雯雯闯天涯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分为四科:《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考安全工程师推荐选择优路教育,优路教育优路教育深入开展相关培训教辅的研发工作,出版多品类职业培训图书,构筑多方位、立体化培训教辅体系。【点击在线咨询问题】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制考试大纲、编写考试用书、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考前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安全工程师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优路教育。优路教育的答疑系统,目前由人机智能答疑和人工答疑相结合。通过智能答疑系统,学员可以提问关键词,推荐类似的问题和回复供学员参考。智能答疑对学员使用上更加便捷,人工答疑通道作为重要补充,依赖于答疑老师的人工回复。而优路教育的人工答疑以反应快速、答疑及时而受到诸多学员“满意”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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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加高效高质的有针对性的复习备考,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希望各位考生可以根据考试内容,制定相应的考试备考计划.
第一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主要检验应考人员对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构成、工程计价方法及依据的掌握情况,在工程决策和设计、施工招投标、施工和竣工阶段进行造价管理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
(一)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管理
(一)工程项目组成和分类;
(二)工程建设程序;
(三)工程项目管理目标和内容;
(四)工程项目实施模式。
三、工程造价构成
(一)建设项目总投资与工程造价;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
(三)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
(四)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五)预备费;
(六)建设期利息。
四、工程计价方法及依据
(一)工程计价方法;
(二)工程计价依据及作用;
(三)工程造价信息及应用。
五、工程决策和设计阶段造价管理
(一)决策和设计阶段造价管理工作程序和内容;
(二)投资估算编制;
(三)设计概算编制;
(四)施工图预算编制。
六、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
(一)施工招标方式和程序;
(二)施工招投标文件组成;
(三)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四)工程量清单编制;
(五)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六)投标报价编制。
七、工程施工和竣工阶段造价管理
(一)工程施工成本管理;
(二)工程变更管理;
(三)工程索赔管理;
(四)工程计量和支付;
(五)工程结算;
(六)竣工决算。
第二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主要检验应试人员对建设工程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应用专业技术知识对建设工程进行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能力,利用计价依据和价格信息对建设工程进行计价的能力,综合运用建设工程造价知识,分析和解决建设工程造价实际问题的职业能力。
【考试内容】
A土木建筑工程
一、专业基础知识
1.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分类、组成及构造;
2. 土建工程常用材料的分类、基本性能及用途;
3. 土建工程主要施工工艺与方法;
4. 土建工程常用施工机械的类型及应用;
5. 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理、内容及方法。
二、工程计量
1.建筑工程识图基本原理与方法;
2.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应用;
3.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应用;
4.土建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5.计算机辅助工程量计算。
三、工程计价
1.施工图预算编制的常用方法;
2.预算定额的分类、适用范围、调整与应用;
3.建筑工程费用定额的适用范围及应用;
4.土建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
5.土建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
6.土建工程价款结算和合同价款的调整;
7.土建工程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
B.交通运输工程
一、专业基础知识
1.公路、水运工程的分类、组成及构造;
2.常用材料的分类、基本性能及用途;
3.公路、水运工程主要施工工艺与方法;
4.常用施工机械、船舶的分类;
5.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理、方法及应用;
6.维护、养护工程的基本组成。
二、工程计量
1.公路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应用;
2.水运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应用。
三、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1.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2.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四、工程计价
1.投资估算及设计概算、预算编制;
2.工程量清单计价;
3.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和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
C.水利工程
一、专业基础知识
(一)水文与工程地质;
(二)常用材料的分类、基本性能及用途;
(三)工程等别与水工建筑物级别;
(四)水工建筑物分类及基本型式;
(五)机电、金属结构设备类型及主要技术参数;
(六)水利工程常用施工机械类型及应用;
(七)水利工程施工技术。
二、水利工程造价构成
(一)水利工程总投资构成;
(二)工程部分造价构成;
(三)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造价构成;
(四)水文项目和水利信息化项目总投资及造价构成。
三、水利工程计量与计价
(一)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
(二)水利工程定额分类、适用范围及作用;
(三)水利工程造价文件类型及作用;
(四)水利工程概、估算文件编制;
(五)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
(六)水利工程投标报价编制。
四、水利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一)合同价类型及适用条件;
(二)计量与支付;
(三)合同价格调整。
D.安装工程
一、安装工程专业基础知识
1.安装工程的分类、特点及基本工作内容;
2.安装工程常用材料的分类、基本性能及用途;
3.安装工程主要施工的基本程序、工艺流程及施工方法;
4.安装工程常用施工机械及检测仪表的类型及应用;
5.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理、内容及方法;
6.安装工程相关规范的基本内容。
二、安装工程计量
1.安装工程识图基本原理与方法;
2.常用的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应用;
3.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4.计算机辅助工程量计算。
三、安装工程工程计价
1.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
2.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分类、适用范围、调整与应用;
3.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适用范围及应用;
4.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
5.安装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
6.安装工程价款结算和合同价款的调整。
7.安装工程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0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想要报考的小伙伴仔细看清楚哦。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备考在即,抓紧时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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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必备知识点 1物体打击 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爆炸、主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造成的伤亡事故。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在行驶中上下车、搭乘矿车或放飞车所引起的事故,以及车辆运输挂钩、跑车事故。 3机械伤害 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如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构缠压住等。 常见伤害人体的机械设备有:皮带运输机、球磨机、行车、卷扬机、干燥车、气锤、车床、辊筒机、混砂机、螺旋输送机、泵、压模机、灌肠机、破碎机、推焦机、榨油机、硫化机、卸车机、离心机、搅拌机、轮碾机、制毡撒料机、滚筒筛等。但属于车辆、起重设备的情况除外。 4起重伤害 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包括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机械伤害,但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式跌倒。 起重伤害事故是指在进行各种起重作业(包括吊运、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坠落、夹挤、物体打击、起重机倾翻、触电等事故。 5触电 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适用于触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或棵露的临时线,漏电的手持电动手工工具;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雷击伤害;触电坠落等事故。 6淹溺 因大量水经门、鼻进入肺内,造成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适用于船舶、排筏、设施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 7灼烫 强酸、强碱溅到身体引起的灼伤,或因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放射线引起的皮肤损伤等事故。适用于烧伤、烫伤、化学灼伤、放射性皮肤损伤等伤害。不包括电烧伤以及火灾事故引起的烧伤。 8火灾 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不适用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比如,居民火灾蔓延到企业。此类事故居于消防部门统计的事故。 9高处坠落 人由站立工作面失去平衡,在重力作用下坠落引起的伤害事故。适用于脚手架、平台、陡壁施工等高于地面的坠落,也适用于山地面踏空失足坠入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但排除以其他类别为诱发条件的坠落。如高处作业时,因触电失足坠落应定为触电事故,不能按高处坠落划分。 10坍塌 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的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塌,挖掘沟、坑、洞时土石的塌方等情况。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 11冒顶片帮 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称为片帮顶板垮落为冒顶。二者常同时发生,简称为冒顶片帮。适用于矿山、地下开采、掘进及其他坑道作业发生的坍塌事故。 12透水 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适用于井巷与含水岩层、地下含水带、溶洞或与被淹巷道、地面水域相通时,涌水成灾的事故。不适用于地面水害事故。 13放炮 施工时,放炮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适用于各种爆破作业。如采石、采矿、采煤、开山、修路、拆除建筑物等工程进行的放炮作业引起的伤亡事故。 14瓦斯爆炸 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达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主要适用于煤矿,同时也适用于空气不流通,瓦斯、煤尘积聚的场合。 15火药爆炸 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运输、储藏的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适用于火药与炸药在加工配料、运输、储藏、使用过程中,由于震动、明火、摩擦、静电作用,或因炸药的热分解做用,发生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16锅炉爆炸 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适用于使用工作压力大于、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但不适用于铁路机车、船舶上的锅炉以及列车电站和船舶电站的锅炉。 17容器爆炸 压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即物理性爆炸。包括容器内盛装的可燃性液化气在容器破裂后,立即蒸发,与周围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到火源时产生的化学爆作,也称容器的二次爆炸。 18其他爆炸 凡不属于上述爆炸的事故均列为其他爆炸事故,如: ①可燃性气体如煤气、乙炔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 ②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如汽油挥发气引起的爆炸; ③可燃性粉尘以及可燃性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起的爆炸; ④间接形成的可燃气体与空气相混合,或者可燃蒸气与空气相混合(如可燃固体、自燃物品,当其受热、水、氧化剂的作用迅速反应,分解出可燃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火源爆炸的事故。 炉膛爆炸,钢水包、亚麻粉尘的爆炸,都属于上述爆炸方面的,亦均属于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人接触有毒物质,如误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或在废弃的坑道、暗井、涵洞、地下管道等不通风的地方工作,因为氧气缺乏,有时会发生突然晕倒,甚至死亡的事故称为窒息。两种现象合为一体,称为中毒和窒息事故。不适用于病理变化导致的中毒和窒息的事故,也不适用干慢性中毒的职业病导致的死亡。 20其他伤害 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如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钉子扎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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