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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记得叫咩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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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爱Mr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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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化工工程师的报考条件哦!!

高级化学工程师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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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小孩儿

化工分析工(中级)好考,交钱就可以了。高级参加工作3年后可以考。但是有一个考试很好哦——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内容:一、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大纲 (一) 公共基础考试(上午段考试)科目和主要内容 1.数学(考题比例 20% ) 空间解析几何 向量代数、直线、平面、柱面、旋转曲面、二次曲面和空间曲线等方面知识。 微分学 极限、连续、导数、微分、偏导数、全微分、导数与微分的应用等方面知识,掌握基本公式,熟悉基本计算方法。 积分学 不定积分、定积分、广义积分、二重积分、三重积分、平面曲线积分、积分应用等方面知识,掌握基本公式和计算方法。 无穷级数 数项级数、幂级数、泰勒级数和傅立叶级数等方面的知识。 微分方程 可分离变量方程、一阶线性方程、可降阶方程及常系数线性方程等方面的知识。 概率与数理统计 概率论部分,随机事件与概率、古典概率、一维随机变量的分布和数字特征等方面的知识。 数理统计部分,参数估计、假设检验、方差分析及一元回归分析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2.热力学(考题比例 9% ) 气体状态参量、平衡态、理想气体状态方程、理想气体的压力和温度的统计解释。 功、热量和内能。 能量按自由度均分原理、理想气体内能、平均碰撞次数和平均自由程、麦克斯韦速率分布律。 热力学第一定律及其对理想气体等值过程和绝热过程的应用、气体的摩尔热容、焓。 热力学过程、循环过程。 热机效率。 热力学第二定律及其统计意义、可逆过程和不可逆过程、熵。 3.普通化学 (考题比例 14% ) 物质结构与物质状态 原子核外电子分布、原子与离子的电子结构式、原子轨道和电子云概念、离子键特征、共价键特征及类型。 分子结构式、杂化轨道及分子空间构型、极性分子与非极性分子、分子间力与氢键。 分压定律及计算。 液体蒸气压、沸点、汽化热。 晶体类型与物质性质的关系。 溶液 溶液的浓度及计算。 非电解质稀溶液通性及计算、渗透压概念。 电解质溶液的电离平衡、电离常数及计算、同离子效应和缓冲溶液、水的离子积及pH、盐类水解平衡及溶液的酸碱性。 多相离子平衡及溶液的酸碱性、溶度积常数、溶解度概念及计算。 周期律 周期表结构:周期与族、原子结构与周期表关系。 元素性质及氧化物及其水化物的酸碱性递变规律。 化学反应方程式,化学反应速率与化学平衡 化学反应方程式写法及计算、反应热概念、热化学反应方程式写法。 化学反应速率表示方法、浓度与温度对反应速率的影响、速率常数与反应级数、活化能及催化剂概念。 化学平衡特征及平衡常数表达式,化学平衡移动原理及计算,压力熵与化学反应方向判断。 氧化还原与电化学 氧化剂与还原剂、氧化还原反应方程式写法及配平。 原电池组成及符号、电极反应与电池反应、标准电极电势、能斯特方程及电极电势的应用、电解与金属腐蚀。 有机化学 有机物特点、分类及命名、官能团及分子结构式。 有机物的重要化学反应:加成、取代、消去、缩合、氧化、加聚与缩聚。 典型的有机物的分子式、性质及用途:甲烷、乙烷、苯、甲苯、乙醇、酚、乙醛、乙酸乙酯、乙胺、苯胺、聚氯乙烯、聚乙烯、聚丙烯酸酯类、工程塑料(ABS)、橡胶、尼龙66。 4. 工程力学 (考题比例 15% ) 理论力学 静力学 平衡、刚体、力、约束、静力学公理、受力分析、力对点之矩、力对轴之矩、力偶理论、力系的简化、主矢、主矩、力系的平衡、物体系统(含平面静定桁架)的平衡、滑动摩擦、摩擦角、自锁、考虑滑动摩擦时物体系统的平衡、重心。 运动学 点的运动方程、轨迹、速度和加速度、刚体的平动、刚体的定轴转动、转动方程、角速度和加速度、刚体内任意一点的速度和加速度。 动力学 动力学基本定律、质点运动微分方程、动量、冲量、动量定律。 动量守恒的条件、质心、质心运动定理、质心运动守恒的条件。 动量矩、动量矩定律、动量矩守恒的条件、刚体的定轴转动微分方程、转动惯量、回转半径、转动惯量的平行轴定律、功、动能、势能、动能定理、机械能守恒、惯性力、刚体惯性力系的简化、达朗伯原理、单自由度系统线性振动的微分方程、振动周期、频率和振幅、约束、自由度、广义坐标、虚位移、理想约束、虚位移原理。 材料力学 (建议采用"结构"专业考试大纲"材料力学"科目的内容编写,但应简化以下内容) 轴力和轴力图、拉及压杆横截面和斜截面上的应力、强度条件、虎克定律和位移计算、应变能计算。 剪切和挤压的实用计算、剪切虎克定律、剪应力互等定理。 外力偶矩的计算、扭矩和扭矩图、圆轴扭转剪应力及强度条件、扭转角计算及刚度条件扭转应变能计算。 静矩和形心、惯性矩和惯性积、平行移轴公式、形心主惯矩。 梁的内力方程、剪力图和弯矩图, q、 Q 、M之间的微分关系、弯曲正应力和正应力强度条件、弯曲剪应力和剪应力强度条件、梁的合理截面、弯曲中心概念、求梁变形的积分法、迭加法和卡氏第二定理。 平面应力状态分析的数解法和图解法、一点应力状态的主应力和最大剪应力.广义虎克定律.四个常用的强度理论。 斜弯面、偏心压缩(或拉伸)拉-弯或压-弯组合,扭-弯组合。 细长压杆的临界力公式、欧拉公式的适用范围、临界应力总图和经验公式、压杆的稳定校核。 5. 电工学 (考题比例 10% ) ("电工学"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按"结构"专业考试大纲"电工学"科目内容编写) 电场与磁场:库仑定律、高斯定律、环路定律、电磁感应定律。 直流电路:电路基本元件、欧姆定律、基尔霍夫定律、叠加原理、戴维南定理。 正弦交流电路:正弦量三要素、有效值、复阻抗、单相和三相电路计算、功率及功率因素、串联与并联谐振。 安全用电常识。 RC和RL电路暂态过程:三要素分析法。 变压器和电动机:变压器的电压、电流和阻抗变换、三相异步电动机的使用、常用继电-接触器控制电路。 运算放大器:理想运放组成的比例,加法、减法和积分运算电路。 变频、调频基本知识。 6.流体力学(考题比例 8%) ("流体力学"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按"结构"专业考试大纲"流体力学"科目内容编写) 流体的主要物理性质。 流体静力学。 流体静压强的概念。 重力作用下静水压强的分布规律、总压力的计算。 流体动力学基础。 以流体为对象描述流动的概念。 流体运动的总流分析、恒定总流连续性方程、能量方程和动量方程。 流体阻力和水头损失。 实际流体的两种流态-层流和紊流。 圆管中层流运动、紊流运动的特征。 沿程水头损失和局部水头损失。 边界层附面层基本概念和绕流损失。 孔口、管嘴出流,有压管道恒定流。 相似原理和量纲分析。 流体运动参数(流速、流量、压强)的测量。 7. 计算机与数值方法 (考题比例 12% ) ("计算机与数值方法"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按"结构"专业考试大纲"计算机与数值方法"科目内容编写,但作修改)。 7.1 计算机基础知识:硬件的组成及功能、软件的组成及功能、数制转换。 Windows 操作系统。 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 程序结构与基本规定、数据、变量、数组、指针、赋值语句、输入输出的语句、转移语句、条件语句、选择语句、循环语句、函数、子程序(或称过程)顺序文件、随机文件。 注:鉴于目前情况,暂采用FORTRAN语言。 数值方法 误差、多项式插值与曲线拟合、样条插值、数值微分、数值求积的基本原理、牛顿-柯特斯公式、复合求积、龙贝格算法。 常微分方程的欧拉方法、改进的欧拉方式、龙格-库塔方法、方程求根的迭代法、牛顿-雷扶生方法(Newton-Raphson)。 解线性方程组的高斯主元消去法、平方根法、追赶法。 8.工程经济概念 (考题比例 6% ) (不采用"结构"专业的"工程经济"科目名称, 改为"工程经济概念"科目名称,考试内容以大学教科书内容重编) 熟悉基本原理和方法。 经济效果的评价方法和可比原理。 投资及生产成本的估算方法。 年费用、预期值、破损分析、现值、利-耗分析、价值和贬值。 熟悉投资方案的选择。 各类投资方案的选择方法。 熟悉设备更新的经济分析。 设备更新方案的原则。 设备经济寿命的确定方法。 了解技术经济预测方法。 预测方面的基本概念及各类预测技术。 了解投资风险与决策。 风险与决策的概念。 各种风险决策方法。 了解研究开发中的技术经济。 研究开发项目的各种评价方法。 9. 职业道德 (考题比例 6% ) 熟悉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个人与同事,个人与单位,个人与用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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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葱吵大肠

1、注册安全工程师; 2、安全管理资格证(国家安监局每年六月份统一组织考试); 3、注册化工工程师(全国统一考试);4、化学检验工证书; 5、技师或高级技师; 6、化工施工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本科毕业,取得对口专业“助师”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业务能力很强,业绩突出者,经考核合格,可发给中级岗位合格证书;大学本科毕业在本专业连续工作二十年以上,经考核,可发给高级专业岗位合格证书); 岗位合格证书的考核、申报、审批程序是:由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考核工作,经考核合格由企业将考核结果填写化工施工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合格证书申报表并附学历、学业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部直属企业直接报部基建司核发,地方企业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审核同意后报部基建司核发。 7、职业资格共分五级(化工工程员、高级化工工程员、助理化工工程师、化工工程师、高级化工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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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小可可

第五条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后;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第六条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第七条 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第八条 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须经人事部和建设部批准。 第九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参加命题及考试组织管理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工作和参加考试。 第十条 严格执行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试卷命题、印刷、发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第十一条 严肃考场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一、考核认定条件 本办法下发之日前,长期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评聘为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业道德行为良好,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全国工程设计大师。 (三)1983年12月31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并获得全国优秀工程设计项目金、银奖或有关化工工程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年龄在70周岁(含)以下,且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1、在具有甲级化工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中,担任正、副总工程师职务满5年。 2、受聘担任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考题设计的专家。 (四)具备下列条件1或条件2,并参加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人员。 1、同时具备下列(1)和(2)项中的各一项条件者。 (1)学历和职业年限: ①198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0年。 ②198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0年;197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 ③1978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197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2)技术业绩和资历: ①担任化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成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中化工工程中型项目5项及以上或大型项目3项以上的工程设计。 ②在具有甲级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中,担任化工工程正、副总工程师职务满5年。 ③在具有乙级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中,担任化工工程总工程师职务满7年。 2、1983年以后,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之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并获得全国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目或本专业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获得2项及以上省部级化工优秀工程设计、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二、考核认定程序 (一)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工程设计人员由所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推荐,其中铁道部、水利部所属的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分别向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推荐,军队系统勘察设计单位向总后基建营房部推荐。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对本地区、本部门设计单位的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并经本地区、本部门人事(职改)行政部门、总政干部部复审后提出推荐名单,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化工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化工专业委员会)初审。 (三)化工专业委员会负责初审通过人员的测试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地区初审通过人员的具体测试工作,并将测试成绩报化工专业委员会。 (四)化工专业委员会将初审结果和测试成绩汇总后上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根据初审结果和测试成绩进行终审,报人事部、建设部批准后,由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公布通过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名单。 三、考核认定申报材料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铁道部、水利部、总后基建营房部等主管勘察设计部门的意见函。 (二)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附表2)。 (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全国设计大师应提供院士或大师证书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学历或学位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证书,获奖项目的主要设计文件或图纸签署证明,担任正、副总工程师职务的任命文件。 (四)所在单位出具的职业道德证明和获奖单位出具的获奖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证明。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人事部门、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和人事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和总政干部部,应于2003年5月31日前,将审核和复核合格人员材料报化工专业委员会。 (二)通过特许或考核认定的方式取得其他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申报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 (三)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申报、审核和复核工作。凡不认真把关或弄虚作假的,停止该地区或部门的申报权和个人的申报资格。 (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在审核、复核时,应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向化工专业委员会报送的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应由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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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shuijun

如果是毕业在三年内的正规院校毕业生,现在正好是化工工程类职称评定的时间,本科以上的学历可以评定为国家序列的助理工程师,具体情况参照当地人社部门文件要求;以后根据要求晋升可达高级工程师,享受提前5年退休和退休金基数提高等待遇。如果从事化工生产、技术研发等可以考取注册化工工程师,报考要求见国家考试文件要求。如果从事化工安全管理等职能可以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要求见国家考试文件要求。如果从事化工环境管理等职能可以考取注册环保工程师,报考要求见国家考试文件要求。建议你如要考取就报这方面的方向,这些证书是目前比较过硬的,假如你的时间比较宽裕的话,考出来放在市场上托挂都有不菲的收入,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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