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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质检总局联合组织。质量专业技术人员介绍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适用对象为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质量工程师职务。2000年12月,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国家开始实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的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2001年6月13日,全国又有4万多人参加了全国质量工程师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2013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6月23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3]:上午 9:00—12:00质量专业相关知识(初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中级)下午 2:00—5:00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报名时间2013年质量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已经于2013年1月开始展开。考试科目设置初级和中级考试各设2个科目。具体是:初级:中级质量工程师考试教材《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考试科目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编辑存储功能)。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带稿纸。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考试成绩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主考单位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共设2个科目,北京地区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北京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试工作。报考条件一、2013年全国质量工程师报考条件如下:(一)报考初级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二)报考中级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6.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1、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职务报考初级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只考《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科目。2、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工程师职务报考中级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只考《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三、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特别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届时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同时本站会将各地质量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及时更新。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一般为1—3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2013年质量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已经陆续展开。报名材料关于报名材料各地或有不同,应以当地报名通知中的要求为准。报名时间一般为1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1]网上报名一般都是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资格审核。基本内容提供如下例:例:北京,网报报名方法非首次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略),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1、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后盖章;3、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到北京市质量监督检验培训中心(地址:略;联系电话:略)进行资格审核;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注册管理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用印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到所在省(区、市)质量技术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1次。考试大纲第一章概率统计基础知识1.掌握随机现象与事件的概念2.熟悉事件的运算(对立事件、并、交及差)3.掌握概率是事件发生可能性大小的度量的概念4.熟悉概率的古典定义及其简单计算5.掌握概率的统计定义6.掌握概率的基本性质7.掌握事件的互不相容性和概率的加法法则8.掌握事件的独立性、条件概率和概率的乘法法则二、随机变量及其分布(一)随机变量及随机变量分布的概念1.熟悉随机变量的概念2.掌握随机变量的取值及随机变量分布的概念(二)离散随机变量的分布1.熟悉离散随机变量的概率函数(分布列)2.熟悉离散随机变量均值、方差和标准差的定义3.掌握二项分布、泊松分布及其均值、方差和标准差以及相关概率的计算4.了解超几何分布(三)连续随机变量的分布1.熟悉连续随机变量的分布函数和概率密度函数2.熟悉连续随机变量均值、方差、标准差的定义3.掌握连续随机变量在某个区间内取值概率的计算方法4.掌握正态分布的定义及其均值、方差、标准差,标准正态分布的分位数5.熟悉标准正态分布表的用6.了解均匀分布及其均值、方差与标准差7.熟悉指数分布及其均值、方差和标准差8.了解对数正态分布及其均值、方差和标准差9.熟悉中心极限定理及其样本均值的(近似)分布三、统计基础知识1.掌握总体与样本的概念和表示方法2.熟悉频数(频率)直方图3.掌握统计量的概念4.掌握样本均值和样本中位数概念5.掌握样本极差、样本方差、样本标准差和样本变异系数概念及计算方法6.熟悉抽样分布概念7.熟悉t 分布、χ2分布和F分布的由来四、参数估计(一)点估计1.熟悉点估计的概念2.掌握矩法估计方法"3.熟悉点估计优良性的标准4.熟悉二项分布、泊松分布、指数分布、正态分布参数的点估计(二)区间估计1.熟悉区间估计(包括置信水平、置信区间)的概念2.熟悉正态总体均值、方差和标准差的置信区间的求法3.了解比率p的置信区间(大样本场合)的求法五、假设检验(一)基本概念1.掌握原假设、备择假设、检验统计量、拒绝域、两类错误、检验水平及显著性的基本概念2.掌握假设检验的基本步骤(二)正态总体参数的假设检验1.掌握对正态总体均值的检验(总体方差已知或未知的情况)2.掌握对正态总体方差的检验3.熟悉比率p的检验(大样本场合)第二章常用统计技术一、方差分析(一)方差分析基本概念1.掌握因子、水平和方差分析的三项基本假定2.熟悉方差分析是在同方差假定下检验多个正态均值是否相等的统计方法(二)方差分析方法1.掌握单因子的方差分析方法(平方和分解、总平方和、因子平方和、误差平方和,自由由度、F比、显著性)2.了解重复数不等情况下的方差分析方法。二、回归分析.(一)散布图与相关系数1.掌握散布图的作用与做法2.掌握样本相关系数的定义、计算及其检验方法(二)一元线性回归1.掌握用最小二乘估计建立一元线性回归方程的方2.掌握一元线性回归方程的检验方法3.熟悉一元线性回归方法在预测中的应用(三)了解可化为一元线性回归的曲线回归问题三、试验设计(一)基本概念与正交表1.了解试验设计的必要性2.熟悉常用正交表及正交表的特点(二)正交试验设计与分析1.熟悉使用正交表进行试验设计的步骤2.掌握无交互作用的正交试验设计的直观分析法与方差分析法3.熟悉贡献率的分析方法4.了解有交互作用的正交试验设计的方差分析法5.熟悉最佳水平组合的选取成绩管理办法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证书。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质量专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和"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司,负责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自由的红枫叶
报名时间 :
由人事部和社会劳动保障部印发相关考试考务文件并发放到全国当地考试相关管理部门,组织报名时间,各地会根据当地情况组织报名 。
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五)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2个科目的考试。
检测工程师考试科目:
1、《水运结构与地基》科目包括:结构30%,桩基与地下连续墙35%,地基与基础35%。
2、《水运材料》科目包括:原材料68%,混凝土和砂浆20%,混凝土修补和防腐12%。
3、《交通工程》科目包括:基础知识30%,交通安全设施40%,机电工程30%。
4、《道路工程》科目包括:基础知识5%,工程质量与技术状况评定15%,路基路面工程原材料及混合料55%,现场检测25%。
5、《桥梁隧道工程》科目包括:桥隧工程质量检验评定3%,桥隧工程原材料、构件材质和制品27%,桥梁40%,隧道30%。
6、《公共基础》科目,试验检测师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25%,试验室管理35%,试验检测基础知识40%。
1982吃货一枚
机动车维修检测工程师报考条件如下:
(一)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证书后,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6年。
(二)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5年。
(三)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4年。
(四)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2年。
(五)取得交通运输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1年。
(六)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博士学位。
(七)取得其他工学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八)取得非工学类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理学、管理学)的人员,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年限比工学类专业的人员相应增加1年。
机动车维修检测工程师:
各类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分为机动车检测维修师、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和机动车检测维修高级工程师三个级别。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交通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交通部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组织命题,研究建立考试试题库,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实施,由交通部职业资格管理机构具体负责。
优质工程师考试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