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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又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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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的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的价款报告。(如逾期未提出变更价款报告,视为该变更不涉及价款变更。) 工程师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如无正当理由不确定--自收到变更价款日14天后即认为变更价款已被确认)。 (3)时限为28天的工作程序。 ①索赔工作程序: 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通知。 意向书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方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和资料。 工程师收到索赔报告和资料后的28天内应给予答复或提示意见。 如逾期未予答复或提示意见,视为该索赔已被认可。 若索赔事件延续进行,承包方应阶段性发生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的28天内,出示最终索赔报告及资料。 工程师收到最终报告后28天内做出答复,否则认为该索赔已被认可。 ②竣工验收程序: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按规定向承包人提示竣工验收报告及资料。 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在28天内不组织验收,自第29天起发包人承担工程保管及意外责任。 在竣工验收后14天内不给予认可或提出意见,则视为已认可竣工报告。 (4)48小时及24小时的时限。 ①隐蔽工程验收及中间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承包方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如不能届时验收,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48小时)。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签字即视为已认可。中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网()提供 ②单机无负荷试车: 承包方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如不能届时参加,应于24小时前书面提出延期要求(延期≯48小时)。 工程师既不提出延期,又不参加试车--视为认可试车合格。 试车合格后24小时内不签字,视为已认可。 ③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 通常指令应采取书面形式交承包方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于回执上签字后生效。 口头指令发出后应在48小时内做书面确认。 如不能及时书面确认,承包方可在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的要求。工程师收到书面确认的要求后48小时内不答复,即视为口头指令已确认。 若承包方认为指令不合理--收到指令24小时内提出要求修改的报告,工程师收到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决定,书面通知承包方。 ④不可抗力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与修复的费用报告及资料。 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承包人每7天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报告。 ⑤发现地下文物及障碍: 发现文物,承包方4小时内通知工程师→工程师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文物部门(发包人承担费用及工期损失)。 发现地下障碍物--承包方8小时内通知工程师并提出处理方案,工程师收到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意见),发包人承担费用及工期损失。 (六)竣工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考核点二6) 1主要参考合同教材第六章第五节、《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九。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竣工前的试车组织与双方责任。 (2)竣工验收应满足的条件。 (3)竣工验收程序及责任。中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网()提供 (4)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保修期及保修责任。 (5)竣工结算(见前节竣工结算程序)。 在上述5项内容中,(2)、(3)相对来说是重点。 (七)索赔程序及监理工程师对索赔的管理(考核点二7) 1、本考核点是"合同管理"部分在"案例分析"考试中的重点,在历年考试中曾出现4次,占50%(1997、1998、2002、2003年)。这部分内容可参考合同教材第九章第二节、第三节及《监理规范》63条款。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承包方索赔的程序(见考核点二5或(五))(重点)。 (2)工程师索赔管理的原则,索赔管理任务。 (3)确定索赔成立的原则,对索赔的审查,审核索赔取费的合理性。 (4)索赔有关的申请表,审批表的表式类型(参考《监理规范》(附录))。 本考核点与投资控制及进度控制中涉及的索赔问题在考试中常常结合起来,3门课程从不同角度展开对索赔管理方面的内容论述。合同管理课程侧重于索赔管理程序、原则,索赔成立的条件、事件,损失责任判断与分析,风险承担原则等方面,其他2门课程侧重于较具体的索赔额的计算及计算标准和原则。三者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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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防水施工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2、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及以上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要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同时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带钉、易滑的鞋应穿防滑胶鞋。

4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6、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酒后作业。

7、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及安全员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和挪动。

8、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对发现的危险必须报告,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

9、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领导,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二、防水施工防火安全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带好安全帽、系好下颚带。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含2m以上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使用液化气喷枪或汽油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

3、材料存放于专人负责的库房严禁烟火并挂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和防火措施。

4、存放卷材和胶粘剂的仓库或现场要严禁烟火,如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有防火措施,且应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和沙袋。

5、装卸溶剂如苯或汽油的容器必须配软垫,不准猛推猛撞。使用容器后其容器盖必须及时盖严。

6、雨、雪、雾天应待屋面干燥后施工,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7、下班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剂必须装入容器并将盖盖严。

8、防水卷材采用热熔粘接使用明火,如喷灯操作时应申办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配有灭火器材周围30m以内不准有易燃物品。

三、防中毒事故预防措施:

1、从事沥青及有毒防水材料作业施工时,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操作人员不得赤脚、穿短裤和短袖衣服进行作业,裤脚袖口应扎紧,并应佩戴手套和防护脚套你,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2、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得参加防水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恶心、头晕、过敏等应停止工。

3、严禁使用未成年或精神不正常的工人参加防水施工作业,沥青作业每班应增加间歇时间。

4、施工现场应备有急救药品,以防被烫伤或恶心、头晕等时涂抹急救之用。

【篇二】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勘察设计阶段服务内容

勘察设计阶段服务内容。工程监理单位应依据设计合同及项目总体计划要求审查各专业、各阶段设计进度计划。审查内容包括:(1)计划中各个节点是否存在漏项;(2)出图节点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总体计划进度节点要求;(3)分析各阶段、各专业工种设计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并审查相应设计人员的配置安排是否合理;(4)各专业计划的衔接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工程要求。

【篇三】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实施工程建设活动,发包人支付价款或酬金的协议。

1、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

市场经济主要是依靠合同来规范当事人的交易行为。因此,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必须有规范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的内容将成为实施建设工程行为的主要依据。

2、推进建筑领域的改革

我国建设领域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这些制度中,核心是合同管理制度。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健全完善无疑有助于建筑领域其他各项制度的推进。

3、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

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体现在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三大控制目标上,这三大控制目标的水平主要体现在合同中。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能够有效地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

4、避免和克服建筑领域的经济违法和犯罪

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能够有效地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约束权力滥用行为,也有助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对合同的监督,有效地避免和克服建设领域的经济违法和犯罪行为。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

1、按承发包的不同范围和数量分类: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

2、按完成承包的内容分类: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1、合同主体的严格性

(1)建设工程合同主体一般是法人。

(2)发包人一般是经过批准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法人,必须有国家批准建设项目,落实的投资计划,并且应当具备相应的协调能力。

(3)承包人则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而且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资质。无营业执照或无承包资质的单位不能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不能越级承包建设工程。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1)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各类建筑产品。

(2)建筑产品是不动产,不能移动,相互间具有不可替代性,这决定了承包人工作的流动性。

(3)建筑产品是单体性生产,其外观、结构、使用目的、使用人都各不相同,这就要求每一个建筑产品都需单独设计和施工(即使可重复利用标准设计或重复使用图纸,也应采取必要的修改设计才能施工)。

3、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1)建设工程结构复杂、体积大、建筑材料类型多、工作量大。

(2)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一般都需要较长的准备期。

(3)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还可能因为不可抗力、工程变更、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原因而导致合同期限顺延。

4、计划和程序的严格性

(1)国家对建设工程的计划和程序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2)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必须以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为前提,即使是国家投资以外的、以其他方式筹集的投资也要受到当年的贷款规模和批准限额的限制,纳入当年投资规模的平衡,并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3)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还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程序的规定。

5、合同形式的特殊要求

(1)我国《合同法》对合同形式确立了以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即在一般情况下对合同形式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没有限制。

(2)但《合同法》要求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采用要式合同。

四、招标投标与合同的关系

1、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改革开放初期的两项重要改革。在市场经济建设中,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2、招标投标能够体现建筑市场交易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实际上是要确立一种公开、公平、公正的合同订立制度,是合同形成过程的程序要求。

3、合同则是招标投标竞争内容的明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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