报名费将全部退还(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顺延一年)。三、人员应提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以及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人员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电子身份证、单位社保卡不能作为有效证件参考)。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可提前到户籍或考点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人员进入考点时应有序排队,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配合查验,接受体温测量。四、因防疫需求,人员车辆不允许进入考点。建议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合理规划好出行时间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提前小时到达,从提示校门进入考点。开车前往的人员,建议另带一名驾驶员,送达知识点后即停即走。五、根据规定,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开考两个小时后可提前交卷(初中级经济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经监考人员同意,人员可提前15分钟交卷、离场)。认真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作答要求,按规定答题。否则后果由本人承担。六、人员进入考场后,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至考场座位。考试开始后在考场座位上发现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一律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作违纪处理。严禁参与团伙作弊、高科技作弊。七、考试结束铃响,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八、考场内全程视频监控录像,监控室全程专人实时监看,考后可全面倒查。九、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包括抄袭的和被抄袭的),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追加相应处理。在考试过程中,人员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答题卡(或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十、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违纪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报考者的,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本次考试属规定考试,组织考试作弊、替考等行为适用《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涉考犯罪规定。如实施相关行为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敬请广大人员诚信参考,远离作弊,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摘录)2.部分涉考法律提示湖南省人事考试院2023年10月22日附件及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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