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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的内容包含很多,涵盖很多方面,不只是网络安全工程师所需要的技术技能,还有关于面试等方面的内容。这里可以给你提供技术学习方面的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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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安全生产教育是指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专业知识等方面的教育。通过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使员工真正地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广大员工安全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调动员工参与企业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从而为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是每一个企业的法定职责。当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仍然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安全教育。据统计,现有60%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于安全意识不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 安全教育的依据 《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基本法,对安全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此外,《安全生产法》对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使用新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也作了明确的规定。由此可见,进行安全教育是法律的要求,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 安全教育的分类 对安全教育进行科学的分类,有利于分析安全教育在安全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利于安全教育的开展和发展,从而保证安全教育有序地进行。 按照安全教育的对象不同,安全教育可分为员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教育。 按照安全教育的内容不同,可将安全教育分为安全法制教育、安全道德教育、安全技术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和安全意识教育。 按照教育的组织者的级别不同,可分为厂(公司)级安全教育、车间(工段)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 按照教育的性质不同,可将安全教育分为一般安全知识教育和特种作业安全知识教育。 员工安全教育的内容 安全生产重要目的之一是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同时,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最终要依靠员工。企业普通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是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及其保障程度的最基础元素。 ***安全教育的内容 ***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本制度。教育对象是新进厂人员,包括新进厂的工人、干部、学徒工、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教育指厂级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新入厂的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必须由厂、车间、班组对其进行以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以减少和避免员工由于安全技术知识的缺乏而造成各种人身伤害事故。 厂级安全教育对于所有新员工内容基本相同,是对员工进行的职业安全卫生及企业安全卫生工作和要求的整体介绍。新入厂员工安全教育要随时进行,因为此项工作内容集中,时间上也较分散,因此宜采用固定模式的教育,即制订大纲,按照大纲将内容做成幻灯片或利用其他形式的演示工具进行教育,然后进行现场参观,这样减少了人为因素对安全教育的影响。 1.厂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包括以下一些主要内容:新工人的安全心理教育;有关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知识;有关防火防爆和工厂消防规程的知识;有关防尘防毒的注意事项;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劳动纪律。 (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5)事故案例等。 2.车间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 (2)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3)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4)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的状况及规章制度。 (5)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 3.班组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 (2)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 (3)生产设备、安全装置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4)防护用品的性能及其正确使用方法。 (5)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内容 我国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非常重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劳动法》第55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也就是说,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过严格的理论和实践考试,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合格证,方可上岗,没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合格证的,不能从事特种作业。
ilikedianping225
常见的安全隐患,尤其是web安全的相关漏洞、漏洞产生的原理及修复方法等。尤其要学会一些安全工具,比如awvs、nmap、waf安全测试等基本的脚本知识、python等培训的知识就是这些差不多
千羽YUmi
了解伤亡事故的概念 事故分类 事故可以按其性质、伤害程度、伤害方式分为不同的种类。 按事故的性质分类 按事故的性质可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1.责任事故是指本来可以预见、抵御和避免的事故,但由于人的原因没有采取措施预防从而造成的事故。 2.非责任事故包括自然灾害事故和技术事故。前者如地震、泥石流造成的事故;后者是指由于科学技术水平的限制,安全防范知识和技术条件、设备条件达不到应有的水平和性能因而无法避免的事故。 在已发生的事故中大量的属于责任事故中,据有关部门对事故的分析,责任事故占98%以上。 按事故的伤害程度分类 根据伤害程度的不同,事故大体分为轻伤、重伤、死亡。 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按照《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GB/T15499-1995),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类 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类,事故可以分为: 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无重伤和死亡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 (1)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三至九人的事故。 (2)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 按事故的伤害方式分类 在具体划分事故类别时伤害方式可能出现许多具体情况,要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分类: 1.着重考虑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方面的因素:例如,因触电而发生坠落导致死亡,起因物方面的因素是触电,因此,该事故应确定为触电伤害。 2.一次事故中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直接原因时,应以先发的诱导性的原因作为确定事故类别的主要依据:例如,化工厂发生火灾,引起了烧伤和中毒。先发的诱导性原因是着火,应定为火灾。 3.突出事故的专业特性:例如,起重伤害,凡是起重作业(安装、调试、检修、操作等)中发生的各种伤害,包括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伤害、高处坠落等,均归为起重伤害。 国家标准GB 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伤亡事故按伤害方式分为20类: (1)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5)触电; (6)淹溺; (7)灼烫; (8)火灾; (9)高处坠落; (10)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14)火药爆炸; (15)瓦斯爆炸; (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20)其他伤害。 事故报告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75号令》规定,发生事故,企业负责人必须立即如实地将事故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事故的报告程序分为企业事故内部报告程序和企业事故上报程序。 程序 伤亡事故报告程序,根据伤亡事故的严重程度不同而不同。 1.轻伤事故: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重伤事故: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再由企业负责人向当地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工会、公安部门和检察院报告。 3.死亡事故: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再由企业负责人向当地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工会、公安部门和检察院报告,然后由各部门逐级报至省、直辖市或自治区的相关部门。 4.重大死亡事故: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再由企业负责人向当地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工会、公安部门和检察院报告,然后由各部门逐级报至国务院所属部委、全国总工会、公安部、人民检察院。 5.特别重大事故:由发生事故的单位报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并报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政府,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报告的内容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的原因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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