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你之前的我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施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并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工程监理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工程监理行业自律管理。鼓励工程监理企业加入工程监理行业组织。第二章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第六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第七条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如下:(一)综合资质标准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二)专业资质标准1、甲级(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4)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2、乙级(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4)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6)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3、丙级(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3)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三)事务所资质标准1、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书面合作协议书。2、合伙人中有3名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合伙人均有5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经历。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第八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相应许可的业务范围如下:(一)综合资质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二)专业资质1、专业甲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2、专业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3、专业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三)事务所资质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但是,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除外。工程监理企业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第三章资质申请和审批第九条申请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其中,涉及铁路、交通、水利、通信、民航等专业工程监理资质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初审意见审批。第十条专业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专业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许可。延续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一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每套资质证书包括一本正本,四本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并发放。第十二条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应电子文档;(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三)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五)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其他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六)有关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和档案等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七)有关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证明材料。取得专业资质的企业申请晋升专业资质等级或者取得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申请综合资质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企业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监理业务手册》及近两年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第十三条资质有效期届满,工程监理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对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且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5年。第十四条工程监理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涉及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变更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前款规定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后15日内将变更结果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五条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资质证书变更的申请报告;(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工程监理企业改制的,除前款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股东大会关于企业改制或股权变更的决议、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企业申请改制的批复文件。第十六条工程监理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与建设单位串通投标或者与其他工程监理企业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二)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三)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四)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监理业务;(五)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六)将承揽的监理业务转包;(七)在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八)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第十七条工程监理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工程监理企业分立的,分立后企业的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本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第十八条企业需增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含增加、更换、遗失补办),应当持资质证书增补申请及电子文档等材料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遗失资质证书的,在申请补办前应当在公众媒体刊登遗失声明。资质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办理。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第二十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业务的文档,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第二十一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谋取其他利益。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二条工程监理企业违法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处理建议及时报告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许可机关。第二十三条工程监理企业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资质。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一)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的;(三)违反资质审批程序作出准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的;(四)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证书的其他情形。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应当予以撤销。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及时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注销资质的申请,交回资质证书,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公告其资质证书作废:(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二)工程监理企业依法终止的;(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依法被撤销、撤回或吊销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质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六条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监理企业的信用档案信息。工程监理企业的信用档案应当包括基本情况、业绩、工程质量和安全、合同违约等情况。被投诉举报和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工程监理企业的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公众有权查阅。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第二十八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第二十九条工程监理企业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七项、第八项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工程监理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一条工程监理企业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供工程监理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工程监理企业行政处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以及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本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的;(二)对符合本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恶狼追月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目 录总 则为全面提高我司工程的施工质量,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质量优先,顾客满意,持续改善"的质量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细则,公司所属各部门,项目部,分包单位及施工班组均应严格执行.管理内容材料检验管理规定材料检验证明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设备等材料进场使用,应具备出厂合格证,取样检验证明等质量保证资料.材料的自检参与材料检验的"三大员"(材料员,仓库员,质安员)应由专人负责,特别是质安人员,应指定专人参与检验,且专业对口,土建材料检验由土建质安员参加,装饰材料检验由装饰质安员参加,水电材料由水电质安员参加, 材料自检时应按合同的相应条款及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材料进场后,由材料主管组织质安组组长,仓库主管或其他专业人员参加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实物质量,核对材料样板及送货单的单价,数量,规格型号.验收合格后仓管员开具《收料(货)单》,卸货进仓.对进场材料质量有疑议,现场由主管工程的副经理和供货单位重新验收,仍然达不到一致意见的,各方均可向地区公司或总部工程管理中心逐级申请协调处理(有争议时送检测机构检验).材料进场,供货单位需填写"材料验收申请表"报验收小组查验.按样板采购的材料必须对照样板进行验收.对大批量的装饰和管线材料,重要设备进场,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应加强监督管理:首批材料进场时,项目质安组应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并会同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检验人员在验收材料时应严格把关,材料的主要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或时效过期,材料检验不合格等,检验人员不得签任.检验人员在检验材料时,应如实填写检验意见,不得弄虚作假.材料的报验材料经自检合格后,主管施工人员应及时填写《工程材料报验单》并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允许进场使用.对专业性机械设备,材料,应组织建设(监理)单位及供货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供货单位应向使用单位作详细的交底,说明.未经报验的材料或经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应限期退场,不得擅自使用.材料经验收合格后,有关资料应及时送资料员分类存档.技术交底,培训管理规定技术交底管理规定技术交底分地区公司,项目部及班组三级.(1)地区公司对技术复杂的工程,由地区公司总工程师对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和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进行交底,主要对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目标,成本目标,工程承包合同方面的内容以及关键性的施工技术问题,技术要求,注意事项进行全方位宏观技术交底,并形成《公司技术交底会议纪要》.(2)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或主任工程师组织对工程组,质安组全体管理人员及班组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主要以施工质量目标,施工进度目标,安全目标,成本目标,图纸设计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公司制定的工艺标准,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建立技术责任制,质量责任制,安全责任制,成本责任制,加强施工质量检验,监督与管理.现场施工交底具体内容包括:施工布置,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质量,技术要求重点,难点及环保措施,文明施工等,并形成《项目部技术交底会议纪要》.(3)班组由项目部专业施工员或技术员对班组及操作人员进行交底,主要结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详细安排样板项目,分项,分部工程的工艺规程操作方法,质量标准,检查验收要求等内容.对关键性工序,部位,新技术推广应反复,仔细地向班组操作工人进行交底,并填写《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卡》,此类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人,承接人必须签字认可,所有工程质量技术交底资料列入工程技术档案.培训管理规定单位工程每一分项工程开工前,均应对新进场的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培训.检查发现工地的工程质量存在较多的问题时,均应对施工管理人员,工班组长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对使用新工艺或新技术的工程以及重点工程,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制定培训计划,对施工管理人员,工班组长进行培训.对施工管理人员,工班组长的培训由各部门,项目部每月25日前制定培训计划报培训中心,由培训中心统一负责及编排计划进行培训.对施工班组的培训.由主管施工员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于每月25日前报项目部主任工程师统一编排计划,由主管施工员或项目部指定人员对施工班组进行培训.总部和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员工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结合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学习讨论.培训完毕,培训资料应送资料室分类存档备查.施工样板,样板间管理规定1,施工样板凡装饰工程(外墙,室内,电梯大堂饰面,吊顶天花等),墙体砌筑,抹灰,卫生洁具安装,给排水管道布置,玻璃幕墙,干挂石,园建等,全面施工前,项目部应先做"施工样板".对于饰面工程施工,需预先列出排砖图,列明阴阳角收口的做法及砖块的排列,提前3天报建设(监理)单位,经签证同意后方开始做施工样板.施工样板做好后,工班组长需提前1小时填写"过程(工序)验收申请表"报施工员自检,经自检合格并签字后1小时内报质安部检验,经质安组检验合格后由主管施工员填写"施工样板报验表"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样板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否则不予验收.样板经验收合格签证后方允许按样板的标准展开大面积施工,样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展开大面积施工,违者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样板经验收合格签证后,有关验收资料应及时送资料员存档.2,样板间单位工程在主体结构完成后,项目部应按建设(监理)单位的要求在楼层内不同户型做有厅,房,厨房,卫生间的单元施工样板间(交楼标准),通过施工样板确定土建与水,电的工艺流程和整体综合标准,认真解决墙面和管线的渗漏现象.样板间做好后,项目部应组织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样板报验表"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样板间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否则不予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样板间,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作为竣工验收标准.3,对重要的施工样板,现场设置的样板间,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必须安排人员参加验收.工序施工监控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现行施工规范和施工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施工工序精心组织,认真施工,争创样板工程.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时,施工员,质安员必须责任落实到人,管理到位,严格进行巡查,旁站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质量问题在事前或事中得到控制,避免事后处理,以免造成工期拖延,工料损失,影响工程的总体质量.每一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时,施工员,质安员严格做到"三勤一控"的操作管理办法."三勤"是勤巡查,勤说解,勤写;"一控"是做好施工前和施工过程的监控工作. 质量问题的处理施工员,质安员在巡查,监控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对能马上给予整改的应发出口头指令要求工人整改,并监督其整改合格.对不能马上整改完毕的应填写"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监督.整改完毕,应复查整改情况,在"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上填写整改结果,对整改效果差或不能按期整改完毕的,施工员,质安员应对责任工班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重新限期整改.发现工人严重违反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或出现较大的质量问题时,施工员,质安员应立即要求工班停工,然后向项目部领导汇报作出处理.工序施工监控程序:自检及报验管理规定1,基本规定: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完毕,施工员,质安员应按《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统一标准》2002年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003年版,施工图纸,修改通知等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施工员,质安员应督促班组限期整改完毕,并复查整改结果.整改完毕后应重新报验,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分项工程的自检及报验:分项工程的三级检验分为班组自检,施工员及质安员自检,建设(监理)单位验收.分项工程自检及报验程序:(3)对重要的分项和隐蔽工程,验收前项目质安组应提前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视情况安排人员参加验收,签证.分部工程的自检及报验分部工程施工完毕,主任工程师应及时督促资料员整理好验收资料,并进行审核,装订.由项目部技术组向地区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申请对技术资料的审核.项目经理应组织工程组,质安组的管理人员对分部工程进行内部自检,合格后向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报请验收.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组织分部工程内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向建设(监理)单位提出分部工程验收申请.对涉及重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邀请设计单位参与验收.分部工程验收程序不合格不合格不合格合格月度检查规定项目部为及时发现及纠正工地存在的质量问题,项目部每月由项目经理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旬检并照开一周一例会.检查内容: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仓库,宿舍,饭堂,质量自检及报验资料,质量试验及评定资料,材料验收资料及安全资料等.检查完毕,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处理,并限期整改,经复查合格,做好资料归档备查工作.地区公司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不定期对各施工项目(每月至少三次)的巡检.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每月定期一次召集各项目部的质安组对各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大检查,并进行考核评比,检查内容包括:各项目质安情况,存在问题和采取措施等.对巡检和月度大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实行相应处罚,对严重的问题须进行拍摄通报.对施工质量好的和差的做好现场拍摄记录,并汇编成案例,提供正反面培训教材.总部总部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半年组织一次全国范围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半年质安的基本情况,质量通病防治方案的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质安问题,造成的原因,解决的措施,对建设(监理)单位质量问题回访,提出下半年的计划和措施等.工程质量的检测,评定规定分项工程施工完毕,班组长应填写"过程(工序)验收申请表"报施工员检查.施工员检查合格后,在"过程(工序)验收申请表"上签字后报质安部验收.质安组应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等进行检测,评定分项工程的质量,不得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违者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质安组应填写"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完毕.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检测,评定.检测合格后,质安组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参与验收的人员应签字确认."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应按规定分类存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凡不涉及人身伤亡的质量事故,统称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质量缺陷.出现工程质量事故,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得隐瞒及私下处理,应按公司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1)质量缺陷出现质量缺陷,由项目质安组在三天内提出处理方案,报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办理报验.(2)质量问题出现质量问题,项目质安组协同工程组在四天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及工程管理中心审核,经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同意并签证后进行处理,完成后重新办理验收手续.(3),一般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负责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质安组应在4小时内口头或书面形式及时报告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同时报告建设(监理)单位,并在36小时报送《事故报告单》,《事故报告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事故概况,初步原因(单位工程名称,部位,时间,初步调查结果,现场照片);②事故性质;③初步估计的直接损失;④应急措施;⑤初步处理意见.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负责人牵头会同工程管理中心相关人员组织事故调查组到现场调查.调查程序和内容:①勘察现场,召集相关责任人询问,座谈,做出调查记录,有关部位拍照;②召开事故分析会[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参加],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影响程度,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③研究制订技术处理方案;④写出调查报告.技术处理方案由地区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技术负责人编制,报经甲方(监理),设计认可签证后,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检查,监督项目部组织实施,对严重质量事故,总部质安监督管理中心质安监督组应派员参与处理,协助地区公司与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沟通,并检查处理结果确保施工质量和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提出行政和经济处罚意见.(4)严重质量事故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组织处理,总部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协助并审批技术处理方案,按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处理.(5)重大质量事故由公司总部组织处理.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竣工验收标准:工程项目(包括: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完成,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竣工资料完整.竣工资料的管理项目部经自检,整理好的竣工资料应在竣工初验前25天内交地区公司工程监督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地区公司工程监督管理中心在竣工初验前20天内将整理好的竣工资料交建设(监理)单位审查.项目部按建设(监理)单位审查意见整改后,于竣工初验前10天将齐全有效的竣工资料和质量等级自评资料送建设(监理)单位,由建设(监理)单位签发竣工资料核查表.工程竣工验收完毕,竣工资料应送公司档案室存档.工程竣工验收的自检单位工程施工完毕,项目经理应组织全面自检,将存在问题整改完成后,填写《竣工初验申报表》,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检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组织内部初验,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项目部整改,整改复检合格后,向建设(监理)单位提出初验申请.竣工初验竣工初验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参加.初验前项目部应做好如下工作:初验前24小时,住宅楼应通水,通电.化粪池盖板,水池检查口,沙井盖应全部揭开,井内杂物,沉积物应清理干净.住宅楼内各单元应按门牌编号编好锁匙.管井内杂物应清理干净,水表应按单元编号.楼层室内,通道应清理干净,做到窗明地净无尘.住宅楼2米内场地应平整,干净.对初验提出的问题,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在限期内整改完毕.竣工验收由项目经理填写"单位工程竣工报告书"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向建设(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地区公司有关部门和项目部参加.竣工验收提出的问题,由项目经理组织人员按期整改完毕.竣工验收完毕,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办理《单位工程竣工移交书》,竣工工期以移交日期为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流程业主投诉率统计规定凡住宅楼自竣工之日起项目质安组均应统计业主投诉率.统计业主投诉率以业主(住户)向物业管理处发出的"住户投诉单"为依据.项目质安组每月均应到物业管理处复印"住户投诉单",并按"业主投诉统计报表"进行统计,于每月25日前将"业主投诉统计报表"(附"住户投诉单")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进行汇总后,于下月5日前报总部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各部门在统计业主投诉率时,应尽职尽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工程维修管理为做好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各楼盘维修情况,确保质量责任鉴定清晰,工程量签证准确及维修质量合格,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工程维修管理制度<>》,要求在维修管理中严格执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流程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流程同意质量通病防治流程材料,设备进场质量控制流程分项,隐蔽工程验收流程不合格不合格不合格合格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安全,质量培训工作流程现场质量管理处罚规定材料检验检验人员不能到场参与检验的需提前请假,不请假的处以50元的罚款.检验人员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导致不合格的材料使用到工程上,视情节轻重处于200-2000元的罚款或行政处分.未经验收的材料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直接使用到工程上的.视情节轻重对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质安监督管理组长,材料检验员处以200-2000元的处罚或行政处分.技术交底,培训未按技术交底管理规定进行交底的,每发现一次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50元罚款.分项工程开工前未对施工班组进行培训,罚主管施工员100元.施工样板未按施工样板规定做施工样板或样板经验收不合格即展开大面积施工的,每次罚项目经理500元,罚项目副经理300元,罚主管施工员200元,罚施工班组3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工序施工监控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工程质量较差的,施工员,质安员除填写"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外,可视情节轻重对此班组处以100-2000元的处罚.施工员,质安员因监控不严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的罚款或行政处分,造成质量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300-1000元的处罚或行政处分.自检及报验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员,质安员可对承包班组处以200元的罚款;第二次验收不合格的,可对承包班组处以500元的罚款;第三次验收不合格的,可视工地实际情况由项目经理报总公司减少此班组承包的工程量或给予取消承包合同.未经建设(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签证即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每次罚项目经理500元,罚项目副经理300元,罚质安监督管理组长及主管施工员各200元,罚分管施工员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自检及报验资料不分类存档备查的,每发现一次对主管施工员,质安员,分管施工员各处以50元的罚款.工程质量的检测,评定质安员应如实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定,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处以300-500元的罚款或行政处分.成品保护对施工班组的处罚规定成品或半成品未按要求做好保护措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在施工时未按规定要求保护他人成品,每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由此造成成品损坏,承包人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分项工程完成后,施工场地移交后续工班,补办理交接手续,每个工班每次罚款200元;由此造成成品损坏责任自负.下班后,不按要求关好门窗和水,电开关,每次罚50-100元,由此造成成品损失,施工班组负全责.对施工管理人员的处罚规定由于对产品的保护管理不力,造成成品损坏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施工员,质安员各处以50-300元的罚款.在工程收尾期间,工地未张贴成品保护宣传标语,罚项目副经理200元;在每层电梯门口未张贴成品保护规定,罚主管施工200元.业主投诉率的统计不按要求统计及报送"业主投诉统计报表"的,每次罚项目经理500元,罚项目副经理300元,罚质安组长200元.广东珠江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班进场施工施工员,质安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查,监控发出"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并对违规工班作出处罚复查整改情况办理自检及报验手续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半天1小时2天不合格2小时合格合格不合格3天每一分项工程施工完毕质安组发出"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限期整 改工班组长提前1小时填写"过程(工序)验收申请表"报施工员自检不合格合格1天1小时不合格施工员在"验收申请表"上签字后提前1小时向质安组申请报验合格1小时施工员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交质安组复核,确认施工员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提前1小时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5小时合格2小时将有关自检,报验资料分类归档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返修分部工程施工完成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安排整理验收资料项目经理组织工程组,质安组自检合格验收资料报地区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审核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组织内部验收合格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向建设(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合格建设(监理)单位验收进入下道工序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应具备条件:1,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完成;2,竣工资料及图纸基本齐备内部报验下单整改(质量问题)评定质量等级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参加 检查,监督不符合标准整改项目自检项目经理地区工程中心审核竣工资料,竣工图内部初验地区质安中心合格书面提出初验收申请地区质安中心地区质安中心竣工初验总部质安监督管理组初验提出问题整改协调项目部,地区质安中心合格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参加 竣工验收 移交 建设(监理)单位主持,物业,项目部参加不同意审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安组签证建设(监理)单位不 合 格验收签证单位工程完成项目工程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总部质安监督组建设(监理)单位地区工程中心检查,监督,指导施工过程监督控制地区质安中心项目质安组班组自检样板工程核验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质量班组自检分项,(隐蔽)分部工程项目质安组签证项目质安组复检签证验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竣工资料整理,报审整改内部竣工初验地区质安中心申报竣工初验地区质安中心不合格合格地区质安中心评定质量等级报甲方核定签发竣工移交证书甲方,物业,项目部组织保修期维修管理项目部竣工前组织自查,自检项目部,地区工程中心项目部合格不合格检查,协调总部质安监督管理组整改检查,协调检查,协调组织竣工初验建设(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施工,设计,甲方,物业验收签证完成保修终结申请项目部编制项目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及施工措施程措施修改项目部汇编,制定地区公司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及施工措施审核不同意地区质安中心同意不同意审批总部质安监督管理组地区质安中心检查实施抽查项目部总结评估总部质安监督管理组回访地区质安中心,总部质安监督管理组反馈意见甲方,监理无效有效1,如措施不当,重新调整后实施;2,如执行不力,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落实地区质安中心,项目质安组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总部,地区质安中心标准化,制度化提供原材料及半成品,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供货商,机材部进场验收项目部质安员,仓管员,相关专业人员不合格或有疑议,重新验收意见不一致地区质安中心组织检验检测建设(监理)单位项目部副经理,经理,供货商合格材料进仓,填写材料,设备报验单确认合格项目质安组不合格首批材料及设备现场检验质量签证合格建设(监理)单位进入施工现场使用项目部返修工班长自检分项工程完工合格填报验单内部初验工班长,施工主管合格项目质安组人员在《分项工程质量检评表》签证及复印存档项目质安组复检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报验项目主管施工员分项(隐蔽)验收签证建设(监理)单位,项目质安组进入下道工序地区公司管线总经理,总部质安监督管理组,总部工程管理组发生质量事故组织事故调查项目部协调协调,沟通不同意检查,监督备案报告甲方报告地区质安,工程中心口头报告项目部项目部采取应急措施,填写《事故报告单》地区质安中心提出处理方案报甲方修改地区工程管理中心技术负责人审查方案甲方,设计,地区工程中心同意查明原因,性质,经济损失,提出对责任人处理实施方案项目部审批检查,验收地区管线总经理甲方总部质安中心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应具备条件:1,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完成;2,竣工资料及图纸基本齐备整改项目自检项目部经理内部报验地区工程中心审核竣工资料,竣工图内部初验地区质安中心下单整改(质量问题)基本达标准核定质量等级书面提出初验收申请地区质安中心地区质安中心建设(监理),设计,物业,施工 组织竣工初验收检查,监督总部质安监督管理组初验提出问题整改不符合标准协调项目部,地区质安中心合格建设(监理)单位 竣工验收 移交 建设(监理)单位主持,物业,项目部参加编制专业工艺培训教材总部,地区质安中心编制年度培训工作计划补充修改地区质安中心审核总部质安中心培训中心备案纳入计划总部质安监督组检查按计划培训地区质安中心总部质安中心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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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管理制度】公司管理制度范本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员工守则一、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二、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三、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四、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财 务 管 理 制 度总 则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2、机器设备;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4、运输工具;5、其他设备。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1、房屋及建筑物35年;2、机器设备10年;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4、其他设备5年。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资金、现金、费用管理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十五、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十六、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十七、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十八、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其它事项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合同管理制度总 则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的签订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合同纠纷的处理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合同的管理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1、建立合同档案;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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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度职工培训工作计划 为了提高员工的实际操作技能,满足工作岗位要求,防止因员工业务技能知识的欠缺,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认为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完成公司二〇一一年度培训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思路 一是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如:技师、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工程师、工程技术人员等),积极开展技术讲座等培训活动;结合输电、配电、变电三个专业工种的题库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在去年培训成果的基础上,由浅入深地进行技术问答练习。 二是完善“工作-培训-工作(转岗)”岗位动态培训机制,立足在岗培训和现场培训,结合生产实际需求等开展培训工作。定期开展一线员工业务技能培训效果的评价,确保岗位动态培训机制的正常运转,提高员工参与培训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做好新人员二级教育培训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新人员严禁上岗。努力做好新人员三级培训服务工作,签定师徒合同,发挥师傅“传、帮、带”的优良传统,给予带出优秀人才的师傅一定奖励。 四是培训形式:集中授课、网上出题、自学、送培等培训形式。 五是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提前策划紧缺人才的送培工作。鼓励员工报考相关专业证书,特别是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公司将为参考人员报销培训考试等相关费用。 六是公司安监部负责班组每月5题技术问答的组题,与当月10日前挂在公司网站《安全生产》网页上。 二、重点 工作计划工作计划格式工作计划写作周工作计划月工作计划季度工作计划1、新人员、转岗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的培训,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培训。 2、岗位技能操作的培训及年度应试培训。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实际应用的培训,必要时开展送培工作。 4、加强对起重驾驶员、起重指挥人、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及以上人员进行起重作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 5、加强对信息采集施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技术知识的培训,尤其要规范对分包施工队作业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 6、鼓励公司年轻员工报考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三、目标 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三标一体”全员培训率达100%。 2、转岗、离岗培训、新人员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率达100%。 3、职工年度应试合格率达100%、抽考合格率达100%。 4、培养专业骨干人才,争取技师考试通过1-2人,注册建造师考试通过2-3人。 四、支持及考核办法 1、支持依据: 阜阳三环电力工程总公司《规章制度汇编》第三章全员培训管理办法、《员工培训管理办法》(阜三环[2009]14号)。 2、考核办法: 第一条 班组每人每月应完成5题技术问答,少做1-4题扣10-40元,每月少做5题扣100元。 第二条 班组应完善培训台帐(如:培训需求、培训计划、教育培训工作登记表、新人员的师徒合同、年度培训计划、年度培训总结等)否则缺一项扣班组2分。 第三条 班组教育培训工作登记表应于每月20前上报公司安监部,年度培训计划、年度培训总结应于12月20前上报公司安监部,否则每推迟一天扣班组1分。 第四条 经公司领导同意举办的培训班,公司内部的授课人及应参加学习的人员无故缺席,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五条 授课人津贴标准为30元/半日。 第六条 专责培训员是公司培训工作负责人,工程专责人是本专业培训工作负责人,班组兼职培训员负责班组职工技术问答的批阅工作。各队根据公司培训计划的内容及时间安排表提前做好培训准备工作(包括备课、授课、出题等),共同落实好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工作。 第七条 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纳入经济考核。 五、 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表 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 培训对象 一月份 公司规章制度及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管理体系方针、目标 、指标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及线路部分)和阜阳供电公司《工作票管理标准》 起重作业安全技术 公司所有员工 二月份 公司规章制度及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管理体系方针、目标 、指标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及线路部分)和阜阳供电公司《工作票管理标准》 起重作业安全技术 公司所有员工 三月份 安全防护知识 配电专业人员 电工基础 变电专业人员 线路工作的安全知识 输电专业人员 线路的一般检修 巡视运行班 四月份 配电线路工的基本知识 配电专业人员 电工材料 变电专业人员 杆塔组立 输电专业人员 线路日常维护 巡视运行班 五月份 配电网络的基本知识 配电专业人员 安全与消防 变电专业人员 导线、架空地线架设 输电专业人员 线路工作的安全知识 巡视运行班 六月份 防雷与接地知识 配电专业人员 起重与搬运 变电专业人员 接地安装及检查测量 输电专业人员 线路事故设想及反事故演习 巡视运行班 七月份 杆塔上工作 输电专业人员 高压断路器检修知识 变电专业人员 线路季节性事故预防 巡视运行班 配电变压器知识 配电专业人员 八月份 紧急救护知识 输电专业人员 巡视运行班 隔离开关 变电专业人员 柱上开关设备知识 配电专业人员 九月份 电气试验 配电专业人员 变电专业人员 输电专业人员 巡视运行班 十月份 配电线路知识 配电专业人员 母线电缆检修 变电专业人员 附件安装 输电专业人员 线路事故分析、判断 巡视运行班 十一月份 起重机械在电力施工中的应用知识 配电专业人员 避雷器和接地装置 变电专业人员 线路一般检修 输电专业人员 线路方面的各种规程 巡视运行班 十二月份 开关站、配电室和箱式变电站 配电专业人员 变压器及互感器的维护检修 变电专业人员 线路防护知识 输电专业人员 线路技术管理 巡视运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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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档案管理办法根据国家颁发的《档案法》的精神,为加强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使档案更好地为生产、建设、经营、企业管理工作服务,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 归档方法与要求一、公司经营、项目管理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由该部门的档案员负责做好日常积累和整理工作,并按照规定的归档时间存档。二、各项目工程所形成的文件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日常积累整理工作,在项目完成后,根据规定的归档时间,及时进行鉴定装订成册,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三、归档的文件材料由形成档案的部门整理、立卷、然后由档案室进行分类、编目和排架。在整理、立卷过程中,档案室应进行指导和检查。四、归档文件必须要做到完整、系统、准确,书写时应用蓝黑碳素墨水。五、归档文件原则上要求正本归档。六、公司形成的文件材料的定稿应随同打印件一起归档。上级机关对本公司的批复应与相应的报告同时归档。第二条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1、行政管理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①上级关于行政管理普发性文件、公司有关规程、条例、制度; ②公司办公会议纪要、决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③业务介绍信及行政介绍信存根; ④上级机关授予的各类荣誉证书、奖、锦旗; ⑤企业与外单位签汀的有效合同、协议书; ⑥办公室接待、车辆管理、通讯等工作中的材料。 2、保卫、消防 ①职工违法以及刑事案件审理材料; ②质量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事故调查材料; 3、监察、审计工作 ①企业的法律事务、行政纪律监察方面的材抖; ②本企业关于诉讼、答辩、裁决方面的材料; ③专题审计通知书、审计审查报告,结论和处理决定。 4、人事(劳资)管理 ①上级关于人事、劳资管理工作的指示、通知、批复; ②本企业关于劳资工作的文件和管理办法;③技术职称评、聘工作材料; ④人员招聘、录用、调配、考核.晋级等材料; ⑤职工退休、辞职、解除合同、除名以及评残、抚恤方面的材料; ⑥职工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方面的材抖; ⑦职工劳动、转移工资介绍信及存根; ⑧职工名册(工资单)。 5、敦育工怍 ①上级关于职工教育工作的通知、规定; ②企业关于职工教育工作规章、计划、总结; ③职工岗垃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及职业教育方面的材料; ④职工敦育经费管理方面的材料等。 6、医疗 后勤工作 ①企业卫生监督管理、体检保健、防病、治病材料; ②训划生育工作材料。7、财务管理企业资金管理,资金流通、固定资产、成本核算,价格管理、利润、税收、贷款等财务综合性文件材料。8、企业管理① 公司股份制方面的材料;②经济责任制及管理现代化工作综合性材料;③董事会形成的材料;④各类年检资料及各类资质申报材料。9、业务档案①可行性、顸(可行性)报告、咨询报告、项目建议书;②工程审价、预算报告、编标底材料;③工裎咨询及工程造价档案;④工程监理档案。内容应包括:a、委托监理合同;b、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c、监理日记;d、监理月报;e、与业主、被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往来文件;f、监理通知书;g、工程停复工通知书;h、会议记录;i、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j、工程款支付证明;k、工程初验报告;l、工程验收记录;m、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签证;n、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估报告;o、监理报告(包含质量、投资、进度三控制成效以及委托监理合同执行情况);p、其它监理用表及资料。第三条 文件材料归档时间1、上级机关下达的文件材料、办理完毕后于次年3月底前整理归档。2、本公司所属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文书或兼职档案员收集整理后于次年2月底前归档。3、重大事件、事故材料在处理结束后由主办部门负责及时整理归档。4、公司人事管理材料及工作计划、财务、劳资年度统计报表材料在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同时,一份移交档案室存档。5、会计档案年终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归档。6、职工档案的有关材料可以采取平时个别归卷利年终统一归卷整理的方法进行。7、属于归档范围的其它各文件材料、照片、样本等应及时整理归档。第三条 档案保密制度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十分注意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2、档案工作人员不准擅自把有密级的档案、文件、资料带出档案室。3、秘密以上档案原则上应在档案室阅读,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外出时,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4、定有密级的档案、文件材料一般不准翻印或摘抄、确需复制或摘抄的,须经公司保密领导小组批准。绝密级文件材料禁止复印。5、定有密级的档案、资料不得用普通邮件发寄,也不得托人顺便捎带,要有专人接送。6、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科技保密档案实行专柜保管,按照有关保密规定,严加管理。7、带有保密内容的废纸、废图,不得随便乱丢,要集中存放、销毁。8、对严守保密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泄密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四条 档案借阅制度1、文书档案供利用者在档案室内查阅,原则上不外借,确需借用,须经档案室领导批准并办理手续,借期以一星期为限。2、已装订成册的科技档案,只供在档案室内查阅,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借者,须经档案室领导批准。已归档的底图概不外借。其它技术文件材料、图纸可根据需要办理借阅手续,借期以半个月为限。3、财务报表、帐簿、凭证及其它清册等一律在档案室内查阅,不得带出档案室。确需复制凭证等材料,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办理。4、借阅者必需保证案卷的完好和整洁,不许拆散、抽页、划线、涂改,不得转借他人,并做好保密工作。5、归还档案须经档案室管理人员检查后主可签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追究、处理。6、上级及外单位来我公司查阅档案材料,一律凭介绍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7、职工离退休或调离本单位时,应将所借的档案、图纸、资料全部交还综合档案室,并由档案室在交接单上签单,否则人事部门不予办理手续。第五条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为了保证档案全宗的质量,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必须做好档案鉴定和销毁工作。1、成立由企业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组成的档案鉴定小组。2、档案鉴定小组负责对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及档案的保存价值进行鉴定和审查,负责制定档案的保管期限表和档案密级划分表。3、每三年对档案进行一次全面鉴定,鉴定结束后应写出鉴定报告,注明鉴定日期和意见。4、对已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时,应对档案的利用价值作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剔除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对确已失去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案卷,由综合档案室列出清册、档案鉴定小级签署意见,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销毁。5、在销毁过程中,定有密级的档案,秘密以上的文件材料、刊物、图纸,一律不准作废纸出卖,应就地焚烧或送指定造纸厂销毁。第二章 安全监理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 成立以公司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公司各监理部(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理的管理工作,由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担任组员。第二条 各项目监理部(监理机构)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项目总监对其监理的项目承担安全生产监控直接领导责任。第三条 各项目监理部(监理机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对其监理的项目承担安全生产监控责任。第四条 各项目监理部(监理机构)成立以项目总监为组长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控领导小组,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担任组员,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对其监理的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的监控。第五条 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程序进行控制。第六条 项目监理部(监理机构)有关监理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特别是《安全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监控管理水平,积极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监控管理制度。第七条 监理机构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将安全监理方面的有关事项向施工单位进行书面交底;第八条 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应报验和提供的安全资料;第九条 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原则、目标;第十条 有关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程序和要求。第十一条 根据线路现场施工实际情况,监理部单独组织安全工作例会。第十二条 项目监理部参加业主或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组织的安全会议,业主单独组织会议是,负责编写安全会议纪要。会同施工单位贯彻执行会议精神和要求。第十三条 各项目监理组参加施工单位组织进行的每季度和每月的安全工作例会。协助施工单位项目部或施工班组的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日的活动。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可与每月本段施工调度会同时召开。第十五条 监理人员参加各级安全会议、贯彻执行会议的精神和要求等均应做好记录。第十六条 安全监理检查一、参加业主项目部组织召开的安委会活动,并及时督促参建单位贯彻落实安委会活动内容纪要的要求二、参加由网省公司、业主项目部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对监理存在的问题自行闭环整改,并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三、参加由业主项目部组织召开的月度协调会议或专题协调会,对安全现状进行分析总结,针对所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见附录中JXMX6),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四、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召开监理安全工作例会,针对所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薄弱环节和问题,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五、检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位、履行职责情况六、检查施工项目部特殊工种、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到位情况七、督查施工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八、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管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理安全巡视检查,对施工安全的重要和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进行安全旁站监理,并拍摄数码照片。对发现的施工违规作业行为及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情况严重及危及人身安全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报业主项目部,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九、配合或参与安全事故调查。第十七条 安全监理签证一、重要施工设施(大中型起重机械、重要跨越架、高塔组立系统等)投入使用前,依据《输电线路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其进行安全检查签证,审查施工项目部大中型施工机械进场/出场,并拍摄数码照片二、重大工序(工程项目开工、基础交付杆塔组立、杆塔组立交付架线)转接前,依据《输电线路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其进行安全检查签证,并拍摄数码照片第十八条 安全巡视检查1、现场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2、监理人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巡查或抽查的方式,随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应按轻重缓急来综合解决,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应当立即制止,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应组织召开施工现场安全问题专题会,及时研究解决方案,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3、有关安全的主要部位、关键部位,监理人员要加强巡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安检人员的到位情况;4、巡视检查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体的垂直度;模板支撑系统的整体刚度、强度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用电和漏电保护系统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指令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5、检查现场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章施工作业;6、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情况;7、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8、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9、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积极参与各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10、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产合格证及安全性能说明文件。第十九条 安全监理旁站一、安全旁站监理由监理员或监理工程师实施,实施前,安全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组长应进行安全旁站监理的技术交底。二、安全旁站监理人员应准备并熟悉旁站部位的相关技术资料(包括设计图纸、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程规范)、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格的内容和要求(应严格按附表规定的表格进行记录)。三、安全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组长应根据工程实际制订安全旁站监理计划,明确旁站地点和内容,并要求旁站监理人员严格实施,如旁站时间与原计划不相符,应形成计划的补充部分并记录在案。四、对工程涉及安全的主要部位、关键部位和涉及安全的特殊施工工序、监理人员要进行旁站;1、基础阶段:高边坡开挖,深坑基础开挖,深坑基础掏挖(超过3米时),易坍塌等特殊基础开挖、支护,重要爆破炸药填装等。2、组塔阶段:高塔组立,临近带电体施工,特殊地形铁塔组立。3、架线阶段:带电搭设或拆除跨越架(架体平齐带电线路至封顶阶段),特殊施工方式(飞艇、动力伞等)展放导引绳,导引绳通过铁路、高速公路、不停电跨越架及通航江河等。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总监报告,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施工整理及安全。如实准确的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及时填报旁站监理记录表,做好存档备查工作。第二十条 施工仪表、工器具主要从选型、主要性能参数、定期校准及使用操作四方面进行安全监理检查,并要求承包商对施工仪表、工器具等指定专人进行管理。一、施工仪表、工器具的选型1、检查施工仪表、工器具的选型对工程的适用性;2 、检查施工仪表、工器具的选型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性;3 、检查施工仪表、工器具的选型使用操作的方便性;4 、检查施工仪表、工器具的定期校准的安全性。二、施工仪表工器具的主要性能参数1、 检查施工仪表、工器具的主要性能参数能否满足施工需要;2、 检查施工仪表、工器具的主要性能参数能否保证工程质量要求。三、施工仪表、工器具的定期校准和维护1、 施工仪表、工器具必须具备合格证和有资质的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证书,监理应进行核查和确认后方可使用;2、 施工仪表、工器具等应建立台帐,同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四、施工仪表工器具的使用操作1、 检查施工仪表、工器具的状态是否良好;2、 检查施工仪表、工器具的使用操作是否实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严禁无证上岗操作。第二十一条 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各级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处理:一、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监理人员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企业负责人报告,有责任组织参建各方保护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和状态均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有关标志。二、总监理工程师或企业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协助指挥抢救受伤人员,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尽可能挽回财产损失。同时立即报告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书面报告的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和参建单位名称;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伤亡者姓名及自然情况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对事故控制情况;5、 事故报告单位。三、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协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事故性质严重,必须由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时,应积极配合调查组工作。调查组的工作职责:1、 组织技术鉴定;2、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3、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4、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5、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四、各级监理人员应积极参与或配合现场调查工作,保证笔录、拍照、绘图等各项工作及时、全面、细致和客观。现场调查工作所有过程均应形成原始记录,并妥善予以保存。五、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根据现场调查材料,配合调查组对造成事故的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等七项内容进行分析。协助确定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者。六、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参建各方根据事故原因、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包含弥补措施和修复办法,该处理意见要经过参建各方全面评估。七、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以上工作成果,协助调查组完成调查报告的编写工作。向调查组提供项目监理部所掌握的原始资料和建议。八、调查报告(包含处理意见)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参建各方落实报告中各事项。其中涉及到监理工作的,由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监理部组织资源予以落实。九、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做好安全事故的统计工作,便于项目管理组织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考核安全生产体系运作有效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拟定整改措施,解决现存问题。进一步加强管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也积累一些宝贵资料,为进行安全教育以及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研究做基础性工作。第二十二条 发生事故都要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办理。第二十三条 对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和相关部门领导组织调查并召开事故分析会。第二十四条 对重大事故,公司领导应组织成立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小组。第二十五条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警告、记过、降薪、撤职、留公司察看、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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