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布丁儿0126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学历,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二、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或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第四条外语条件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成绩合格;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成绩合格;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第五条计算机条件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二个模块)成绩合格;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第六条继续教育条件完成本部门、本行业及政府人事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参与市(厅)级的科研、攻关项目三等奖一项以上;二、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对企业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的科研项目(课题)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实施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三、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过1项以上经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四、参与和管理过市(厅)级本专业工程项目设计或建设(新建、扩建、技术改造)施工和技术管理工作;五、在产品和设备的研究、设计、生产、安装、使用维修、改造工作中,独立解决过两项以上较复杂的技术问题,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六、作为起草人之一,承担或参与1项以上行业、地方技术标准或企业主导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及技术规范的编写,并获批准、发布、实施;七、作为起草人之一,承担或参与1项以上行业、地方计量检定或校准规程、规范的编写,并获批准、发布、实施;八、独立承担某类产品常规的全项目质量检验或计量检测工作,正确应用有关标准和规程,制定检验细则,或并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2项以上有一定技术难度产品测试和数据分析工作,制定检测细则,编写相应的测试分析报告,或参加过2项以上质量仲裁检验工作,独立承担其中主要部分专项技术工作,正确提供检验数据;九、在产品质量管理、生产设备管理、科技信息收集与处理、售后技术服务以及其它技术管理工作中,具有独立完成任务和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经历(能力); 十、作为企业的技术管理骨干,曾总结生产、技术、管理各个环节工作的经验,编写、修改、完善本部门或分管范围内的多项重要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并得到实际采用。第八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一项以上;二、参加完成两项以上用于生产实际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或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项目,取得良好的效果,并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 三、参加完成两项以上市、厅级单项研究课题; 四、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两项市厅级以上软课题研究,并为其中一项撰写研究报告。第九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技术工作报告、设计文件、检验文件或工艺文件3篇(独立或第一执笔人,原始件); 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的主要编制者(1个)或企业标准、规范的主要编制者(2个); 四、在省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论文1篇或在市(厅)行业学术会上发表2篇论文。第十条破格条件一、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学历、资历申报:(一)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荣获市、厅局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等荣誉称号者;(二)荣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一项以上主要贡献者;(三)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成绩显著,被评为地市、厅局级优秀厂长(经理);(四)担任省(部)级审定批准的科研课题、攻关项目成绩显著的主要设计者或技术负责人;(五)在省(部)级学术杂志上发表二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二、符合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所属单位或职改人事部门提交破格报告(注明符合哪一条破格条件),由系列职改办审批同意后,方可破格评审。第十一条附则一、凡符合上述条件,可申报工程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二、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四、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一)凡贯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二)“市级以上”指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三)“专业期刊”是指有“CN”或“ISSN”刊号的专业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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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证(司法)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公布)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
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称得上是中国司法行业从业者的入职门槛,被誉为中国第一考。
2、注册会计师证(CPA)
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ractising Accountant [1]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简称为CPA。
注册会计师专业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阶段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注册会计师专业考试科目五年内必须6门全部考过,否则需要重头再来。
3、教师资格证(中小学)
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
2015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正式实施,打破教师终身制且五年一审,改革后将实行国考,考试内容增加、难度加大。在校专科,本科能报考。
成考,自考,网络教育学历,需要毕业才能报考,改革后将不再分师范生和非师范生的区别,想要做教师都必须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证。
4、导游资格证(旅游)
作为一个导游,除了要善于调动气氛,懂得社交,还要拥有非常广泛的基本知识,如语言、旅行常识、政策法规、历史、地理、风土民俗、文学、经济、建筑、心理、管理等等。此外,还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并要热爱自己的这份事业。
性格要外向,活泼开朗,爱与人打交道,爱为别人服务。能言善辩,口齿清楚,心理稳定,能控制局面,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导游,必须要拥有导游资格证。导游资格证是国家对从事导游服务人员从业资格的证明,有效期终生,虽然说要从事导游职业,还要按照规定获得导游证,但想要跨入导游人员的大门,导游资格证是第一步。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
5、经济师证(经济)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
《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
6、建造师证(住房)
一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7、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
“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技术咨询、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技术培训、消防设施检测、火灾事故技术分析、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监测、消防安全检查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考试科目有三科,包括《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8、执业医师证(医生)
执业医师(英文:Practicing physician)是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资格证是判断医师是否具有从医资质的最主要标准,没有获得执业师资格证的所谓“医师”属于“非法行医”行为。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合法执业,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是越早越好。
9、翻译专业资格证(外语)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设有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韩国语、葡萄牙语等语种,每个语种均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科目。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笔译考试均采用电子化考试方式,应试人员作答试题需要通过操作计算机来完成。
10、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证(记者)
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是全国广播电视系统工作人员获得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和播音员主持人证的重要前提。
参加该考试并获得相应资格合格证证书,且具备一年以上在广播电视系统实习或者工作经历之后,由所在单位向省级广电局申报,经批准后才能获得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和播音员主持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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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工程师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检验考生对标准化专业理论及其实践应用的掌握程度,是否达到标准化工程师资格要求。 二、考试科目及试题类型 考试科目分《标准化理论》和《标准化综合应用》。 《标准化理论》考试题型为: 1、单项选择题:在每一小题的4个备选答案中,选出1个正确的答案。 2、多项选择题:在每一小题的5个备选答案中,选出2个或2个以上正确的答案。 《标准化综合应用》考试题型为: 1、辨析题:根据题意先辨明对或错,再说明理由。 2、案例分析:运用相关原理和知识,对所给案例进行分析。 3、计算题:根据要求进行计算。 4、改错题:指出所给材料中的错误并写出理由。 三、考试时间 《标准化理论》考试时间为90分钟,《标准化综合应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考试要求与内容 第一部分标准化概论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标准和标准化的基本概念、标准化的原理和作用、标准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对标准化的发展历程以及我国现阶段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标准的概念、对象和本质。标准的使用价值和价值。 2、标准化的概念、作用。标准化方法原理和标准系统管理原理。标准化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标准化管理发展三个阶段的划分及其特点。我国现阶段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难题。 第二部分我国标准化的法律法规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标准化管理体制和标准体制、标准化法制管理特性和标准化法规体系、全国专业标委会的工作职责、标准的实施要求和法律责任、检验机构设置的要求、上海市地方标准制定对象和范围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标准化管理体制。标准体制。 2、“依法管理标准化”的概念。《标准化法》的立法宗旨和目的。标准化法制管理的特性和法规体系。 3、强制性标准的概念、范围和法律地位。 4、全国专业标委会的工作职责。 5、标准的实施要求和法律责任。 6、检验机构设置的要求。 7、上海市地方标准制定对象和范围。 第三部分标准化形式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标准化形式、参数和模块的概念,对简化、统一化、系列化、通用化、组合化和模块化的特点及应用原则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简化与统一化的概念、原则。简化与统一化之间的区别。 2、系列化的概念和工业产品系列化的一般步骤。 3、通用化的概念、前提及一般方法。 4、组合化的概念、理论基础、主要过程和内容。 5、模块的概念。模块化的概念和过程。模块化的技术经济意义。 6、参数的概念。参数的相关特性。 7、优先数系的优点、应用要点和原则。 第四部分标准制定程序与编写方法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标准制定程序和复审阶段要求,对标准编写的规则、内容、结构和要素,对标准质量评价要素、标准内容涉及专利时的处理、标准编制说明内容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标准制定程序和复审阶段要求。 2、标准编写的总则(基本规则)。 3、标准内容确定原则与要求(重点为产品标准的编写)。标准内容涉及专利时的处理。 4、标准的结构和标准要素。 5、标准编制说明的内容。 6、标准质量评价要素。 第五部分采用国际标准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采标的含义、范围、目的、意义、鼓励政策和措施,对采用国际标准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方法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采用国际标准的含义和范围。采用国外先进标准的范围。 2、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基本原则。 3、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和方法。 4、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5、我国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鼓励政策和措施。 第六部分企业标准体系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企业标准体系的概念、编制原则、总要求和结构要求,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指导原则、机构设置和其人员素质,企业标准的制定范围、制修订程序和实施要求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企业标准化基本任务和指导原则。企业标准化的机构设置和企业标准化人员的基本素质。 2、企业标准的制定范围和实施原则。企业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和实施要求。 3、企业标准体系的概念、编制企业标准体系原则和总要求。 4、企业标准体系表的构成。 第七部分农业标准化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农业标准化、农业综合标准化的概念和特点、农业标准实施监督、农业标准体系的特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基本条件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农业标准化的概念和特点。 2、农业标准体系的特征。 3、农业标准实施监督的内容、方法和形式。 4、农业综合标准化的概念、特点和原则。 5、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基本条件。 6、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 第八部分产品实现过程标准化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产品标准化综合要求、产品设计和开发的基本工作程序,对系列型谱、小批试制、工艺文件、工艺要素、工艺装备、模具、包装的标准化内容与要求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编写产品标准化综合要求应遵循的指导原则和内容。 2、产品设计和开发各阶段的基本工作程序。 3、系列型谱的内容构成。 4、小批试制阶段工艺、工装等图样和技术文件标准化审查的范围和内容。 5、工艺文件、工艺要素标准化的内容。 6、工艺装备标准化的内容。 7、模具标准化主要内容。 8、包装标准化工作的内容与要求。 第九部分服务标准化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服务业的概念、特性和分类,对《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涉及到的标准化内容,对服务标准化体系编制和服务标准编写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服务业的概念、特性和分类。 2、《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涉及到的标准化内容。 3、服务标准化体系的编制原则和结构。 4、服务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则、标准内容的确定原则与要求。 第十部分信息技术应用标准化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信息技术、信息技术标准化、信息技术标准体系、企业信息化的基础知识、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标准体系基本组成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信息技术、信息技术标准化的概念。信息技术标准化的范围和内容。 2、信息技术标准体系的编制原则和结构。 3、企业信息化基本概念。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标准体系的基本组成。 4、计算机辅助标准化的技术范畴。 第十一部分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化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节能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能源、能源因素、能源指标的概念。能源管理体系的一、二级要素。 2、推行环境管理系列标准的原则。 3、环境、环境因素、环境影响和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的概念。 4、环境管理体系的一、二级要素。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程序。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一、二级要素。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注意事项。 第十二部分标准化的经济效果评价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标准化经济效果的概念、指标体系和计算方法,对标准化经济效果评价的意义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标准化经济效果的概念、指标体系及其计算方法。 2、评价标准化经济效果的意义。 第十三部分计量基础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计量概念及其特点、法定计量单位及其使用方法,对测量仪器及其分类、计量仪器的计量特性,对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对、强制检定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计量概念及其特点。 2、法定计量单位及使用方法。 3、测量仪器及其分类,计量仪器的计量特性。 4、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 第十四部分质量基础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质量的基本概念和质量管理八项原则、质量检验和产品质量责任、质量管理发展的三个阶段和ISO9000簇文件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质量、质量特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概念。质量管理的八项原则。质量管理发展的三个阶段。 2、过程方法的基本要点。 3、质量检验的概念、形式和分类。 4、产品质量责任。 5、ISO9000簇文件的结构与特点。 第十五部分认证与认可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合格评定的基本概念、产品质量认证的基本模式和类别、实验室认可的具体原则和意义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合格评定的基本概念。 2、认证、认可的概念。 3、产品质量认证的基本模式和类别。 4、产品认证用标准的要求。 5、认证后产品的监督管理。 6、实验室认可的具体原则、意义。 第十六部分标准与国际贸易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WTO/TBT协定和WTO/SPS协定的基本原则及内容、TBT和SPS的特点及表现形式、标准化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对中国加入WTO有关质检工作内容的多边承诺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WTO/TBT协定及其主要内容(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的定义。WTO/TBT措施的正当(合法)目标。WTO/SPS措施的基本原则。TBT、SPS的特点、表现形式。 2、我国技术标准与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关系。 3、标准化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4、中国加入WTO有关质检工作内容的多边承诺。 第十七部分标准与知识产权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知识产权、标准与专利、我国标准化组织知识产权政策的基础知识,对ISO/ITU/IEC颁布知识产权政策的宗旨和基本原则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知识产权的概念。 2、专利权的范围和专利的特性。 3、标准与专利的区别。 4、ISO/ITU/IEC颁布知识产权政策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5、我国标准化组织的知识产权指导原则。 第十八部分标准信息管理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标准信息管理、标准文献检索的基础知识,对国际标准文献分类法(ICS)和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标准信息工作内容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标准信息管理、标准文献检索的概念。标准信息工作的内容。 2、国际标准文献分类法(ICS)和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 3、标准文献检索程序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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