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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知道是你不是从事此项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员以下是比较详细的一些资料,望对你有帮助: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后,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英文名称: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ngineer 考试依据文件: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 报考条件: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五)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设置 共设4个科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考试分四个半天进行,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考试答题方式: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并在考后回收。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组织实施:人事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下简称环保总局)共同成立考试办公室,负责考试相关政策的研究与管理,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我省的考务工作具体由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报名办法: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到考试办公室确定的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核发准考证。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关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成绩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合格标准:从2007年至2009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考试合格标准都是: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2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9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9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72,----这是按卷面分的60%划定的,至于今后,还是要以当年通知为准。不知道你是否满意。
嘟嘟198887
一、报名条件(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应该包括: 1.环境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监测) 2.环境科学(环境学、环境规划与管理) 3.生态学 4.化学 5.应用化学 6.生物科学(生物学、生物化学、生物科学与技术) 7.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资源环境规划与管理、经济地理学与城乡区域规划) 8.大气科学(气象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大气科学) 9.给水排水工程 10.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11.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化工、生物化学工程) 12.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 13.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 14.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管理(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 15.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水土保持) 16.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环境保护) 17.土地资源管理(土地规划与利用)
妮儿1212J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二、政治思想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三、学历、资历条件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四、外语、计算机条件(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从事环境科研工作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课题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地)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或填补国内空白;3.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不同类型的新技术成果推广项目3项以上,并取得显著效益;4.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开发环保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3项以上,并取得显著效益。(二)从事环境工程工作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技术骨干参加日处理量5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2项以上,或总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大气污染防治工程2项以上,或年处理量2万吨以上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1项以上,或年处理量5000吨以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工程1项以上;2.作为技术骨干参加总投资20万元以上的噪声控制、振动控制、辐射防治工程2项以上;3.作为技术骨干参加2亿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或市级以上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项以上;4.作为技术骨干完成市级以上环保科研课题或环保应用软件研究开发工作2项以上;5.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写国家或地方水、大气、土壤、噪声、辐射、固废等环境保护标准2项以上。(三)从事环境监测、监察、督查、评估、信息、固废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作为主要成员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市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以上;2.作为主要成员编写区域性环境标准、监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规章)、环境规划2项以上;3.参与复杂污染事件或较大环境污染案件的监测、调查处理2项以上,并能编写较高水平的相关报告;4.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和报告编写工作3项以上;5.在环境监测、监察、督查、评估、信息利用、固废管理等工作中有独到见解,主持起草有关报告2项以上;6.参与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环境信息系统研究开发项目1项以上或环保应用软件开发项目1项以上;7.负责县、市级以上排污申报登记(年审)或违法案件调查处理从事监察、督查工作3年以上,承担违法案件调查报告编写、排污申报技术报告编写并成为行政主管部门决策依据的;8.作为技术骨干从事环境监测工作(采样、分析、提交数据报告等全过程或质量控制)3年以上,编写的技术报告被行政主管部门采用的。六、业绩成果条件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省(部)级以上奖,或市(厅)级科学技术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二)参与主持完成大型1项以上或中型2项以上环保(污水、固废、废气、噪声、辐射等)工程,经市级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以立项、验收材料为准);(三)参与主持2亿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或市级以上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规划1项以上,经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并采纳(附采纳依据);(四)主要负责环境监察、督查、固废管理等工作,对排污费核定、计算,或污染防治设施技术提出重大改进意见2项以上,并被实践应用的,或查处违法行为,避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生态环境破坏的(提供相关材料);(五)参与主持编写的重大环境监测、环境调查、环境规划等报告2项以上,并被行政主管部门采纳的,或监测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监测仪器研制、改进等2项以上,并被实践应用的(提供相关材料);(六)获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七)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地方性法规、标准(规范)起草,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环境信息系统开发、监测方法研发等,其成果有2项以上经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表彰或采用(以出版物的参编人员名单为准)。七、论文、论著条件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二)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环保专业论文1篇以上;(三)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环保专业论文2篇以上。八、破格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一)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参与主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科技成果转化3项以上,取得了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2.参与主持完成大型工程1项以上或中型工程2项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经省科技厅鉴定,填补了省内外技术领域空白;3.在核心期刊发表具有本专业学术水平论文3篇以上,或在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2篇以上),或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独撰部分10万字以上)。九、附则(一) 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二) 省(部)级: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是指国务院的部、委、总局等。市(厅)级:市是指各设区市;厅是指省政府的厅、委、局等。(三)学历是指教育部承认的环境工程类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四)项目按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及市厅级;按来源分为下达项目和合同项目。本条件中的项目国家和省下达的项目分为三种: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在项目任务书中会有明确说明;合同项目的分类,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并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五)主持、负责(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课题总负责人)是指负责该项目的全面工作,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编写工作大纲,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任务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及疑难问题,协调各专业工作,确定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撰写成果总报告的人员,一般为项目第1名。国家级项目与课题,参与主持、主要负责为前5名,技术骨干为6-10名;省(部)级课题,参与主持、主要负责为前3名,技术骨干为4-8名;市厅级课题,参与主持、主要负责为前2名,技术骨干为3-6名。验收或鉴定认可的项目、课题以报告和证书排名为准(前3名)。(六)本专业省部级奖项指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的奖励。如: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市(厅)级奖项指由市人民政府、省环保厅颁发的奖励。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七)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学术期刊;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及三大检索论文。(八)本条件中要求的经济指标随生产力水平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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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环保行业都可以考那些证
环保行业是可以考取以下证书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分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
3、清洁生产审核工程师
4、 ISO认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1)环保资格证书扩展阅读:
环保行业考证的报考条件:
1、取得本专业(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等专业)或相近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环保工程师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⑵ 环保部门的职业资格证书有哪些
首先看你走的是技师的路线还是工程师的路线。 如果你在监测站,属技师回类型,按照人事考试考环答境大气监测技师、环境监测技师等技师资格。 如果你考工程师,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和环保工程师两种。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分一般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和核工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特殊、甲级资质需要)
⑶ *关于环保资格证书的详细情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国客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评价证书"),并按照评价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第三条 评价证书分为甲级、乙级两个等级,并根据持证单位的专业特长和工作能力,按行业和环境要素划定业务范围。 评价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第四条 持有甲级评价证书的单位,可以按照评价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承担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 第二章 申请评价证书的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 申请甲级评价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具有专门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二)能够独立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主要污染因子的调查分析和主要环境要素的影响预测,有能力开展生态现状调查和预测,有分析、审核协作单位提供的技术报告、监测数据的能力,能独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专职技术人员中,应至少有四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六名以上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其中有不少于六从具备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三年以上的工作业绩。上述所有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人员的持证上岗要求,熟悉和遵守国家与地方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四)具备专职从事工程、环境、生态、社会经济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五)配备有与业务范围一致的专项仪器设备和计算机绘图设备。 第六条 申请乙级评价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具有专门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二)能够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主要污染因子的调查分析和主要环境要素的影响预测,有能力开展生态现状调查和预测,有分析、审核协作单位提供的技术报告、监测数据有分析、审核能力并能独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专职技术人员中,应有六名以上的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上述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人员的持证上岗要求,熟悉和遵守国家与地方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四)具备专职从事工程、环境、生态、社会经济等专项工作的技术人员; (五)配备有与业务范围一致的专项仪器设备和计算机绘图设备。 第七条 申请甲级评价证书的程序: (一)申请单位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报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征求申请单位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局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申请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甲级评价证书。 第八条 申请乙级评价证书的程序: (一)申请单位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局审查并签署意见,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二)申请单位将经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局、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时将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申请表》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核; (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申请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乙级评价证书。 第九条 人员配置不完全具备乙评价证书资格要求的申请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局核准,可申请只开展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业务的乙级证书。申请程序参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执行。 第三章 评价证书管理与考核 第十条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定期公布有评价证书的评价单位(以下简称评价单位)名单。 第十一条 评价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必须由评价单位内的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机构承担,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时,必须标明评价证书的级别和编号。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必须附有评价证书缩印件(按原样缩印至三分之一)、工作人员姓名及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持证上岗证书编号。 第十二条 评价单位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组织对评价单位的评价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分定期考核和日常检查,定期考核每两年进行一次,日常检查不定期进行。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可以委托省级环境保护局对行政区域内各级评价单位进行日常检查。 接受委托的省级环保局应当将检查结果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第十四条 评价单位每年必须按规定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工作业绩记录表",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抄报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局,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时抄送本行业主管部门。评价单位在机构或人员发生调整或变化时,必须及时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报告。 第十五条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根据考核结果,对甲级评价证书可以分别予以确认、降级或吊销,对乙级评价证书可以分别予以确认或吊销。 第四章 罚 则 第十六条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评价单位,可以责其进行三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的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间评价单位暂停使用其评价证书,不得承担任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逾期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降低其评价证书级别或吊销其评价证书。 (一)机构、人员发生变化已不适应评价工作的; (二)评价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评价合同的; (三)变相转包评价工作或承接项目与评价证书业务范围不一致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在审查过程中质量较差的; (五)无故参加定期考核或拒绝接受日常监督检查,或不按规定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工作业绩记录表》的。 第十七条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评价单位,吊销其评价证书; (一)在领取评价证书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转借评价证书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中编造数据、弄虚作假的; (四)因评价结论错误,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后果和经济损失的; (五)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国外机构在我国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其评价资格须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可。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⑷ 如何考取环境检测资格证
环境检测资格证即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由国家环保总局和人事部共同负责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考务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 可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每年开考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九月份进行。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4)环保资格证书扩展阅读 :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资与环境等专业)或相近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⑸ 环境监测方面的证书有哪些
证书包括:注册环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评工程师),以上都是你能报考的。环境监测只有当地省一级监测中心或环保局下发的环境监测人员上岗证。
注册环评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后,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环保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环境监测,是指环境监测机构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视和测定的活动。环境监测是通过对反映环境质量的指标进行监视和测定,以确定环境污染状况和环境质量的高低。环境监测的内容主要包括物理指标的监测、化学指标的监测和生态系统的监测。
环境监测就是运用化学、物理、生物、医学、遥测、遥感、计算机等现代科技手段监视、测定、监控反映环境质量及其变化趋势的各种标志数据,从而对环境质量作出综合评价的学科。
既包括对化学污染物的检测和对物理(能量)因子如噪声、振动、热能、电磁辐射和放射性等污染的监测;又包括对生物因环境质量变化所发出的各种反映和信息测试的生物监测,以及对区域群落、种群迁移变化进行观测的生态监测等。
⑹ 国际上认可的环保资格证书有哪些
注册环保工程师 第一条 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和人事部共同负责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考务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二条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 可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 第三条 基础考试分 2 个半天进行,各为 4 个小时。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 每部分内容均为 2 个半天,每个半天均为 3 个小时。 第四条 符合《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八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等专业,详见附表 1,下同)或相近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详见附表 1,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三)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第五条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 第六条 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9 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9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0 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2 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5 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0 年。 第七条 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 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第八条 考试日期为每年第三季度。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须经人事部、建设部和国家环保总局批准。 第九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试题命制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和举办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培训工作。应考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坚持自愿的原则。 第十条 考试考务工作应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试卷命制、印刷、发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第十一条 考试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 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行为的,按照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 号)处理。 环境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申请评价资质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表(附件二);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四)工作场所、场地证明; (五)本机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证复印件或拟登记于本机构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申请材料;申请核工业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的,还需提交本机构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业绩证明; (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保证体系的其他相关文件。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中的评价范围类别划分及新旧对照表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表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年度业绩报告表
⑺ 有关环境类的证书。
可以报考以下几类证书
环评上岗证
环评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做为环境类专业建议报考环评工程师;
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是由国家环保总局与人事部共同组织的考试,该考试包括如下四个科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可主持进行下列工作:(一)环境影响评价;(二)环境影响后评价;(三)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四)环境保护验收。
拓展资料:
做为大专生的话,需要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环评报考条件
⑻ 环境工程可以考哪些证呢
环境工程可以考以下这些证书:
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考取这个证书就是注册环评工程师了,注册环评工程师是做环境影响评价的最高职称认证,工作对象是所有建设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做出来的文件是建设项目和规划审批通过的必须文件之一,环评最多需要到现场勘测一下,其余的数据一般向相关部门索要即可。
2、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这个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又分为公共基础和专业基础,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通过之后就是注册设备工程师了。
(8)环保资格证书扩展阅读:
3、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
考取这个证书就是注册环保工程师了,注册环保工程师在环境保护各种领域中担任顾问,主要负责企业和机构是否遵守了环境相关规定和义务,并且总结和发表环境技术方面的意见。
4、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
这也是大家俗称的环评上岗证书,该证书的获取需要通过参加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岗位基础知识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获取。
⑼ 如何考取环境检测资格证
环境检测资格证即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由国家环保总局和人事部共同负责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考务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 可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每年开考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九月份进行。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9)环保资格证书扩展阅读
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规定要求: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
2、考试内容包括17个科目公共基础部分(十一个科目,共计120题,均为单选题,每题一分)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工电子技术、工程经济、信号与信息技术、法律法规。
3、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
⑽ 环保方面有哪些证书呀
环保方面的证书:注册环保工程师 、环境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环境工程师。 (一)凡版遵守国权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3,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工程师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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